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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与利他:读威尔逊《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

已有 7367 次阅读 2015-5-25 11:08 |个人分类:读书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社会生物学, 利他, 利己

前年编写了“利己、利他与互利:社会伦理学的几个概念”,其实也存在较多困惑。前不久,一位老兄再次跟我讨论利己与利他问题,不料在沟通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为了进一步弄清二者的关系,反省自己的某些偏激,我在网上搜索学习,以便更正或充实它们。

读威尔逊的著作,是看了郑也夫的介绍才感兴趣的。他的“威尔逊,最后的博物学家”(附后)让人肃然起敬,读了那么多社会生物学的书,写出来的东西就是不同凡响。我读威尔逊的书不过是自娱自乐,不可能写出郑也夫那样深思熟虑的读后感,只是梳理一下威尔逊的认识。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威尔逊的东西并非就是真理(有些东西,我也不懂,有的还不能理解消化),大家愿意怎么批评就怎么批评,但我反对那种不研究问题一上来就批评,好像自己掌握了宇宙真理、实际上作贱自己的行为。

来到这个世上,我们穷其一生也不可能掌握所有的知识,即使是那些大大的学问家。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怀着对真知灼见的敬畏,但愿这种敬畏伴随我的一生。下面是读后感:

一、人的自私性与基因有关

威尔逊在本书第一章说到下面一段话,我觉得有道理,就录在这里:

“基因还有一大天然特性:自私。这是因为基因为争取生存,直接同它们的等位基因发生你死我活的竞争。等位基因就是争夺它们在后代染色体上的位置的对手。在基因库中能牺牲等位基因而增加自己生存机会的任何基因都会生存下去。反之,如果它不自私,而是利他主义者,它把生存机会让与其他基因,自己就被消灭了。所以,生存下来的必定是自私的基因而不可能是利他基因。因此从本质上讲,自私才有基因,基因就是自私,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它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在社会生物学的理论中,自私,是生命的本性之一。”

二、自私性与人类侵犯行为

威尔逊在第五章“侵犯行为探源”中告诫我们,“人类应当记取的教训是:侵犯行为对人毫无幸福可言。”他的题目是探源,我加进来“自私性”是自己的体会,也便于与本文呼应。看看他是怎样论述的:

1. 侵犯行为的普遍性

为了论述人类的侵犯行为,威尔逊首先把的生物的取食排斥在外,他说:“人类早期的生活是靠狩猎为主的,对其他动物的捕杀,为的是获得食物。如果把取食定义为侵犯行为的话,那么除了靠阳光、空气和水分生长的植物以及蚯蚓之类“吃土”的动物外,所有的生物都是侵犯性的。微生物侵入其他生物的机体,当然属于侵犯;兔子吃草、蝉吸食植物汁液,也伤害了其他生物的生命和利益。”我的理解是,动物的取食行为虽然是为了生存,但伤害其他生物的生命和利益实际上源于自私性,尽管威尔逊着重点不同,“人类之所以感到自己是个侵犯性的物种,并非由于人类杀食各种动物,而是由于自相残杀。”

他进一步论述,战争这一“人类自相残杀的怪物”成了人类的特有标志。“战争不过是侵犯行为最有组织性的高级技术而已。”“除了战争这一大规模侵犯行为之外,人类的侵犯性还有各种不同等级的表现形式。例如落草为寇、占山为王的绿林强梁;月黑杀人、风高放火的土匪强盗;杀人越货的不法之徒;横行乡里的泼皮无赖……总之,不管是平时还是战时,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人类的侵犯行为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正因为如此,各种社会形态都有明确的法律遏制和惩罚侵犯罪行。即使日常生活中,也有各种道德习俗和伦理准则来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以便减少那尖锐而又不可避免的矛盾冲突。”

2. 侵犯行为与竞争

他给“侵犯行为”下了一个定义:“一般指的是剥夺他人的权力,强迫被侵犯者放弃自己的财物、利益、名誉、贞操乃致生命。”但他在论及外延时指出,“从社会生物学的角度看,侵犯包括着极为不同的行为模式,不同的行为模式的功能也大不一样。有以下几种侵犯行为模式:领土的保卫和征服;在组织完好的群体中维护等级和统治;性侵犯行为;断奶的敌意活动(亲-子冲突理论表明了这种行为的进化原因);反侵犯的侵犯行为;为强化社会统治而采取的伦理性、惩成性的侵犯活动。”

在同一物种之内,侵犯行为与竞争有着密切的关系,即它们都由共同的资源和需求引起。他认为这一竞争包括“两大类:性竞争和资源竞争”。由于竞争的原因和目的都是切身利益,所以按照关系的远近,利益的差别,竞争又有以下的规律:在普遍发生竞争的情况下,物种之内的竞争比物种之间的竞争更强烈。”他解释,“同一物种的成员在资源和性两方面的需要都是相同的。狮子为了得到某一地区的肉类资源会进行领土之争,但鼹鼠却不会参与这种竞争;雄鹿为了争夺母鹿而搏斗,山鸡看了却不会动情——它只为争夺雌山鸡而奋战。此外,脊推动物比无脊椎动物的竞争激烈;肉食动物比草食动物和杂食动物的竞争性更强,生态系统稳定的物种比生态系统不稳定的物种更普遍趋于竞争。”

他进一步发挥:“很多竞争都采取侵犯行为的形式。但是,侵犯行为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然界里的动物宁愿取和平主义的姿态,......在侵犯行为的限制因素中,首先是亲缘选择的限制,也就是上一章所讨论的那些关系的制约。侵犯者的敌意很可能指向自己的亲族成员,在识别亲缘关系能力较差的动物那里这种危险尤其大。如果侵犯者的亲族的生存率和生殖率由于侵犯行为而被降低,就等于侵犯者在损害自己的基因利益。根据亲缘选择的原则,我们知道这种行为定会被淘汰,因而无法在基因库里存在下去。其次,如果侵犯者以毁灭性企图去攻击对手,那就会遭到全力以赴的反抗,其结果不是同归于尽,就是两败俱伤。......对于一个动物而言,除了它自己的子女和其他近亲,别的动物只不过是它生存环境的一部分,就好象一棵树、一块石头一样。......它若感到了敌意和进犯造成了死亡的威胁,在一般情况下的反应是破釜沉舟,以死相对。而这种悲惨结局对任何动物都是不利的。因此,自然选择有利于那些能使自己的行为保持较好的水准,从而充分利用自己的环境的生物。”

3. 宜斯策略

威尔逊指出,在竞争过程中,“如果动物不按‘策略’行事,那它就很难成功,不是丧命就是伤残,其结果是被自然选择无情地淘汰掉。因此,凡是成功的生存下去的动物,在侵犯行为方面必定是遵从了某种策略的。”“一只雄海豹杀死另一只拥有大群‘妻妾’的雄海豹,把后者的妻妾夺到手,那倒不失为聪明之举。但这肯定要冒风险,后者必定进行还击以保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假如前者发起攻击,那么说不定二者都可能落个以死亡告终的下场,或许前者死亡的可能性更大些。因为后者很可能是个骁勇善战的斗士,它的地位就是在战斗中赢来的,它或许已有过击退挑战者的胜利业绩或战斗经验了。即使挑战者赢得了胜利,但由于双方实力相当而自身也负重伤,不能享用胜利的果实,不是白费功夫了吗?如果它选择另一种策略:暂时不去惹事生非,一门心思进食睡觉,养精蓄锐、坐以待变。等到自己长得更强大而后者变得日益衰弱的时候,一举发动总攻,获胜的可能性或许要大得多。”

这就是社会生物学家所说的“宜斯策略”,定义为“凡是种群的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策略,而这种策略的好处是其他的策略所比不上的,这种策略就是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或称宜斯策略。”社会生物学的解释是:由于种群的其余部分也是由个体组成的,而这些个体都力图最大限度地扩大其各自的成就,因而能够持续存在的必将是这样一种策略:它一旦形成,就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威力,任何与之相异的个体的策略都无法与之抗衡。在环境的一次大变动之后,群体内可能会出现一个短暂的不稳定阶段,甚至可能出现波动,但一种‘宜斯策略’一旦确立,就会稳定下来;偏离宜斯策略的行为就要受到惩罚。”

4. 鹰与鸽子

过去,常常听说“鸽派”与“鹰派”,前者是形容主张采取柔性温和的态度及手段处理外交、军事等问题的人士、团体或势力,后者则恰恰相反,即主张采取强势外交手段或积极军事扩张的人士、团体或势力。没想到,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著作中也引用这两种动物来解释侵犯行为的演化:“鹰搏斗起来总是全力以赴、孤注一掷,除非身受重伤,否则决不肯退却;而鸽子却只是以风度高雅的惯常方式进行威胁恫吓,不会造成任何伤亡。如果鹰与鸽子相遇,鸽子立即逃之夭夭,因此鸽子是不会受伤的。但是如果鹰同鹰进行搏斗,它们一直要斗到其中的一只身受重伤或者死亡方才罢休。鸽子与鸽子相遇,只不过是长时间摆开架子对峙,直到其中一方疲劳或厌烦,不愿持续下去为止,谁也不会受伤。......假设群体中全是鸽子型,看来倒也不错。可是一旦出来一只突变型,是只鹰型,它将无往而不胜。所有的鸽子在鹰面前都望风披靡,不战而溃,因此整个群体不久便成为鹰的天下。但如果群体中全是鹰型,随之而来的则是鹰与鹰之间的殊死搏斗。从理论上讲,每次战斗的结果总是造成重大伤亡,每只鹰的伤亡可能性都是50%,即它随时都有生存下去的一半希望,也有一命呜乎的一半可能;在它那一半生存希望中还有一半是身受重伤、残缺不全的可能性。如果鹰群中生活着少数形影相吊的鸽子,即使它们为数可怜、寥若晨星,也不愁很快在鹰群中扩大自己的队伍:每次不战而逃,不会伤亡。比起时刻生活在死伤有一半可能性中的鹰来,又显得大为有利了。”他认为,“就以上述的鹰策略和鸽子策略为例,按照社会生物学的计算分析,无论哪一种策略本身,都不可能在进化上保持稳定性,也就是说它们各自独立不能成为宜斯策略。这两种看上去相互矛盾、截然相反的策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双双成为宜斯策略。......混合的设计并非为了个体的幸福和生存,而是为了便控制基因最大限度地遗传下去。

5. 其他策略及策略成因

自然界群体中的行为模式决不仅限于这两种,威尔逊还提到另外两个策略。“还击者策略”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遇到鹰就表现得象鹰,遇到鸽子也就象鸽子”。“恶棍策略”则不然,“到处张牙舞爪,表现象鹰。但是一旦受到还击,立即抱头鼠窜,逃之夭夭。这就是恃强凌弱,欺软伯硬,表面气壮如牛,内里胆小如鼠,尽管格调低下,倒也算一种策略。”当然还有其他一些策略,他把这种现象称为“生物多态性”。

(1)同种动物之间的竞争:威尔逊指出,“同一物种的个体竞争激烈,是由于共同的资源需要引起的(异性是一种生殖资源)。”“面临竞争的动物往往在各方面都不是相等的,社会生物学家称这种竞赛为‘不对称’竞赛。......比如,竞赛双方的身材和力量会有所差异,甚至极为悬殊,取得战斗胜利对于各自的意义不相同——衰老的动物由于死之将至,它们在战斗中受伤的损失,比起精力旺盛、来日方长的年轻动物就要少得多。”此外,“居民”和“入侵者”之间的竞争“也不完全是平衡的,即使双方身材一样,力气相等,‘居民’是以逸待劳,而‘入侵者’却是旅途劳顿。所以‘居民胜,入侵者败’成为宜斯策略的可能性要大些。......自然选择形成了动物的‘领土性’,即使没有什么侵犯性的草食动物也是有‘领土性’的。”

(2)不同物种之间的竞争:照道金斯的解释,这也是一种资源竞争。威尔逊说,“狮子想吃羚羊的躯体,从逻辑上讲,这里竞争的是同一种资源:肉。狮子自己身上也有肉,难道不能吃吗?当然能吃。但可惜对狮子来说,吃狮子肉不是一种宜斯策略:它去追捕其他狮子要遭到强大的反击。说不定自己还会被吃掉,风险太大。再说真要是自相吞食成了惯例,那用不了多久这个物种也就灭绝了,显然,对狮子来说,追羊逐鹿不失为稳定的进化策略。而对羚羊来说,见了狮子就逃,越快越好。这无疑也是宜斯策略。若有的羚羊与狮子来个‘眈眈相对’的策略,那它的命运就大为不妙了,还是尽早逃跑最为‘宜斯’。”看来,“弱肉强食”本身就是动物在掠食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自然规律,或者说策略的选择。

6. 统治等级

威尔逊提出了“统治等级”的概念,他说,“一只动物在最近的战斗中连连败北,其进攻性就会大为减弱;反之,如果一只动物从胜利走向胜利,那它的进攻性也就更强。这就形成了动物群体中的所谓‘统治等级’,即是在自然条件下的社会化过程中动物得知了自己在领土和统治等级中的地位。”“一群陌生的动物放在一起,开始战斗频仍,互不相让。但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按照级别高低的顺序形成一种统治等级。级别低的个体要屈从于级别高的个体。这种情况的附带结果是,群体中激烈的搏斗逐渐减少,整个群体趋于稳定(有序)。这是‘经验’造成的:对一只动物而言,过去总是打败自己的,今后也还会再战胜自己。所以遇到它时还是采取‘鸽派’态度较为高明。有人发现,在已确立等级的母鸡群中,很少有凶猛的搏斗,因而产蛋量比较高;相反,在成员不断更换的母鸡群体中,由于搏斗频繁,蛋产量就比较低。”由此,我联想到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学说,在群体中如果倡导斗争学说,则可能两败俱伤。记得文革的时候,文斗和武斗的双方都是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奇怪的是仍然要你死我活。他们抓革命的时候,往往忘记了促生产,弄得经济生活捉襟见肘。

7. 人类的侵犯行为

威尔逊阐明社会生物学的观点,认为人类有一种强烈的先天倾向。“即用非理智的仇恨对外来的威胁作出反应,并使敌意逐渐升级去征服威胁,以确保自己的广泛安全。我们的大脑似乎是被这样设计的:使我们倾向于把其他人分成朋友和敌人、好人与坏人。儿童在见到银幕上和电视里的人物出现时,首先要问‘好人还是坏人?’我们对陌生人的活动深怀恐惧,并用侵犯行为去解决冲突。”

战争是有组织的侵犯,他描述了其形成过程。“原始人把世界简单地一分为二,不是敌人便是朋友。朋友来了热情接待,见到敌人刀剑相向。他们对于来自武断的边界之外的任何威胁都会作出迅速而深刻的情绪反应。随着王国与国家的建立,这种倾向组织化了。战争也就成了某些新社会的政策手段。不幸的是,运用战争手段最佳的社会,恰恰是最成功的社会。战争已进化为一种自催化的反应,任何人无力阻止它,因为单方面试图改变这一过程无异于自取灭亡。自然选择的这种模式已在整个社会水平上起作用。暴力行为的学习规则在人类千百万年的进化历史中似乎成了一种稳定的策略,因而能够为那些忠实地执行这种策略的人带来生物学上的好处。但是,暴力侵犯的规则已经过时了。我们已不再是以矛箭和石斧就能解决争端的原始人类。我们承认这些规则的过时并不等于是消除它们,我们只能围绕着它们走出自己的新路来。”

我想,新的道路来自于人类文明的进步。当个体的生命和尊严逐渐受到关注,“统治等级”逐渐瓦解,个人自由受到保护的时候,战争这个源自于自私性的有组织的侵犯行为会逐渐减少。看到第三次世界大战迟迟不能登场,我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充满信心。

三、利他主义种种

威尔逊在这一章首先指出,“基于亲族选择的纯粹无条件利他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大敌。”不过仅仅通过此章的阅读,我仍然不得要领。

1. 选择与行为

根据进化论的原理,生物的一切特征都是自然选择造就的。威尔逊区分了“群体选择”与“亲缘选择”的概念:“当选择的单位是两个以上的世系群体时,称为群体选择;如果选择单位是许多群组,或是能影响其亲属的个体时,即为亲族选择(亲缘选择)。”根据亲缘关系学说,他阐述道:

“在群体之内由亲族关系连成个体关系网。这些有亲缘关系的个体互相协作,或把利他主义的便利给予其他的成员,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网中成员的平均基因适应能力。有的时候,利他行为的代价是降低了某些成员的个体适应能力。基本上是个体以从整体上有利于群组的方式来行动,同时与其他群组保持联系。群体中亲族关系网造成的福利提高就是亲族选择。各种选择方式,包括亲族选择、群体选择和同生群选择,只有数量上的不同,本质上并无差异。”

“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行为通常有几种情况。当一个个体以牺牲自己的适应来增加、促进和提高另一个个体的适应时,那就是利他主义行为。亲代对子代的普遍自我牺牲现象当然是利他主义的行为,但要记住的是,后代的存活量(数量和质量)正是个体适应性的衡量标准,为远亲所作的牺牲称之为利他主义那是较好理解的。当一个个体为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个体作出克已的牺牲时,就是彻底的利他主义行为,是‘高尚’的行为。与此相反的行为,即用降低其他个体的适应来提高自己的适应,就是自私自利的行为。自私行为不可能得到普遍赞扬,但是尚可理解。然而,还有一种行为似乎没有什么合理的动机:为了降低别的个体的适应,自己一无所获,甚至会降低自己的适应。这种行为被称之为怨恨行为。看来怨恨行为只是为了行为者发泄心头之恨,得到一种心理满足。”

2. 行为模式

在这一节,他解释了利他主义者为其兄弟的利益作出某些牺牲的形式:“他必须放弃一定的自身利益,如让出对食物或庇护所的需要、延迟婚配、在危险面前挺身向前,等等。从纯粹的进化观点来看,这些利他行为的重要结果是损失了基因适应能力——缩短了生命周期,或留下更少的后代,或二者均有。这会导致下一代中利他主义的减少。但是别忘了,他的兄弟的基因中,有一半是和他的基因相同的。即使在极端的情况下利他者没能留下后代,但是他的利他行为使其兄弟的基因在下一代中加倍、甚至更多,实际上等于增加了利他基因,使利他基因在后代中得以表达。他的兄弟所具有的许多同类基因会强化利他主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广泛的适应力完全取决于那个受益的兄弟的贡献,但它足以在群体中传播利他主义基因,从而使利他主义行为得以进化。这种解释读者已不会陌生了,这正是亲缘关系学说的内容,因此这个模型可以解释所有受利他主义影响的亲族关系。

“按照这同一个模型,还可以探讨自私自利的进化。表面看来,自私基因似乎在任何程度上都能在下一代中提高自私个体的基因频率。其实不然,因为受到损害的亲族把自私个体的基因也丧失了。这就给自私行为划定了限度,使之不能无限夸大;过分了就会危及自身利益。

“至于怨恨行为,如果能增加广泛适应能力的话、也会得到进化。但是行为者必须能够区别亲属和非亲属,否则怨恨行为的基因很可能“自杀”而被自然选择淘汰掉。只有怨恨行为者使其亲属所得之利足以补偿他自己的损失,有利于怨恨行为的基周才会在群体中存在。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人类社会中真正的怨恨行为司空见惯。无疑,只有人类才对血缘世系有敏感的意识和清楚的判断,从而能够避免对自己的亲属行使怨恨行为,变相自杀。当然,人类还具有玩弄阴谋诡计的智慧,为了亲属的利益损害别人,即使自己冒着风险也会这样干。这是用不着举例的。”

3. 互惠利他主义

威尔逊用互惠利他主义解释了特里弗斯提供的人类的乐善好施行为。“一个人掉进水里了,另外一个人跳下去奋不顾身地抢救。而这两人可能毫不相干,甚至以前互不相识。人们认为这种反应是‘纯粹’利他主义的。然而人们会看到,乐善好施者从自己的行为中还是颇有收获的。假设在得不到援救的情况下,落水者彼淹死的可能性是1/2,而援救者也彼淹死的可能住是1/20再假定援救者被淹死,落水者也难逃一死,而援救者活着则落水者总能得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的可能性就由1/2换成了1/20的一倍(援救者也可能淹死)即1/10了。如果遇险者和援救者的位置有朝一日来个对换,那么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充当这种角色就都是有利的。从群体的角度看,这是大有遗传适应的价值的。互换实际上增加了个人的适应力,所以并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行为。”

他指出,“互惠的优点、自以为公正善良、感恩以及同情加强了认可利他行为的可能性。”

4. 动物中的利他主义

“通过家族水平上的选择演化,在社会性昆虫中有许多利他主义行为的例子。”威尔逊列举了大多数白蚁和蚂蚁的兵蚁,它们“则争先恐后地涌出来,在破口处转来转去,作出侵略性的姿态。社会性蜜蜂和黄蜂可以为轻微的挑衅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还有“在狒狒群中占统治地位的雄性(又称甲雄,意即一群体中地位最高的雄性),当群体其他成员觅食的时候会把自己置身于一个暴露的地方,以便观察动静。如果有捕食动物或竞争性群体接近,它就狂叫报警,也可能以威吓的姿态向入侵者冲去,......象疡香牛、糜鹿、斑马、纰角鹿等有蹄类动物,成年动物把自己置于捕食者与幼年动物之间。当雄性带领家眷时,充当着保卫者的角色;......当入侵者来临时,母夜鹰有意识地飞到入侵者跟前(要离开它的巢一段距离),不是垂下翅膀,就是展开翅膀,作出易被捕获的姿态把敌人引走。......许多小鸟发现敌人(夜鹰、枭等等)威胁着它们的邻居时,也都会用多种方式报警。”

他继续举例,“除了自杀之外,再没有比放弃食物更利他的行为了。在社会性昆虫中,有许多把自己的食物让给同伴的例子。成年非洲猎狗中也有利他的食物分享行为:有的外出捕猎,有的在洞里留下照料幼小,回来后食物共享。利他性的食物分享在类人猿中也存在着,黑猩猩就成功地互相乞讨食物。对敌手的容忍可成为一种利他主义行为。动物同种之间的战斗具有典型的仪式性。斗败者认输撤离,胜利者不会去伤害对方。在动物决斗中很少有致命现象出现,......有一种解释认为,这种怜悯对物种有好处,因为这样可以保持本物种最大数量的健康、未受伤的个体。另一种假说认为,战斗中的礼仪化是亲族选择的结果。”

5. 人类的利他主义

威尔逊认为,人类利他主义是有缺点的。“不求回报的慷慨是人类最罕见和最珍视的行为,微妙而又不容易定义。它似乎也是一种高级的选择模式,受到礼仪与环境的包围,得到奖章和激情演说的赞誉。奖赏的目的在于藉此创造利他主义,促使别人表现利他主义。人类使真正的利他主义神圣化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国会最高荣誉勋章都给了一些不寻常的人,以身体压住爆炸的手榴弹来掩护同伴的人,在战斗中冒死救助别人的人;以及作出其他丧失自己生命而有利他人的行动的人。这些人都是舍生忘死的英雄。在生与死的关头,为了战斗的胜利,为同伴、战友的安全,毅然决然地选择自己的死亡。英烈悲壮的利他主义牺牲都是勇敢的最终表现,显然应当得到最高荣誉。但这些人在拼命的瞬间脑子里想的是些什么呢?这仍然是个谜。个人的虚荣心和自豪感在这种场合总是重要的因素。詹姆斯·琼斯在《二次大战》一书中说:‘纯粹的战斗激情经常使得一个人自愿去死,而没有这种激情他可能会畏缩不前。’”

但他又提出一个悖论:“牺牲了的英雄没有后代。如果自我牺牲的后果是断子绝孙,那么造成英雄的基因就会逐渐在群体中消失。一种狭隘的自然选择判断会作出这样的预测:由于受自私基因支配的人在群体中必定超过利他基因支配的人,所以在许多代之后,自私基因将会盛行起来,而群体就难于作出利他反应了。”他进一步分析:“人类的历史上,在大部分时间里,主要的社会单位都是直接的家庭和密切的亲属关系网。直到现在为止,关系的远近、财产占有权和继承权的大小,也完全是按照亲缘关系来决定的。这在全世界都是统一的标准。这种优越的内聚力以及对亲属的细致认定,由于高级智慧而得以完善。所以亲族选择在人类一直是更有力量的一种进化因素。”

但他仍然显得模棱两可,“人类利他主义的进化理论,由于大部分利他形式本质上是自私的这一点而显得极为复杂。没有完全彻底自我消灭的人类利他主义形式。绝大多数高大英雄的生命都在预期的巨大奖赏中得到了报酬,他们中大部分都相信个人的不朽。当诗人们歌唱欢乐的死亡时,他们所指的根本不是死亡,而是神化或涅槃;他们所信奉的是智能的不朽,即精神的永存不灭。”“在许多情况下,利他主义行为的前提中包含着同情之心——人类相互救助的心理基础。然而,同情是有选择的,而且往往是为自己服务的。印度教允许慷慨地照顾自己和近亲,但并不鼓励同情无关的人,在印度最不受怜悯的是贱民。佛教的宗旨是通过利他主义来保护自己,信徒以慷慨行为换取更好的个人生活,并用良好行为去补偿坏行为。佛教国家和基督教国家都发现用信仰普遍怜悯的概念去进行侵犯战争是很方便的事,许多战争都是在宗教的名义下进行的。例如历史上的十字军远征。”

他同时指出:“同情心是可变的,而且对政治现实的适应性很强;也就是说它与个人、家庭以及暂时联盟的最高利益是一致的。”

6. 两种利他主义

(1)无条件利他主义:威尔逊认为,这种单方面为了别人的利他主义冲动,可能是非理智的表现。“贡献者无意要求同样的回报,也不为了得到报酬而有意识地作什么。这种行为相对地不受社会的奖励和惩罚的影响。存在这种行为的地方,大约是亲族选择或自然选择在完整的家庭或者部落单位上起作用而进化的。可以预期,无条件利他主义的服务对象是利他者的最近亲属。随着这种亲属关系的疏远,无条件利他主义越来越少见了。”

(2)有条件利他主义:他认为这种利他主义行为,实质上是自私的。“‘利他者,期望从社会上为自己或其亲属获得报酬。他的良好行为是一种老谋深算之举,往往完全是有意识的。他的策略是由极其复杂的社会约束与社会需要所造成的。有条件利他主义最初是在个体选择的基础上进化的,并受到变化莫测的文化进化的巨大影响。这种行为的心理媒介是谎言、做作、欺骗、甚至于自欺,因为行为者本身对于自己的真实性是最笃信的。”

他进一步指出了有条件利他主义的危害性:“基于亲族选择的纯粹无条件利他主义是人类文明的敌人。如果人类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学习规则的支配,并且把情绪发育引向有利于自己的亲属和部落,那么全球性的和谐一致就很难买现了。国际合作也将毁于不断的战争和经济斗争。家族和领土的规则将成为以理性为奴的热情产物。”

7. 无条件利他主义在人类社会中的限度

关于这一点,我也有些吃不透,他得出这样的结论,其论据充分吗?是否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人类似乎足够自私和精于计算,所以能保持较大的和谐与社会自稳定。这一陈述并不是自我矛盾的。真正的自私对于更加完善的社会契约来说是关键的因素。”

他进一步解释说:“人类社会中,似乎只有对最近亲属的利他行为才是无条件的(与社会昆虫和群落无脊椎动物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其他的利他行为都是有条件的。也就是互惠的、有报酬的。”“在加勒比地区移民习俗研究和比较研究中,社会学家帕特森对联盟和利他主义作出三个结论:当历史环境使得民族、阶层、种族夫系之间发生冲突时,个人的策略是尽量少参与冲突。个人的策略是使自己得到比他人尽可能多的利益。尽管民族和种族的利益有时会占上风,但从长远的观点看,社会经济阶层是主要的因素,即阶级的利益高于其他利益。个人的种族统一性的力量和范围,是由他的社会经济阶层的一般利益所决定的。个人首先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然后才是阶级,最后是种族。政治学中有一条收敛原理称之为‘指导者规律’,说的是社会的收益分给了统治政府的阶层。甚至‘一个社会的道德,也是那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道德。’在美国,当然是指中产阶级。其实所有的机构,从公司到教堂,其演化的方式都是为了增进统治它们的那些人的最高利益。人类的利他主义,回到生物学的参考框架中,是有条件的。要寻找无条件的利他主义,必须探寻到个体,而不能超出其子女和最近亲属的范围。

“然而明显的事实是,全部人类利他主义都是在强有力的情绪控制下形成的,这会使利他主义表现为最无条件的形式。在行施互惠的过程中表现出了最强烈的道德性惩戒。人们普遍僧恶欺骗、变节,背叛和卖国。有最严格的法典来强化荣誉和忠诚。似乎本能最初强化的学习规则使得人类对其群体成员具有这些价值而不是其他的价值。这些规则也使得领土性和恐异症得到了发展,恐异症是对其他群体的成员的情绪态度。它的进化渊源在亲缘学说的讨论中已介绍过了。

“在学习规则和情绪担保基础之上的人类利他行为的内在结构是严格的和普遍的。这种普遍化有下列形式,群体内成员越是贫乏,越要把群体的自恋作为一种补偿;群体越趋个人化与群体一致而得到自恋满足就越弱,因而群体联结的聚合力就越小。而在群体之内,个体更愿结成更小的群体;另外,如果已经存在着某种亚群体,作为较大国家的部分的地区就要搞独立。

“总之,有条件利他主义的特点是强烈的情绪和对物质的忠诚。人类在荣誉的准则方面是一致的,但在把准则运用于何人时则变化莫测。联盟的组织、破坏、重建都很容易,而非一成不变——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群内与群外的区别是重要的,但是精确的地理界线也是很容易变化的。”

8. 行为价值观与目的

因此,他的结论是,“如果利他主义都是无条件的话,那人类的历史就全是裙带关系,种族主义。人类为自己的血亲牺牲自己的激情简直是可怕的。尽管我们在社会契约的能力方面存在着缺陷,然而哺乳动物在自身的局限中,就有这种不断的更新和乐观的犬儒主义。”

“在意识形态方面,神学家们互相叫骂,都把对方指为罪恶之渊薮,是最邪恶的所在,其实事情远不那么简单。......利他主义的人性化只有通过对伦理道德更科学的检验,才能有智慧和社会契约的见地,教育心理学家劳伦斯·卡尔伯格相信在人的精神发育中有六个伦理推理阶段,每个人的进步都是通过这六个阶段发育而来的。孩童从不加怀疑地依赖干外在的规则和控制,到逐渐有一套成熟的内在标准,要经过:仅仅为了免受惩罚而遵守规则和权威;为了得到奖赏和互换宠幸,而使自己与集团行为相符;好孩子意向,为了免受别人的白眼和拒斥;职责意向,兔遭权威斥责、免得破坏秩序和招致罪过;墨守法规意向,认识到契约的价值、制定规则中的某些武断是为了维护普遍的善;意识或原则意向,对选择原则的初步忠诚,在法律被认为害大于利的情况下,这种意向能否决法律。

“这些阶段的基础是孩子对有关道德问题的语言反应。由于知识和训练的不同,一个人可以在这个阶梯的任何一级上停下来,大多数人达到了第四或第五阶段,当伦理选择带有契约和墨守成规的性质时,所体现的道德就是大多数人类社会进化的基础。个体通过学习规则和相对不灵活的情绪反应的控制,越过第五阶段。有些人在重要的关头由外在事件引起了意向的转移。但是大部分人都达到第四或第五阶段,并能和谐地生存下去——这是更新世狩猎—采集人阵营的伦理标准。”

 

郑也夫:威尔逊,最后的博物学家

 

这部书的中译本终于问世了。在原著出版(1975年)33年后,中文摘译本出版23年后,爱德华·威尔逊的煌煌巨著《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的中文全译本终于面世。

广大的中国读者是从当年“走向未来丛书”中的《新的综合》初识威尔逊的。我也不例外。那是个摘译本,瘦身到仅及原著的十分之一,原著130余万字,摘译本13万余字。它引导我们知道了威尔逊及其社会生物学,也误导我们以为该书的全部价值都系结在一个核心词上——社会生物学。摘译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原书知识思想之博大厚重,它显然无力传递。

我阅读生物学的兴趣是在《新的综合》的摘译本问世(1985年)十年后勃发的。有时的阅读是手不释卷,昏天黑地,兴趣越十年而不衰,读过的书恐怕近150本了。当代生物学思想家堪称群星灿烂。乔治·威廉斯的《适应与自然选择》(1962/2001,“/”前为原著出版年,“/”后为中译本出版年,以此给读者提供一个时间坐标。下同)是里程碑,他对进步观的质疑,直到今天仍闪烁着先知的光芒;道金斯承认《自私的基因》(1989/1998)中的核心思想威廉斯27年前就已提出;元老级学者迈尔的《生物学哲学》(1988/1992)精当地概括和分析了此前的全部生物学思想;古尔德以其生花妙笔融合科学人文,其《生命的壮阔》(1996/2001)惊世骇俗;汉密尔顿和特里弗斯,在我的心中是该领取诺贝尔大奖的。惜乎汉氏为研究艾滋病已命丧非洲;戴蒙德的《枪炮、病菌和钢铁》(1997/2000)以其卓尔不群的思考能力雄踞美国畅销书榜。《性趣探秘》(1997/1998)对灵长目动物的三种婚配方式作了独出心裁的探索;莱特的《道德的动物》(1994/2002),特别是《非零年代》(2000/2003)显示出他一以贯之的透视力;瓦尔的《类人猿和寿司大师》(2001/2005)和《人类的猿性》(2005/2007)深入地比较黑猩猩、倭黑猩猩和人类行为之异同;达马西奥的《笛卡尔的错误》(1994/2007)是“大脑世纪”(双螺旋发现者沃森说:21世纪是大脑的世纪)的前驱。

漫步在这星汉灿烂的杰作中,我一直在想,威尔逊在其中占有什么地位?在一段时间里,我以为威尔逊只是社会生物学的“教父”,在西方的语汇中教父者“命名人”也。我一度不觉得在知识和思想的创造力上他能和上述诸位媲美。很多朋友知道我嗜好这类图书,常作寒暄:“还在读社会生物学呢?”我的答复是:“我读的是广谱的生物学,包含社会生物学而已。”像古尔德就是反社会生物学的。虽然那时没有太高看威尔逊,我还是一路读下了他的全部中译本。读其《人类的本性》(1978/1988),我觉得超过《新的综合》,难怪这本书荣获普利策奖;读他与拉姆斯登合著的《普罗米修斯之火》(1983/1990),我知道在探讨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的交叉问题上他走在最前沿,当然大家都没有真正的突破;读其自传《大自然的猎人》(1994/2000)我似乎了解了这个人;读《论契合》(1998/2002)和《生命的未来》(2002—2003)我不觉得有太多认知上的刺激;直到阅读《生物多样性》(1996/2004),我才被深深地震撼,惊叹他的博学,以及惟有奠基于如此博学才能产生的真知灼见。

由这本书才达到了读其自传都没有达到的对他的理解。其自传的中译本书名《大自然的猎手》(Naturalist)完全是不谙背景的随意和放肆。威尔逊在哈佛的时期,由于沃森的存在,生物学系日益成为分子生物学的天下,他们占据了多数进人名额和话语权。新派如此看待老派:让集邮者回到博物馆去吧。老派的立场则是:不打算臣服在连红眼蜻蛉和蚁蛄都分不清的‘试管操作员’手下。自传的书名应该老老实实地译为《博物学家——威尔逊自传》,因为那是分子生物学家们长期包围下的一个弱势者的姿态,刻意给自己戴上的冠冕。《生物多样性》这样的书,只有博物学家可以写出来。威尔逊在书中强有力地捍卫着自己园地的价值:多样性的单位是物种,不是基因,每个物种是封闭的基因库。即便我们掌握了全部基因,能够复制出东北虎吗?道金斯对这本书的评价是:“从达尔文以来,还没有一个人对生态学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这一切都因为他是博物学家,自达尔文以来最伟大的博物学家。在分子生物学占据压倒优势的今天,博物学家已成稀缺、古典、绝响。

认清了威尔逊在生物学界的位置与地位后,我立刻联想到他在自传中对自己两部书的描述。“1989年一个国际性的团体‘动物行为协会’成员票选《社会生物学》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动物行为学专著,评价甚至于超过达尔文的经典著作《人类与动物的表情》。”“《蚂蚁》这本书,1990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印行,722双栏页,数百张图表和彩色插图,3000条参考书目,总重3.4公斤,符合我所谓的‘巨著’标准——从三楼掉下来时,重得足以砸死人。”《蚂蚁》使得威尔逊第二次荣膺普利策大奖。从此,阅读和收藏这两本书的愿望就在内心扎根。获悉其《蚂蚁的故事》、《昆虫的社会》两部中译本问世,我喜出望外。从书店中找到。一上手便料定《蚂蚁的故事》是摘译本。对此我已兴味索然。《昆虫的社会》是沉甸甸一块板砖,里面图表不少,可惜不是彩色。我兴冲冲买下,当时觉得这就是The Ants 的中译本,只是出版者更改了书名。拿回家一看,才知道,这是他1971年出版的另一部巨作The Insect Societies。惊叹他能造出了三块“板砖”级巨作,同时也只好继续等待《蚂蚁》。买了《昆虫的社会》没几天,喜从天降——素昧平生的编辑范女士来电话,要送我一本《社会生物学》。我难以置信:“是威尔逊的?什么?你们出版了全译本?多大开本多少页?”两天后我拿到这本书,16开,735页。和当年的摘译本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个摘译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新的理念。全本则是百科全书一般,包含了渊博的动物行为学知识。尽管价格不菲,但我以为,酷爱生物学和有藏书癖的人均不可放过。范编辑说,她和社领导力争印制了4000册,我以为此书不会重印。

中国读者阅读威尔逊是溯流而上的。摘译本不反映全貌,可以不算。我们是从他后来的著作读起的,他70年代的两部巨作,我们最后才读到。我阅读生物学几乎可以说始自威尔逊,却是十几年以后才真正理解和欣赏这位伟大的博物学家。

    我和威尔逊在学术鉴赏上还享有一个小小的共识,汉密尔顿和特里弗斯同为我们最钦佩的两位生物学家:。我半生以来笃信白板说,认为人类天性上无利己利他可言,一切都是后天注入的。汉密尔顿的思想轻易地颠覆了我多年的认识。想不到威尔逊这样的学者同样是在一趟火车旅行中“皈依”了汉密尔顿:初读大不以为然,再读满腹疑惑,到站前第三次阅读已经钦佩不已了。以后他让出了他演讲的三分之一的时间,宣讲这位研究生的思想,同台下坐着的汉密尔顿一道回击反对者。他讲述作为研究生的特里弗斯。“他会直接推开我办公室的门,一屁股坐下,完全不顾及旧日哈佛办事预约的传统。我感觉上好像得立刻系安全带,准备随时进行火箭航程,前往某个不知名的目的地。接下来,潮水般的点子,新知以及挑战,便夹杂在嘲讽和欢笑中,泉涌而出。只要和特里弗斯相处两三个小时,就能让我疲累一整天。”我深信这两位天才少年的超群绝伦,更钦佩这位哈佛教授的童心,他可以直率地表达他对晚辈的钦佩之情。

    最后,摘取《社会生物学》中的一些段落,以飨读者。

    “大西洋红鼻海豚的脑约有人类的大,重量接近1600—1700克,并且其皮质回纹的程度也可以与人类比拟。……海豚的脑为什么如此之大?其答案可能在于海豚真正强大的模仿能力。……把大西洋红鼻海豚和太平洋原海豚放在同一池中,红鼻海豚只要看一次原海豚的旋转跳就可以学会。在野外,红鼻海豚不会做旋转跳。……仅有脑的大小和皮质面积还不能对智力进行精确测量。脑容量随身体大小的增加而增加。抹香鲸的脑重达9200克。大象的脑接近6000克,是人类的4倍。其智力可能相当于较聪明的猕猴和猿。智力上红鼻海豚可能位于狗和恒河猴之间。”

    “家犬完全起源于狼。狼强烈的社会特性、通过趴伏和仪式化的舔食来表达其顺从的殷切、服从首领的心甘情愿和成群猎食的习性,都使它们曾经适应地成了人类的共生伙伴。”以后其他学者说:“那是两个技能互补的动物的合作互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威尔逊说:“狼像马拉松运动员那样持续、不知疲倦地快速奔跑,他们在24小时之内可以跑100公里,甚至200公里。……野狗会依赖速度、耐力、数量等综合因素甚至可以捕捉到跑得最快的动物。野狗奔跑速度每小时55公里,爆发时时速达65公里,有时会在5000米甚至更长一段距离内保持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

“雄性角马展示其领地的炫耀在脊椎动物中是最为复杂和奇特的。首先它们动用了狷羚的全部的基本信息储存库:抬头姿态、扒土和仪式化排粪、下跪和用角争斗。……每一雄性每天都要巡视其边境邻居,依次同每一邻居巡视7分钟,一天中同所有邻居通报交流至少45分钟。这一挑战仪式的明显功能在于雄性在巡视中重申自己的领主权。”

“当(蛙类)雄性在一起进行‘大合唱’鸣叫时,他们实际上是在形成与鸟类中相似的求偶场。这种类群的鸣叫声比单个雄性的鸣声要传得更远、维持得更久。‘大合唱’中的成员要比单独鸣叫与同类竞争时得到配偶更为容易。……南美洲蛙的大合唱是由十余个物种组成的,其疯狂程度类似于精神病院中的状况。……1949年戈因有个惊人的发现,啾鸣雨蛙的雄性以三重奏形式鸣叫。以后在其他物种中发现了二重奏、三重奏甚至四重奏的鸣叫。……音调的交替和间隔往往很精确。”

本书专门讨论的动物就是三十余种,当然包含昆虫乃至蚂蚁的章节,那是他的独门绝活,此不赘述。因为本书出版15年后精美绝伦的巨作《蚂蚁》凝聚了这方面更新鲜、全面的成果。我们期待早日见到它的中译本。国人早已斥巨资请来了帕瓦罗蒂、皇家马德里,为什么不能译制《蚂蚁》呢?那是一道知识的盛宴大餐。野生动物已日益稀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对野生动物的研究还有灿烂的未来吗?说不定威尔逊就是最后的博物学家,他的《社会生物学》和《蚂蚁》就是华丽而凄美的天鹅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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