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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本人2009年7月发表在《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上的一篇题为“论技术创新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及对策”文章。
技术创新(technological innovation)不同于科学研究,科学研究是指以实验、观察、推理和推断为基础,以科学方法探索自然界的现象和规律,以及检验和验证科学理论的过程,而技术创新则是企业的经济行为。
技术创新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概念,是对企业或企业家的某种经济行为的刻划。技术创新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是指科技成果变成商品并在市场上得以销售实现其价值,从而获得经济效益的过程和行为,是包括产品研发、生产组织、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属于经济范畴而非技术范畴。
“技术创新”概念最早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A.Schumpotcr)提出。他在1912年出版发行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认为,现代经济发展根源于技术创新。熊彼特把技术创新定义为一种生产函数的转移,或是一种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的超额利润。技术创新可概括为以下五种形式:
1.生产新的生品;
2.引入新的生产方法、新的工艺过程;
3.开辟新的市场;
4.开拓并利用新的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供给来源;
5.采用新的组织方法。
国际上通常把研究与开发(R&D)按照功能或目的的不同划分为三个层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基础研究是探索性的,目的在于发现自然界的规律;应用研究是从基础研究的成果出发,研究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成果的技术基础;开发研究则是指利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的知识,制造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工艺的活动。
显然,研究与开发中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都没有明确的商业目的,而其中的开发研究似乎可以等同于技术创新,其实不然。技术创新在本质上有别于开发研究,技术创新不仅仅关注技术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更关注技术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技术创新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而研究与开发则以获取研究成果为目标。
任何技术创新都是从研究开发开始,没有研究开发就谈不上进行技术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无论是怎样开始的,它所关心的都是最终的商业利润,而研究开发无论是怎样结束的(即无论是否带来商业利润),人们只注重他的研究成果。
技术创新与科学研究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这种密切的关系掩盖了技术创新作为一种经济行为的本质特征,以至在我国发生了把科学研究等同于经济过程,把技术创新这一经济过程等于科学研究的双重错位。
获得潜在的超常规利润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根本动力,技术创新可能是企业按照某种发展战略而开展的经常性活动,也可能是企业家“灵机一动”的产物。
技术创新始于研究开发而终于市场实现,因此营销环节是实现技术创新价值的关键环节之一,营销环节的创新对开辟新市场和实现技术创新价值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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