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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王”缘何死非命

已有 6435 次阅读 2007-9-3 23:29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

“大树王”缘何死非命
蒋高明

        最近,笔者到浙江临安市出差,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领导邀我参观天目山。早就听说那里的大树和古树很有名,今天能有机会参拜,心里是自然高兴不过的。
        

        到了现场一看,果然名不虚传。这里光树龄在五百年以上的柳杉就有500多棵,集中分布在五里亭至开山老殿一带。据管理局领导介绍,天目山胸径2米以上大树15株;1.8米以上的36株;1米以上的398株;而1米以下的大树数以万计。这些大树如同顶天立地的绿色屏风,又像撑起的一顶顶绿色华盖,集中成片,颇为壮观。

        然而,有一棵死亡的大柳杉树引起了我的注意。据介绍,这棵柳杉早在宋代就有名了,那时被称为“千秋树”。她的死亡竟然是因她的美丽,引起了一代帝王的青睐,皇帝高兴之余亲封“大树王”要了她的命。

        约210年前,清高宗乾隆帝南巡游览西天目山,看到了这棵大树。激动之余,竟不顾帝王尊严,亲解御带围量。测量结果令乾隆爷兴奋不已(那时该树也需要五六人合抱了),敕封为“大树王”。有了帝王的这一称号,该树从此身价百倍,当代百姓和虔诚的香客遂以为神树。更有愚蠢之徒讹传“大树王”树皮可治疗百病,是“灵丹妙药”,引的四邻乡民和香客前来剥树皮。虽有人感赋《大树王》诗:“龙鳞倘能愈痼疾,何须蓬岛觅神仙?”,试图制止该愚蠢行为,但并没有挽救“大树王”。因树皮损失严重,导致大树生长衰弱,于上世纪30年代死亡。笔者前来考察时,果见“大树王”“一丝不挂”地伫立在寒风中。

        显然,“大树王”是死于非命无疑。因为在诺大一个天目山,大树王的寿命不是最长的,至今她的“父母”或者“兄弟”辈还健康地活着,丝毫不见衰老的迹象。

        但凡事物的毁灭多因人的因素引起。人类从自私的利益出发,赋予某件东西有没有用处。无用的无人问津,有用的多不能“颐养天年”。庄子曾感慨“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大树王”的不正常死亡,显然不是因为有木匠看中了她的木材;相反,这里的香火很盛,天目山的大树之所以能够留下来,就是因为那些建于梁代的大量庙宇的存在,大树被赋予了神圣的色彩,得以保留下来。她的死亡是因为皇帝过分“宠爱”的结果,更名为“大树王”,便是一个不祥的征兆。

        这使笔者不禁联想起我们的环境保护问题来。有些时候我们不清楚该宣传些什么,致使我们要保护的对象不幸成为不法之徒袭击的对象。在一些自然保护区,经常看到的宣传用语,就是某某大树的木材可以做高档家具,老虎的骨头可以强筋壮骨,大象的牙齿可以做上等的装饰品,藏羚羊的绒毛可制作贵夫人的“披肩”,甚至那些不知名的小草,也总要和中药材联系起来。似乎不这样宣传,人们就不知道保护物种有什么用一样。人类很少将别的物种,看作是和他一样有尊严、有生存权的物种,肆无忌惮地加以杀戮,将其它物种要么变成他的猎物、食物,要么变成他的宠物。这些毫无感恩、毫无节制地对待其它物种的行为,造成了全球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最终人类也难逃劫难。

        怎样宣传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呢?唯一正确的做法是摒弃那些宣传物种有没有用的做法,科学地介绍保护物种的来源、分类、地位,是生态系统的一员。至于它们的用途,尽量不去宣传,避免那些势利之人因其用途而烂杀无辜。庄子云:“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 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所害,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这才是我们对待自然的正确态度。

 









(自上向下)图1和2, 天目山上的柳杉大树群落,这样的大树国内已经不多见了,电视剧《林海雪原》也在这里拍外景;图3, 天目山上的大树能够保留到今天得益于这些僧人的代代呵护;图4, 但是“大树王”死非命竟然是因它有了御名。

环境问题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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