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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分类办学的革命式改革与改良式改革

已有 4342 次阅读 2016-9-9 10:08 |个人分类:大学之道|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改革, 应用技术大学, 高等教育分类

20151228日,上海市出台《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在这份高等教育规划布局中引人关注是高等教育分类办学政策。上海结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将高等院校按人才培养的多种类型区分为:学术研究型(科学原理发现与原型验证)、应用研究型(技术原型验证与开发应用)、应用技术型(产品工艺开发)、应用技能型(生产加工技术),共四大类。同时根据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学生人数等将高校分为综合性、多科性和特色性。希望冀此打破传统的研究型大学与高职高专院校的等级高底之分。依据此分类方法,各类高校都能在特色发展中争创国内一流,乃至世界一流。上海的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也提出分类建设“高原学科”与“高峰学科”,在“高原”之上再出“高峰”。此改革,我认为在当下中国高等教育界是革命式的。

20160808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管理改革办法(试行)》,按二维结构对高校进行分类:根据学科门类、专业大类及专业数量等,将高校分为多科性和综合性;根据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等,将高校分为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浙江将对各类高校进行分类评估,评估结果与拨款等奖励政策挂钩。此改革及其配套的分类办法、评价方法,我称之为改良式改革。

革命式改革的原因是它打破目前中国现有的高校分类办法,把自专科层次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到研究生博士生培养为主的高校一并进行分类,并分别进行评价。由此,如果配套政策恰当,各高校或许可以按分守已,按各自规律办学,按各自人才规格进行人才培养。改良式改革,则没有突破现有高等教育分类方法,只是考核办法的变化。浙江的高校分类标准是统一的,是自我对照的,虽然目前高校被动选择为“教学型”或“教学研究型”,但高校的追求目标一定没有变化,仍是向上走的。教学型高校的目标仍是成为教学研究型,教学研究型高校的目标是成为研究型高校,而不是按高校自身的类别规律来办学,按各自分工来培养专门的人才。

高等教育分类办学是高等教育的一个基本规律,分类恰当并实施有力的话,可以影响整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成为国家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如美国加州1960年进行的高等教育分类改革。但是,我们也不得不看到,高等教育分类改革受到方方面面制度与环境的约束,采取何种改革方式,也是一种被动的选择。革命式的改革再好,没有制度支撑也是枉然。反之,改良式改革,虽然步子小,但实施容易,也是一种进步。

影响高等教育分类办学的因素有哪些呢?我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种。第一,社会人文环境、教育观念理念。如对职业教育、应用型大学的环境支持,我们目前并不具备。强行把一些大学定位为应用型,也不一定会受到高校的欢迎,甚至引起高校师生的反感。第二,入学考试制度。高考制度改革必须支持高等教育分类原则。没有高考制度的支持,高等教育分类改革是不可能彻底的。第三,高校及高校领导评价制度。如何评价高校及高校领导,也是影响高等教育分类办学的重要方面因素。制度设计如何让不同类型的高校享有相对平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第四,拨款制度。对高校的拨款必须适用各类高校办学的实际,不能凭高校的等级、科研水平进行拨款。要让不同类型的高校享有相对平等且幸福感相对平等的拨款,直接影响高校对类型的坚守。第五,学分立交桥制度。要通过分类办学打消高校类型变动的冲动,但更要打通由分类办学实现学生在不同高校类型之间流动的通道,实现实际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变更需要。

影响高校办学的主要机制有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院校机制。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是院校力量越来越强;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变控制为监督;重视市场机制的力量。我们国家目前三种机制的作用方向有所不同:政府调控越来越强;市场机制越来越弱(指对高校发展方向的影响);院校力量越来越弱。如何把政府机制的外源性力量变为院校机制的内生性力量,是稳定高校办学类型的关键。政府还是应该通过制度的、财政的、政策的、预算的等监督方式,促进高校办学定力的形成,稳定高校办学方向的一致与统一。按类型办学的关键是高校始终如一地坚持自己的人才培养规格,而不是经常想着改变自己的办学类型。高校类型经常变化,不利于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不利于高校特色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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