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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德曼环境奖已演变为鼓励犯罪奖

已有 5290 次阅读 2012-4-22 21:18 |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诈骗, 伪环保, 反水坝, 戈德曼奖

/水博

 

2012416,戈德曼环境基金会公布了2012年度戈德曼环境保护奖的六名获奖者名单,戈德曼环境保护奖网站在公布消息的“新一届戈德曼环境保护奖得主出炉” 新闻中称获奖者“是一群勇敢无畏的新兴领袖,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社区权益,克服重重险阻。”。然而,看到获奖者的名单和英雄事迹则不免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

 

公布的第一位获奖者是来自肯尼亚的Ikal Angelei。根据介绍他获奖的原因是“冒着生命的危险,抗议Gibe3大型水坝的修建,因为水坝一旦建成,将彻底切断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的水源。”。

 

这里让人感觉匪夷所思的是,肯尼亚政府响应联合国的号召加速水电开发,以便在解决本国贫困的同时,为全球的温室气体减排作出贡献的行为,似乎是错误的。也就是说,戈德曼环境保护奖的宗旨似乎是要鼓励对抗联合国,并奖励相关的反对政府的行为。

 

特别是本次戈德曼奖所提倡的“冒着生命的危险”的反对政府的行为,是否有公开的支持恐怖主义的嫌疑。只不过戈德曼奖所提倡和鼓励的这种恐怖主义,不是政治上的恐怖主义,而是环境上的恐怖主义。

 

在当今的时代,民主和法制是我们解决一切矛盾和分歧的倡导方式,然而号称是保护环境的戈德曼奖,却仍然大张旗鼓的用提倡和奖励“冒着生命的危险”的方式去达到自己的个人或者本集团的目的。这也就让人不难理解,为什当前的世界文明发展到了如此的高度,而恐怖主义还非常盛行?

 

具体的再看看这位戈德曼奖获奖这的获奖理由,也是颇有“创意”的。所谓“因为水坝一旦建成,将彻底切断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的水源”的说法,难免让人越听越糊涂。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反水坝的组织用截断河流的水坝将切断水源等之类的危言耸听来挑拨公众的反水坝情绪。然而,稍加分析就发现这种说法真是非常、非常的愚蠢。

 

中国古代早就有个大禹治水的故事,说的就是曾经有个非常愚蠢的人想依靠建设阻挡水流的水坝来防止洪水。但是,最终总是不能成功。因为,水坝绝不可能是宇宙中的“黑洞”。不管多大的水坝、水库,总要有蓄满水的时候。所以,从根本上来说,水流是永远也阻挡不住的。因此,人类修建水库、水坝的根本作用,绝不是简单的阻断水流,而是建造一种蓄水的设施,使得它能够根据人们的需要,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矛盾。

 

肯尼亚的Gibe3大型水坝,建设成了之后,如果当地政府的管理方式有问题,确实可能会造成“切断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的水源”的情况。但是,反坝人士凭什么在大坝还没有建设之前,就断言肯尼亚政府一定不能管理好这座大坝呢?事实上,根据所有发达国家的实践结果来看,建设大坝和水库是对水资源进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更大的可能性则是肯尼亚政府能通过Gibe3大坝,对肯尼亚的水资源时空分布矛盾,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控,解决好包括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在内的所有的肯尼亚居民的水资源需求。

 

对于肯尼亚政府和人民来说不建设必要的大坝和水库,就无法把汛期大量的洪水保存下来,在枯水期供给包括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在内的更多的肯尼亚人民使用。然而,我们这位Ikal Angelei却不准肯尼亚政府建造这个能够科学调配水资源的基础设施,而且还美其名曰要保护土著居民的水源。这种用谎言和欺骗扮演着土著居民的救世主的跳梁小丑,不仅要理直气壮的反对肯尼亚政府对水资源进行科学管理,而且还敢“冒着生命的危险”的破坏肯尼亚的公共利益。这难道是值得提倡的吗?

 

由此可见,这位来自肯尼亚的Ikal Angelei的事迹,既不是在保护环境,更不是在维护图尔卡纳湖周围的土著居民的利益,而是代表着某种打着环保的旗号,阻碍肯尼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国外势力对肯尼亚主权的干涉。而且,这种行为居然已经发展到了“冒着生命危险”的程度,让人感觉似乎已经涉嫌犯罪。总之,如果我们公开的奖励和纵容“冒着生命危险”的反对某国政府决策,那么我们一定是在纵容和奖励某种恐怖主义。

 

戈德曼环境保护奖鼓励犯罪的形式还不止这些。另一位获奖者中国的马军先生的获奖理由,也是因为他触犯了中国的法律。报道说马军“建立了一个在线数据库和数字地图,将那些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工厂向中国的广大公众公示。”。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很多人对法律规定擅自公布污染企业的行为违法不理解,认为环保组织通过公布污染图对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没有什么不好。大家也许还记得,一位因为坚决的揭露污染企业曾经获得了2005中国十大民间环保人物的称号,并成为当年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提名人物的吴立红锒铛入狱的故事。曾几何时,不仅很多环保人士,包括一位全国人大大副委员长都给审理吴立红案件的法院施加过舆论压力,但是,最终也改变不了伪环保人士以揭发企业环境污染为手段的诈骗犯罪的事实。吴立红被判刑的根本是她不正当的使用了揭发污染企业的手段。

 

实际上,马军公布水污染图的行为与获得2005中国十大民间环保人物的吴立红的高调揭发环保企业的做法如出一辙。掌握了公布污染企业的权利,就等于掌握了一种敲诈企业的渠道。作为一个NGO组织,即使马军不像吴立红那样主动去敲诈,恐怕也会有人自动把各种好处上门来。权力能够带来利益,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众所周知,前不久已经有一些掌管环境评价权的官员纷纷因为经济问题落马。有国家拨付的经费,有着严格监管的国家机关官员尚且如此,谁能保证马军一类的NGO组织,能比我们国家的政府部门更清廉?谁能保证它们私自公布水污染企业的行为,不会受到利益的驱动?

 

要知道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所以对公布水污染的地区和企业有着严格的规定,就是要从制度上避免吴立红这样的环保人物和一些NGO组织把揭发污染企业,变成一种敲诈的手段。这其实是对环保人士和环保组织的一种积极保护。

 

然而,戈德曼奖的评奖委员会却为了鼓励环保人士们诈骗犯罪,不惜公开的与中国的法律唱反调,明目张胆的把马军的违法行为,作为获奖的“英雄事迹”。总之,号称是保护环境的戈德曼奖,真是让人匪夷所思。与其说它是奖励保护环境的,还不如说它是鼓励犯罪的奖项。

 

 

参考文章《专访马军:如何盯住大企业环境行为》

转自:财新腾讯

 

2012416,美国戈德曼环境基金会公布了2012年度戈德曼环境保护奖获奖者名单,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信息研究中心(IPE)负责人马军,与来自肯尼亚、俄罗斯、菲律宾、美国、阿根廷等国的另外五位草根环保人士,一起获得此项荣誉。他们每人获得高达15万美元的现金奖励。

马军早年曾在媒体工作,1999年写就《中国水危机》,对中国七大水域问题深入探讨,引起学界高度关注。2006年,马军被评为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并于当年5月入选美国《时代周刊》“2006年全球最具影响的100

2006年,马军组建了环境NGO组织公众与环境信息研究中心。之后,中心建立了中国首个水污染公益数据库和中国水污染地图,通过搜集、整合公开资料,公示中国各地污染企业的违法记录。2007年,公众与环境信息研究中心和国内多家环境组织组成绿色选择联盟,揭示大企业在华供应链中的环境违法现象。

2010年,联盟发布调查报告,揭示苹果公司有多家代工厂在环境保护和劳工保护方面存在问题,引发各界关注。最终,苹果公司开始正视其供应链中存在的问题,并开始和环保组织合作。

在马军赴美领奖前夕,财新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问:恭喜你获得戈德曼环保奖。民间有人认为你们专挑一些大企业来揭发问题,是为了吸引眼球,例如2011年的美国苹果公司在华代工厂事件。你们为什么盯住大企业?

马军:我的看法是,企业确实给社会发展带来很大帮助,我们尊重他们的贡献,但他们必须注意到工业的排放。在中国,80%的能源是由企业消耗的,所以企业就是有很大的责任,你是环境问题的制造者,你也确实有责任来解决。

盯住大企业是非常必要的,他们是规则制定者。其他的中小企业,很多是供应链条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大企业向良性方向发展,最终会给中小企业的变化创造空间。

最早我们主要针对跨国公司,因为只有他们才在乎自己的供应链企业是否有污染。发展到现在,中国的企业已占了很大的一部分。目前为止,一共有590多家中外企业,来向我们说明他们的环境问题,中国的企业越来越多。这正是我们盯住大企业取得的效果,因为他们受到了供应链方式的影响。所以我们绝不是仅仅盯大企业,是通过他们来四两拨千斤,形成杠杆撬动效应。

问:你们为什么很执着地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对中国各地环境信息公开现状,你如何评价?

马军:这些年,我们也一直在推动政府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我们和合作伙伴NRDC(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每年出一个报告(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这个项目是最累的,是要求完全量化的,虽很艰苦但还是值得继续做。

我们认为政府的信息公开非常重要,是解决许多环境问题的先决条件。连续的几年评价,使我们和各地政府有了更多的交往。现在有许多地方政府,还主动和我们联系,探究他们到底怎么提升,这是非常欣慰的进展。

问:你认为在你作的所有环境保护工作中,最值得提及的是什么?

马军:我们的每一个项目背后都有付出,但最为关键的是我们的污染地图数据库,这是一切一切工作的基础。后来我们所有的项目,如果没有数据库的话,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一个持续的、非常枯燥的工作,我的同事在最初的半年里,每天都在不停地弄这些数据,不停的搜索、录入到Excel表格里。

在地图发布之后的两个月,第一家企业找过来。这是一家美国的大企业,当年他们中国区所有管理层的年终奖全部取消,这是第一家愿意去整改的企业。

问:你从事过媒体工作,后来是如何开始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

马军:环境工作最早是个人的兴趣。1999年我写了《中国水危机》,之后加入了一个环境咨询公司,再之后就全职地在做环境方面的事情了,到现在已经有十年时间了。

我最早在外文报纸《南华早报》做研究员,报道涉及方方面面,环境一开始并不是重要的。但是在工作过程中,我个人开始把兴趣集中在这个方向上。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时候,我看到一些环境问题,实际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问题,最后都从不同的角度和环境产生了一些连接。

当时在中国北方,很多的河流都已经干涸了,黄河一年中有200多天都不能流入大海。还有水的河,污染特别严重。在南方的一些是河湖纵横的地方,居民守着这些河湖却没有干净的水。

最终激发我仔细研究水问题的是黄河。当时有个负责黄河管理的总工告诉我,他们治理黄河的方法是成功的,并将被推广到全国的其他大江大河,也就是要以工程措施,以梯级水库作为管理方式。我当时比较吃惊,因为黄河已经断流几个月了。后来了解到,他当时说的确实是对的,其他的河流,不管是长江还是珠江,还是松花江,长江的各大支流,竟然都有这样的方案,只是还没有实施。

1998年,长江流域爆发大洪水,我们的人民和母亲河之间展开殊死搏斗,人与水的关系到了最紧张的时候。这就勾起了我之前想到的一些问题。在那一刻,我决定开始起笔写,这就是一个开始。

问:您是第三位获得戈德曼环境奖的中国人,您如何看待之前获奖者的贡献?

马军:我对其他的获奖者非常尊敬,他们都是中国环保事业的先驱。戴晴老师从上世纪80年代起,在国人对环境不甚关心的时期,就开始关注长江的问题。而于晓刚老师的工作,最大的贡献在于开辟了社区参与的模式,赋权给民众,让他们保护自己的资源。我们现在所有的工作,都是站在先驱的肩膀上。

记者点评:

目前,马军的公众与环境信息研究中心,已披露在华中外企业违规排污信息九万多条。公众只需轻点鼠标,就能知道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哪些公司曾经违反环保法规。该中心联合其他数十家民间环保组织成立的绿色选择联盟,已成功地让苹果等500多家中外企业,向公众披露治污计划和措施。

在中国民间组织普遍缺乏财力的现实下,部分污染企业因经济效益获得地方政府保护伞的状况下,他们从打大品牌洋品牌开始,为公众参与企业环境行为监督,开拓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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