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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分析大有文章可做(2006)
武夷山
(发表于《科技日报》2006年9月27日)
自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方略以来,国人对专利申请的热情更加高涨。但是,专利申请数量本身不能说明太多的东西,甚至专利批准数量也不能说明太多的东西,专利的利用状况才是至关重要的。
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金伯利·摩尔教授对由于未持续缴纳专利维持费而失效的大量专利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了不少饶有兴味的东西。
摩尔以1991 年的近10万项实用新型专利为样本,逐年核查到2003年,发现其中有约 54%由于不再继续缴纳专利维持费而失效。具体分析表明,这些失效专利的共同特点是:获得的引用次数较少;每项专利的平均发明人数较少;与本专利相关的其他专利申请较少。获得的引用次数少,说明这些专利的技术水准要弱一些。平均发明人数较多的专利往往是公司申请的专利,那么,平均发明人数较少的就更可能是个体发明者持有的专利,他们缴纳维持费当然比公司要困难。
摩尔还发现,美国政府机构申请的专利有74.6%都失效了,是比例最高的一类;公司申请的专利则只有48.5%失效,是比例最低的。可见,公司对专利是最在意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现在倡导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完全正确的。
从专利技术的子类来分析,最愿意长期缴费维持专利的领域依次是:半导体、光学器件、信息存储、计算机外围设备等等。根据耶鲁大学和卡内基梅隆大学共同完成的一项研究,半导体行业的内部人士认为,专利对于回收研发投资而言是最不见效果的机制。那么,为什么半导体专利更倾向于被长期维持呢?显然,这些专利多半属于防御性专利。
摩尔认为,专利持有人愿意长期支付维持费,就说明这些专利具有价值,无论是作为收入来源还是作为防御手段。因此,长期维持的专利可作为有价值专利的替代性指标。有一些人曾批评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审查过程不够认真,应该进一步加强审查过程的质量控制。摩尔基于以上分析结果,却认为没有必要再进一步认真了,反正一半以上的专利都维持不下去,再认真,就有可能是在没有多大潜在价值的专利申请上瞎耗功夫。
综上所述,专利分析确实可以提供许多有价值的信息,对政府、企业、发明者等各方面都有启示作用。基于我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数据库,目前似乎还不易开展这么细致的分析。我们热切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进一步强化专利数据库建设,这些数据库将成为一座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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