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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本来是一个命题的两个方面。但是在实践中,这两者的结合被发现是相当困难的。这两个方面之间,还有一个先富带后富的意见,这在实践中更不多见了。
其实有些人,对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做法,是有点意见的,认为这是拉开贫富差距的一种做法。从客观上说,这个说法也没有什么不对。过去是大家一起穷,纵有那么一点收入上的距离,但还没有拉开贫富的差距。现在富的很富,贫的也是够贫。于是一些人就有点意见了。
从国家改革发展的过程来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必要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体制内的人不可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体制外的人很多连温饱都是问题。所以,在实行改革开放之初,即在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前,让一部分体制外的人通过自己的经营,避开体制内的束缚,成为先富起来的那批人,也就是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一方面为当时所有的人树立一种榜样,告诉人们,靠自己的努力,是可以让自己走上富裕的道路的。另一方面,也告诉人们,人们在一种新的经济环境下,是完全可以把自己内在的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出来的。蕴藏在人们内在的力量几乎是无穷的。这也是从当时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的一个必然结果。
在先富起来的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合法经营等经济活动的。但同时,也有一些是钻了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而致富的。有人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那就是合法的。这个说法没有错,但是,我们要看到,那些被钻的空子,被打的擦边球,其实就是被侵害的国家利益与大多数人的利益。虽然法律上没有禁止,是因为当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当时的法律是在计划体制时建立的,谁也无法预料在体制外的活动能够来损害国家利益与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是,在这类现象出现之后,相关的法律就应该及时出台,防范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这个立法方面的工作后来也做了,确实也弥补了不少空子。但是先富的那批人现在已经不再需要钻过去的空子了。他们通过合法投资,进入证券市场,仍然能够谋取更多的利益。而这被拉开档次的贫富差距,要想尽快弥合却是不那么容易了。
国家现在从最基本的需求做起,那就是消除贫困人口。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贫困人口数量再少,也是国家的伤口。所以扶贫,是弥合贫富差距的第一步。这一步走过去了,再往下走,也有了更好的基础。
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势力已经在明里暗里有所勾结。为了争取他们更大的利润,所谓共同富裕根本不在他们的话题之内。管他什么贫富差距,管他什么两极分化,这与资本所追求的目标——利润没有丝毫关系。所以资本对共同富裕不仅不感兴趣,而且是必定反感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想通过市场经济的手段来实现共同富裕,无异于与虎谋皮。所以在扶贫完成之后,后面的共同富裕仍然需要国家的引导。除了扩大就业、发展公有制企业之外,对于巨富们在税收上的跑冒滴漏要抓紧修补。高额累进税也要逐步实施。
这就是说,关于实现共同富裕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就业方面,鼓励个人创业,在税收及其他方面予以优惠,不断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同时不断扩大国有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规模。必要时在数量上也要有所增加。这是解决共同富裕的一个根本性措施。另一方面,对于巨富们的收入要予以严格监管。任何偷税逃税的行为应该被严控,被制止。如有发现,必以重罚。对于非法洗钱等犯罪行为,也要予以坚决的打击。将来,也要实施遗产税等控制富者恒富的做法。对于个人所得税,高额累进制的实施也是必要的。或许,在短期内未必能够立刻实施,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一措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
共同富裕,在扩大就业方面,也要不断拓展新的思路。如果允许医生兼职。这当然也是有利有弊。有利于医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增加收入,但也会增加医生的劳动付出,身体上会增加疲劳。这反过来也会影响医生的工作质量。当然,根本性的解决办法还是增加医生在本职工作上的收入。教师的情况也是一样,虽然现在有不少教师在课外兼职,参加什么补习班之类的工作,但同样也是利弊兼有。还是想办法让教师在自己本职工作上得到更高的收入才是正理。其他工薪族,如一些技术工人,在自己的八小时工作之外,通过兼职劳动增加收入,应该无可厚非。当然,随着技术工人收入的不断提高,如果在本职工作之内就能得到更好的收入和待遇,也未必一定要去做兼职,毕竟,过度的劳累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还是不利的。但在过渡阶段,以上措施应该是灵活使用的。
以上的工作只要认真去做,应该不会用太多的时间,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的理想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让我们等待这个美好日子的来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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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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