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高明的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蒋高明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从事植物生态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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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制造”不是科技创新 精选

已有 5464 次阅读 2009-1-4 06:27 |个人分类:自然与社会|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蒋高明  本文发表于《发明与创造》2009年第1期 
 
继“山寨手机”后,又一个行业被“山大王”盯上了。近来,淘宝、易趣等网络销售平台上,出现了一些标价两三百元的数码相机。有些没有品牌,有些却公然打着索尼、富士、卡西欧等招牌,报价十分低廉,开价七八百元,砍价却能杀到三五百元,比正规厂家生产的数码相机便宜了近十倍。稍有些数码相机常识的人不难分辨出,那些相机肯定是“山寨”厂商的“新作”。
 
“山寨”是模拟行业对自己产品的戏称,大有古代绿林好汉占山为王、杀富济贫之气势。有些“山寨主”还标榜自己的产品是科技创新,是在别人基础上整合了新技术或新思路,推动了电子产业的飞速发展。客观地讲,“山寨制作”这些作用还是具备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山寨”制造商并不是“替天行道”,而是“打家劫舍”。一些正规产品在他们的冲击下,卖不上价钱,电子市场被严重扰乱。那些仿冒或伪造第三方商品的厂家,干脆涉嫌犯罪了,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山寨”电子产品在中国之所以广泛流行,并不是什么技术突出或设计创新,而是某种程度上的侵权或盗版。“山寨作坊”根本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不替自己的产品负责,而是简单拼装,大肆模仿。在他们看来,只要有市场,投放到市场上的产品越多,回报就越大,就能实现薄利多销,还能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在消费者方面,因为“山寨产品”模拟名牌,从外观上不仔细辨认,看不出差别来,那些想买名牌又买不起的人满足了虚荣心,且又因价位极其低廉,使用一两年后淘汰了或丢了都不心疼。这样一来,买“山寨”产品不但不尴尬,反而成了时尚。另外,中国广大农民消费群体讲究实惠,贪图便宜,更促进了“山寨”产品的大范围流行。在执法部门方面,由于“山寨”产品在知识产权上打“擦边球”,且“山寨”主大多非常精明,钻法律空子,因此执法起来难度很大。无形之中,“山寨”产业成了政府的“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山寨制造”在电子行业中泛滥,受灾最严重的当属手机行业。去年,“山寨”销售手机总量逼近4000万台,几乎占到整个手机市场的三分之一。受“山寨”手机大规模冲击,国产正规手机厂家步履维艰,波导、夏新等知名品牌相继亏损;创维、联想等新品牌也不能幸免,纷纷做好了转产准备。在MP3市场,早也充斥了无牌和杂牌产品,被称“公模机”或“白牌机”,用的是同样的芯片,甚至同一家厂开出的模具,除了品牌标识,基本上各家的东西都一样。在其巨大冲击下,那些著名品牌的MP3不得不让路。今后的笔记本电脑市场也将会遭遇“山寨”机卷起的狂潮。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这个“山寨”现象。
 
真正意义上的科技创新,是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前者提出新观点、新思想、新理论,并对新假设进行科学验证;后者是在理论研究基础上,提出新方法、新技术或新发明。当然,“山寨制造”也含有某种程度上的发明或革新成分,如高度整合的手机芯片使低价成为可能,芯片加软件打包营销则拆除了技术封锁门槛。尽管如此,其出发点是出于强烈的功利心,以减少成本和扩大赢利为目的,并对其它规范产品进行偷偷摸摸地仿造,大肆抄袭,侵犯了别人利益,因而“山寨制造”无论如何也算不上科技创新。有人还将“山寨”现象上升为山寨文化,但如果让这种没有社会责任感、为相关法律所不容的山寨文化,长期发展下去,于科技和社会进步均不利。
 
怎样正确对待 “山寨制造”这一客观现象呢?是采取打压的办法,还是争取引导做法,释放“山寨”蕴藏的民间巨大科技力量呢?笔者认为,可采用过去封建社会对“绿林好汉”招安的办法,在政策上予以正确引导,对于有苗头的原始创新给予政府扶持。当然,对于扰乱市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要予以严惩。正规企业和官方科研院所也要接受教训,要增加科技投入,并自身降低市场门槛,打破市场垄断,在竞争中占领市场,恢复市场繁荣。“山寨制作”无疑会加快行业市场洗牌。正规厂商不仅要把价格做低,还要把质量、服务和品牌做得更好,这样才能成为真正能持久的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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