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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本质是什么?(三)

已有 4533 次阅读 2013-1-6 17:34 |个人分类:学术规范|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科学精神, 科学规范, 科学本质

三、今日之科学精神

在上一篇博文我提到,默顿科学规范与今日之科学研究现实有着一定的反差。也同时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究竟是默顿的规范太过于理想化了呢?还是今天的我们太过于堕落了?”

首先要说的是,今日之科学研究已经“世俗化”了。而“世俗化”的根本原因是:是众多国家的政府看到了科技进步(注意是“科技”,而不是“科学”)给社会进步带来的好处,加大了科技投入的力度。这本身就是有着很强的功利性的。

随着“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转变形成了所谓学术、军事、工业复合体企业、大学及其他社会组织也纷纷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实验室和科研管理机构。科学研究也从原来少数的、分散的人群发展到了现在的相对多数人。科技开发活动也有了比较明确的分工,有组织者,实验的执行者,技术的实现者以及管理人员。

也就是说,科学以及科学家们都已经走出了“象牙塔”。

原来的科学家之所以从事科学研究,很大程度上是他们对所研究的问题或对象有着近乎于“痴迷”的兴趣或者爱好,还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他们未考虑也无需从科学研究活动中获取物质利益;也不过分在意研究的时间期限。

现在不少的人从事所谓的科学研究或者科技开发完全是被动的,金钱、职称、地位、学位成为了驱动力同时也就形成了压力。对于相当多的人来说,无非就是混饭吃或者混文凭。

学生构成了科学研究以及科技开发的主力军,很多的人并不喜欢自己所做的工作,一旦文凭到手,就改行了。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并不适合从事研究工作(这要归功于我们的教育制度,把学生的兴趣给抹杀了),也是为了文凭而硬着头皮上了。

因此,对于默顿科学规范中的“共有性”原则(要求成果不保密且要交流)和“非功利性”原则。我们面临两个选择:

一个选择是区分“科学”和“技术”的概念,技术的归技术,科学的归科学。他们有着不同的评价标准和管理方式。

有人会认为,随着技术和科学的日益紧密结合,两者变得很难区分了。其实,作为一个领域的专家,这些并不难。科学活动的目的是寻找规律,关心的是“why”;而从事技术工作的,关心的是“how”。

第二个选择就是,老老实实地承认社会“进步”了,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不再把“共有性”原则作为科学规范了,毕竟它是和“知识产权”的概念相左的。保密就保密吧,不交流就不交流吧。

也不把“无私利性”原则作为科学规范了。毕竟科学家也是人,他们也要吃喝拉撒睡。我们也不要求他们有多么的高尚,要允许他们为自己的私利而从事科学研究;只要能够做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就可以了。

话又说回来,即使是第二种选择。您既然选择了科学研究作为你的职业(那怕是临时的),就算您把自己等同于一个鞋匠或者厨师,您也至少要有基本的职业道德呀。什么弄虚作假,学术不端也绝对是不允许的。

文献[1]提出,默顿科学规范中应该增加“诚实性”一项。其实,在默顿的论著中提及过:“在科学的编年史中实际上很少存在着欺骗行为这与其他活动领域的记载相比似乎是个例外这种情况有时被归因于科学家的个人品质。这意味着科学家是那些具有不寻常的道德修养的人。但事实上没有令人满意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从科学自身的某些特性中却可以找到更合理的解释。包括对成果的重复和证实等方面科学研究要受到同行专家的严格审查。或者说科学家的活动被控制到如此的严格程度这或许是其他活动领域不能相比的——无疑这种看法有失恭敬。[2]

默顿先生之所以没把这单独地列为一条规范,大概是他认为大多数的科学家都是诚实的,因此没必要了。

好了,我们来看看,一个科学家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的特质:

对所研究的问题有强烈的好奇心;

有开放的头脑;

有敏锐的观察力;

有良好的分析能力和归纳能力;

有理性;

有批判精神;

有执着的精神;

耐得住寂寞;

 

如果以上品质您都没有,那么您至少要诚实和认真!

 

现在科学界不少的人,所作所为,已经和“科学”无涉,这也不在我们今天的话题里了。

 

[1]张彦.论科学规范结构的重构[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v4

[2]R·K·Merton林聚任(译) 科学的规范结构[J] 哲学译丛 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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