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稿的“痛苦”。
日期: 12/07/2012 18:29:37
曾几何时,某杂志对审稿人也要给予“表扬”了。曰:最佳审稿人。这种事情也是名誉 ,也是辛劳。杂志社就跟哄小孩似的,哄着这些不要工钱的人为他们打工。文章数、杂志数在一定规模时是有益的。当超过了一个限,就是公害了。文章也不能多造。因为世界上的事儿有限,没有那么多值得说的。
言归正传。审稿人要写一个报告,名目上是给杂志的编辑部,实际上也是给文章的作者的。报告开始要对文章有个概述,表明审稿者是理解了论文的意义和意图的。然后就是对论文的一些意见。最后是对论文处理的意见。意见分几档:1)可以发;2)可以发,但要小改;3)可以发,但要大改;4)没有意义、或有错误,不值得发。分档的事儿有编辑部的文稿,不必花费很大的力气。
看好的稿子是一种享受。遇到坏的稿子就遭罪了。镜某最近就“遭了罪”。十几页的稿子,要读,要跟公式,要看参考文件。然后要写报告。论文声称是有“新发现”,推翻了这小一百年来前人的工作。这事情就有些大了。依镜某的秉性,不愿意跟人过意不去。没有说不能发,而是说可以发,但要大修改。要参照某某论文,作者没有引用该文很是不应该。那篇文章是说实验的文章。意在暗示作者前人的工作被实验检验过了,不能轻易否定。镜某以为,这事儿就这样完了。
没曾想到,作者居然很快就修正了论文,又发过来了修正稿。而且还有“辩解”。惹得镜某好不痛快。如何打发呢?拖了一阵,编辑部来催促了。只好又把修改稿读了一遍。因为没有大改,读起来也熟悉。结论是早有了:不能发。但是理由要过硬,不能说“民科”别来裹乱,而要找到“硬伤”。几十个式子里,居然让镜某找出来了一个错!作者在标榜自己新理论时,说前人的公式在某个时候发散,而自己的则是趋于零,所以是得到了“正解”。殊不知,这位老兄是把无穷大与零的乘积认作零了。有这样的“硬伤”,整个论文的架子就垮掉了。找到这个“硬伤”,退稿意见就很好写了。
其实,那文章要是不主张前人的工作都错了的话,也就可以勉强通过了。不过如果是那样的话,作者大约也不会写了。世上总有一些“狂人”。说到“狂人”,镜某找到了“非诚勿扰”里的那位“高人”的录像。能整出那么多词儿来,也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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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投稿与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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