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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副其实”话“湿热”

已有 1088 次阅读 2023-11-22 12:02 |个人分类:思考中医|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中国的逻辑是以正名论为中心的。“所谓正名,即辨正名称、名份”(《辞海》)。这一观点最先由孔子所倡导,他鉴于当时社会变动所引起的名存实亡、名实不符的现象,提出了“必也正名乎”的主张,随之引起了名实问题亦即名称(或概念)与实际事物关系问题的长期争论。尽管各自根据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去解释和论证,但要求“名实相副”的目标却是一致的。

“湿热”为中医最常见的名词术语之一,其内涵是致病因素,属于六淫学说风、寒、暑、湿、燥、火(热)中的两邪,即两种合而为病的致病因素。但是,这个概念是否名副其实呢?

最近,广州中医药大学温病教研室筹备成立“广东省中医药学会温病专业委员会”,我准备了一个PPT(“寒温统一”当代观)。他们还要求就讲课内容准备5道单选题(含答案),我拟出的第一道是:

撇开中西医之争,“六淫”的现代涵义是:

A、气象因子

B、感染病病原的直观理解

C、感染病临床表现的一种病理生理学假说

D、感染病临床表现的一种分类方式

答案:C

实际上,这触及到中医学概念的“名实相副”问题。中国古人早就关注到这一点,而且郑重指出“名不正则言不顺”。但是,真正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借助形式逻辑,即一种依据一定规则的思维方式。比如提出某个学科的基本概念,关键要弄清它的内涵与外延。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要求遵循如下规则:定义必须相应相称;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句形式或负概念;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词语。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人们同样为制定了一些规则:划分必须相应相称:不能子项不全,也不能多出子项;划分的标准必须同一;划分后的各子项必须互相排斥;划分的层次必须清楚。

显然,构建中医学理论的古代圣贤们没有这样的考量。那个人类思想五彩缤纷的时代,被称之为“轴心时代”,圣贤们可谓思绪万千,天马行空,甚至是信马由缰,南辕北辙,大量学说、学派以及各种知识井喷式地爆发了出来。但是,此背景下的“知识爆炸”,留下了许多遗憾,最主要的是知识的确定性问题。

为什么轴心时代之后会有一个漫长的中世纪?人们对中世纪的评价五花八门,但有一点是重要的:中世纪出现了大学,而当时大学最主要的成就是,逻辑学受到重视并逐渐地发育成熟了起来。正因为如此,人类在沉寂的中世纪之后,迎来了更加光辉灿烂的“科学时代”。科学时代一个最鲜明的特征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实证研究,知识的确定性得到了明显保障,即不断地接近客观真实性。这些,才能够真正解决“名实相副”的问题。

早一段,新冠的中医病因学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笔者曾经在《传染病辨证体系规范化实践》一书中专门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章,其中谈到其病因学说,包括疫疠致病说、寒湿致病说、湿热致病说、热毒致病说、湿浊疫毒说、伏燥说、木疫说等。出现如此盛况,是中医学的学术进步,还是相反?

首先必须明确,这种争鸣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理法方药的临床诊疗。但是,这样的学术争鸣又是一种非常尴尬的事情。1919年,对中医寄于厚望山西军阀阎锡山,成立“中医改进研究会”并亲任会长,由省政府出资20万元银洋,并要求各地方和行政部门积极配合。该会围绕中医体制化,在中医理论研究、文献整理、学校教育、临床实践、中药实验等众多领域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刘洋. 近代中医体制化历程(1919-1937)——以中医改进研究会为中心. 山西大学2017 届博士学位论文]。他誓言改变中医的落后面貌。首先是学说太多,各依古人;貌似有据,实则臆想。“此医认为是,彼医便认为大非;此亦一方,彼亦一方;两医则两说互诋,十医则十方互异。”(阎锡山. 会长山西督军兼省长第一次开会演说[J]. 医学杂志,1921,(1):18-21

100年后,这个问题解决了吗?显然没有。对于新冠状病毒感染,为什么有人说是寒湿,有人说是湿热,有人说是热毒,有人说是湿浊?实际上,所谓寒湿、湿热、热毒、湿浊等,并不是病因学概念,而是一种病理生理学猜想。感染病的病理生理学表现是随着疾病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而不断变化的,辨证论治就是根据这种变化来处方用药。我想,只有这样理解才能部分化解100年前阎锡山看到的尴尬。为什么说是部分化解?因为我们仍然没有解决“湿热”的名实相副问题。

我们知道,湿热证指的是湿热蕴结体内,脏腑经络运行受阻,而发生的全身或局部的属于“湿热”的临床表现。那么,导致“湿热证”的内在原因真是“湿热蕴结体内,脏腑经络运行受阻”吗?他们的因果关系是如何被“发现”的?“发现”之后要不要“否定之否定”而逐渐名副其实?

显然,当代对于“湿热证”锚定“湿热”不松口的研究方式值得反思。因为“湿热”的内涵是否明确,能否获得可操作性(观察、测量和实验)?所谓“内湿”“外湿”“湿重于热”“热重于湿”“湿热并重”“脾胃湿热”“肝胆湿热”“膀胱湿热”的外延划分是否确凿有据?关于“湿热证”形形色色的临床表现与体内的病理生理学表现是否一致?与导致临床表现的病原学关联如何?这才是与时俱进的“湿热证”和“湿热”的现代研究,以客观真实性为目标,不满足于、拘泥于古人的臆想。当然,现代医学已经做过了不少研究,但还有哪些没有做过,中医“湿热证”能够给我们提供新的思考点吗?

中医学还有湿热体质的说法,如某人皮肤爱长痘,甚至已经过了青春期,脸上还总喜欢长痘痘,这是什么原因?有些人常常困倦乏力、食欲下降,又是什么情况?如此等等。当然,所谓湿热体质,有时候是一种证候表现,并非完全由人体禀赋所决定。我们现在常常所说的“审证求因”,实际上是并没有做到,因为我们的理论认识并非来自于“因果关系”的确凿性研究。现代科学研究因果关系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和程序,并非简单地“审一审”就出得来的。研究“因果关系”,在逻辑学上有“穆勒五法”,在微生物学上有“科赫法则”,每一步程序都要落到实处,用证据说话,用事实说话,否则就不能得到科学共同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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