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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道德经》里有一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中的“法”字一般被认为是“取法”,“效法”;以教育为职业的我认为也可以理解为“受教”与“学习”。在这里我提出一个问题:“人法自然”是可能的吗?
这是现下科学教育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中国人学习西方自然科学就属于“人法自然”,按照老子的逻辑,“人法自然”是跳跃式的,跨过了“地”,“天”和“道”等,这可能已经超出了老子的认识。所以,我们中国人学习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中遇到的困难,老子的思想是不能提供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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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6-1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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