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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退稿论文的申诉机制,或者作者与审稿专家的互动机制,对于学术争鸣是非常意义的,也利于学术期刊质量的提高。目前论文一旦被退稿,只能重新向其他杂志投稿,如果建立申诉机制,可能的情况下再给一次外审机会,对于作者与期刊而言均是负责任的行为。
目前许多学科研究方法比较规范,论文还是有公认的质量标准,可以建立申诉机制。此外任何学者均有自己的长处与不足,但是作为审稿专家,如果审稿的论文恰好不是对方熟悉的领域,会有两个结果,一是论文相对容易过关,二是论文相对容易被误解而退稿,这时申诉机制就非常重要了。
国内其实是没有这种机制的,其原因是:
第一,一些学科由于观点之争,论文被退稿了,很难进行申诉或辩解。
第二,论文投稿量大,绝大多数并不反馈审稿意见,没有审稿意见,何以和审稿专家商榷?
第三,一些审稿专家并不负责任,比如采用这种模板将你的稿子退掉,你也无法和审稿专家商榷:
“本文选题有一定意义,也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但是总体上对关键问题把握不够,理论基础不扎实,计量处理不够充分,建议退稿。”
第四,和审稿专家商榷,即使审稿专家完全错了,编辑部一般也不会录用论文。从编辑部的角度,这样做也许是对的,保证审稿的严肃性。但从作者的角度,既然申诉没用,也就懒得再申诉了,尽管有时比较不爽。
第五,中国的文化问题。被人委婉地指出错误,在很多情况之下并不舒服,何况是审稿专家,更何况一些审稿专家可能就是大咖或官员,所以编辑部也不太愿意反馈作者意见。
我认为退稿论文的申诉机制建立是个逐步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将作者的申诉匿名反馈给审稿专家,不需要审稿专家反馈给作者,也不改变稿件的处理的结果。
第二,请审稿专家适当考虑作者意见,并允许审稿专家改变稿件的处理结果。
第三,建立退稿经申诉后录用论文的监测体系,动态分析论文的下载量与被引量,以改进工作。或者,建立经常申诉作者的论文监测体系,如果该作者论文被引量高,影响大,可以更积极地处理其申诉,如果该作者研究水平不够,可以弱化其申诉处理,同样是有益的。
其实建立退稿论文的申诉机制总体上并不增加中国期刊审稿的总体工作量。许多杂志采用2名专家外审,如果退稿后经作者申诉再外审一次,也就增加了一次外审。如果投稿到其他期刊,那么会增加2次外审,当然这里存在结构性问题。
2019.1.30 俞立平于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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