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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谈“有趣”和“兴趣”
武夷山 编译
(发表于《新书书目报 科技新书目》2013年6月6日)
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诗人罗尔德. 霍夫曼(Roald Hoffman)在2011年9-10月号的《美国科学家》杂志发表文章,题目是《这真有趣》。
我一直主张,要珍视科学当中“不可数学化”的那些东西,要关注隐喻和讲故事的作用,因为心理上的兴趣是科学创造的前导。
当人们评价一个实验或理论的时候,可以用“漂亮”、“奇异”等词来形容,有时也用“有趣”来形容。但是,在写作时,科学家们往往避免谈“美”,这有点反常,因为科学家本来就希望非科学家们不仅要珍视科学劳动所创造的技术功用,而且要珍视科学的优雅。用“奇异”这个词来描述一个科学观察的时候,容易给人感觉是缺了一点东西,比如,色谱解释得不合适,推导中搞错了一个符号,等等。相形之下,“有趣”这个词给人的感觉肯定是正面的。
《牛津英语词典》说:Interesting(有趣)这个英语词来自法语,再往前推,是来自拉丁语的动词短语inter esse,字面意思是“它处于二者之间”。隐含意思是:某事物产生了差异,故而是重要的。显然,这个词在宣称多样性的价值:要与众不同,要处于中庸之地,既不要偏执于这一端,也不要偏执于那一端。正是基于这样的精神,我把自己的一本关于化学和化学家的书定名为《既相同,又不相同》。正是分子结构和功能的多样性才赋予化学如许威力和价值。
不过,当interest这个词刚引入英语时,它只具有一种法学含义,即拥有对某事物的权利。直到18世纪末,该词才出现了新含义:表示对某人、某事的好奇心。现在与过去一样,只要处于二者之间,就难免在这个被二分逻辑所统治的世界上不被理解。处于二者之间就是想僭越。已故人类学家玛丽. 道格拉斯曾在其1966年发表的著作Purity and Danger(纯粹与危险)中说明,为什么非洲中部的Lele部族不吃松鼠,因为按照当地人的思维,松鼠这玩意儿,说不清是属于鸟(松鼠会飞)还是兽(松鼠外形像兽),所以不能吃。总之,中间地带是个紧张地带。但是,也许正是在中间地带,新认识有待涌现出来。
新颖性消失,兴趣也随之消失。而反常,像新颖性一样,能激发兴趣。但是,具体某个反常现象是否有趣,取决于观察的认知背景。观察者先得知道什么算是正常,才会关注到什么是反常。在某领域积累相当的知识和经验后,才会产生良好的直觉。
另外,我们还得学会区分,因为很多反常事物并不重要。还有一些反常是实验错误。另一些反常则不可放过,比如,有的分子具有难以解释的特征,它似乎瞪着你,说“有本事你就弄懂我是怎么回事,有本事你就把我造出来”。提出对反常现象的解释不一定带来天翻地覆的科学革命,但是,由于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点点滴滴的破解越多,我们就越接近世界的真相,至少是世界之化学侧面的真相。
换句话说,有趣的事物是新颖的,非同寻常的,但是又不是新颖到无法描述的地步。
某事物被判定为是有趣的,是因为我们暂时还不能解释它,或是因为它从未被安置、被定位。在多数情况下,关于某事物是否有趣的判断,是科学家孤寂地做出的,或是在小型科研团队里做出的,而不是科学共同体的共识。某事物难以解释,但又似乎可以认识,正是激发我们心理行动的源泉。有朝一日,我对某奇异分子的解释不仅能说服我自己,还能说服化学家共同体。而如果当初没有“这个分子真有趣”的判断,则后来的一切探索和成就都无从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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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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