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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前天就写成了,但一直犹豫发还是不发,鉴于本人并无恶意,最终还是斗胆把他发出来。
中国是个爱热闹的国家,哪天不发生点故事就冷清得慌,教育界尤其如此,创新的举措一拨又一拨,看得你眼花缭乱找不着北,我想起那英的那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辩这变幻莫测的世界。掏走云飞花开花谢,你能把握这摇曳多姿的季节。…借我借我 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其实,很多举措未必出于民意,那是谁的创举?谁的谁知道。很多年前,曾道听途说某学校招生,学校出台了新政策,教职工子女优待,然而这政策真的成了空前绝后,后来大家才知道,原来是该校领导的孩子当年适逢考大学,那些跟着搭船的教职员工们算是捡了个便宜,估计现在这样的事情很难发生了,不过如果需要的话,总会有好办法的。这故事与博导没关系,就当饭前的一碟小菜吧。
有人对清华大学放开博导资格表示赞赏,认为这是跟国际接轨,善哉善哉,与国际接轨从博导开始,谁能说不是个好事呢?从报导中得知,清华此举意在增加博导的“魅力”,因为博导一下增加到2500人左右,这样每年1400的博士生就可以充分享受“魅力”导师的选择权了。
让我们先从逻辑上把玩一下这一重大举措。据报导,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实施后,不会影响导师质量。因为除了校级评聘外,学科和院系会对博导资格提出具体标准,并进行严格把关”。很好,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定要把导师资格与职称联系起来,我们暂且假定副教授职称可以指导博士(事实上,副教授可以当博导的绝不止清华一家,有些学校早就可以了,只是需要参与正常的评审),能指导博士生者该不该具有教授水平?如果达不到教授水平有没有能力指导博士?假如答案是肯定的,是否意味着博导的水平可以低于教授?”我想广大博导们是不会同意这个答案的。那就是说,能指导博士生者至少应该达到教授水平。请看这句话:“除了校级评聘外,学科和院系会对博导资格提出具体标准,并进行严格把关”,既然有如此严格的措施把关,那副教授能评聘上博导更应该能评聘上教授了,我想广大副教授们一定也愿意在当博导的同时弄个教授干干,为什么不同时进行呢?如果仅仅因为资历问题有什么关系?何不创新举措创个彻彻底底干干净净不拘一格降人才?难不成清华大学认为博导的水平可以没有教授水平高?假如清华也认为博导的水平应该至少不低于教授,那为什么独放开博导评审机制而不放开教授评审机制呢?也许有人会说,这有什么嘛,外国副教授带博士稀松平常,连助理教授都可以带博士。可别忘了,这是在中国,人家压根没有什么博导概念,你有课题,有经费你就可以带,视个人情况而定。除此之外,人家还有严格的机制,你有吗?当心应了那句老话:画虎不成什么的,此话暂且按下不表。
清华的初衷是希望通过此举措增加博导的“魅力”,这句话有点令人费解,这位负责人所说的魅力指的是什么?学术水平还是其他?最终的结果真的能如所愿吗?我们可以站在博士生的立场设身处地想一想,面对同一学科的两个导师,一个是教授,一个是副教授,你选择谁?在我看来,答案几乎是显而易见的。只在一种情况下会出现超常选择,那就是导师或学生至少有一个有点特异。
我并不反对副教授带博士,再说俺这土老帽反对也没用,恰恰相反,我觉得带不带博士与职称本来不应该有必然联系,真正有水平的副教授通过带博士可以增加历练的机会,只不过中国是中国,美国是美国,是中国把他当成了一种职务,而且是高于教授的职务。如果美国的东西都适合中国,干嘛不早点把美国的那套体系都搬来?就现在这样,大家还在为中国博士的“水产”化声嘶力竭地呐喊呢,真的来个遍地开花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是不难想象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那种对导师资格的把关从根本上就彻底弄错了方向,真正应该严格把关的是博士生的出口。遗憾的是,只要你具备了导师资格,你带的博士只要凑够毕业的基本条件就是合格的,博士焉能不“水产”化?
中国的博导从“国评”到“校评”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回顾以往,那些国批的博导们还是很让人们羡慕与尊崇的,在只有“国博”的年代,博导的地位远远高于教授,介于院士与教授之间,自从权力下放后,博导的地位一落千丈,博导也没了特殊津贴,这是个大好事情,特殊阶层越少越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遗憾的是,博士培养机制存在着致命的漏洞,这是导致博士“水产”化的根源。人们把博士质量问题归咎于博士招生数量,我认为根本上的认识错了,不是数量导致的结果,而是体制与观念惹的祸。如果一个导师经常有个把博士生毕业不了,人们不会认为是学生的问题,而是导师有问题,是导师的水平不够,学生一旦读了博士,几乎没有不毕业的,而且绝大多数需要按时毕业,所以学生只要能考上博士,一切的责任就都在于导师了。有意思的是,博士不仅要毕业,要按时毕业,毕业前还得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于是乎学术论文满天飞,剽窃者有之,造假者有之,老师代笔者亦有之,一片欣欣向荣的繁华景象。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如果全面放弃博导评选机制会出现怎样的局面似乎不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
在建立起更科学合理的机制之前,最好还是悠着点。我倒是觉得,第一步不妨这样进行,教授如果有一定的科研经费,不必经过评审筛选,可以带博士,副教授则可以经过评审后考察是否具备指导博士的水平从而决定是否可以带博士。实事求是地说,带博士的确未见得一定要教授职称,但对同一所高校而言,教授水平普遍高于副教授水平是不争的事实,否则该校的职称评聘就有问题了。副教授的水平无论在哪所高校都是参差不齐的,是否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里大多数副教授都能指导博士生恐怕需要进一步论证。当然,清华的整体水平高,或许绝大多数的副教授都可以指导博士,但这一举措绝对不具有普遍意义,而且在实施此举措的同时学位条例的修订、更合理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建立与学术信仰的真正树立以及良好学术风气的营造恐怕需要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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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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