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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院校,科研人员、教师和管理人都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体制,即便是教授、研究员、农艺师职称系列,也都要参比“行政级别”,相对应地比对为部级、局级、处级、科级等等。
新中国成立前,农业试验场、农业大学都没有“级”。追根溯源,今天的农业科研和院校一整套体制,完全是从“苏联老大哥”那里照搬过来的。“苏联”已经沉没20多年了,俄罗斯可能也不搞这一套了,只有中国基本上保持不变。30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科研和院校的行政级别巍然不动。别看每年都有校长、院长等花大批公款出国考察,要“取经进宝”与“国际接轨”,但这方面的轨半公里都没有接上。由此可见,所谓的“接轨”是有选择性的,对有损于官员利益的事,没有谁愿意带回来学习。
农业科研和农业院校这一套“级层体制”,其实十分可笑。本人曾在北京农业大学读书,在农业科学院工作,亲历演变愈来愈深刻的等级制度,试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扫描。
其一,按官位排座次。学界名人排座次,可按技术职称排,可按科研成就排,可按社会名望排,可按姓氏笔画排。如若加入政治因素,排座次就成了一门高深的学问。例如某农业科学院召开重要会议(或举行庆典),在会议主席台就座诸公:第一排正中是上级部门莅临的官员或代表,两边是党组成员、院校级领导,依次是院校长、副院校长、书记、副书记。第二排是研究所或院系书记、所长和管理部门负责人。最后一排才是知名研究员、教授代表。有人质疑专家教授为什么落座后排?原来,前两排的官员也都冠有研究员、教授乃至院士称号。因为是“管”研究员、教授的人,自然就位居其前了。
其二,按权力分项目。科研院校有官衔又有学衔的人,控制着体制内的决策权和研究资源,比如科研项目、课题经费、评职定级、出国考察等。院校长(或书记)高居科学研究金字塔顶端,其下则是所长、系主任和各级管理官员,具有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研究人员往往位居金字塔底部。通常院校一把手挂冠国家项目,二把手领衔省(部)级项目,一般研究人员(研究员、教授)只能主持研究课题或参加研究工作。项目获奖或发表论文,无官位的排序靠后,真正在科研一线干工作的普通研究人员甚至不一定能挂上名。
其三,按行政体制设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院校本无行政职能,但却是按政府级别设立官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设置的厅、局、处以及党委、监察、审计、财务、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科研院校都要与之对应地设置此类机构。往下还可以再分设处、室、科甚至股,还可以再往下增设“中心”或“分部”,自然就可以称为“主任”或“部长”了,最不济的也给个“秘书”称号,咋听起来你真弄不清楚谁是“几品”了。机构多官员多,每层部门设一正两(多)副官位,有的甚至有“官”无“兵”。上面多层机构多层事,下面就要多出几层机构许多事。为官的都想出政绩,多办几件事,就努力增加人手,于是会议多,报表多。官员整天忙着批文念稿,出会入宴,隔三岔五还要基层巡视,出国考察。
其四,按官场通行“潜规则”。中国传统规则做官能上不能下,科研院校同样是搭建官道上行的阶梯。科研院所和院校官员更迭或补充通常有三条途径:一是上级行政部门委派或“精简”下来的官员,一般都身居院长、校长或书记要职。但他们大多是临时“过客”或短时“避风”,随时都有可能升迁飞翔;二是本单位擢升的“官学两栖”官员,掌握着重要的人权和财权,成果累累,著作等身,在科研领域评奖晋级有绝对话语权;三是曾经“不称职”或“轮替”或曾被“免职”的官员,就发明了所谓巡视员、调研员或助理员的称谓。此类人等在自已的精制名片上,还要在“员”后面加括号注明是局级、处级或科级。因为“官”的社会价值是固定的、是“随身走”的,一直能带到火葬场去,君不见其在撒手人寰之际,也要在悼词中挂上一句“享受副×级待遇”。
在这种等级制度下薰陶的人,还能集中精力潜心研究、教书育人吗?
去“行政化”是科研教学体制改革难以迈过的又必须迈过的“坎”。
佟屏亚新浪博客 (或 http://blog.sina.com.cn/cornexp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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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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