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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克服三大障碍?
工业发达国家早已重视技术转移,并给以了深入的研究。虽然各国国情不同,但在技术转移方面却存在-些共同的矛盾,因此,它们的一些克服矛盾的有效措施及有关研究结果可以供我们参考,注意研究它们遇到过的和正在遇到的问题,对我们则更有启发意义,可以使我们少走弯路。
1.调查研究是搞好技术转移的先决条件
我的研究受到了很大局限。首先,没能到技术转移的受方――产业部门进行调查。其次,在科研所方面也只调查了中国科学院的一些部门与单位。我曾试图到国家科委了解全面的技术转移状况,未能如愿。我一直想多搜集一些实证材料,限于条件也没做到。以我个人的力量探讨千头万绪的技术转移问题,实难胜任。建议国家科委组织力量在全国范围进行大规模的调查(美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都曾进行过这样的调查),以期发现技术转移问题的症结所在。
2.人员流动是最有效的技术转移方式
在国外,对于技术转移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学者们得出的结论往往大相径庭,甚至截然相反,唯独对于人员流动的重要性的看法出奇地一致。美国学者赛特龙概括了大家的看法,他指出:效果最好、效率最高的技术转移是通过人员流动而获致的[23]。如今,这一点已不仅仅是学者之见了。在1982年底召开的西德研究技术部技术转移报告会上,部长海因茨,李森伯格博士指出:科技人员从研究机构转移到企业是科技知识转移的特别有效和直接的形式。[24]
回过头来看看中国,人员流动导致技术转移其实也不是新鲜事了。早在唐朝,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的松赞干布时,从内地带去了许多建筑工匠,后来吐蕃王又向唐朝廷请派蚕桑、酿酒、造纸、制墨等各种工匠艺师,由于这些工匠们的努力,西藏地区的技术水平大大提高。文成公主曾说:"世间诸工巧,妆饰与烹饪,耕稼纺织等,技艺亦相敌"。[25]本世纪50年代,从美国返回祖国一大批科学家,促进了我国各方面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例如,钱学森同志对我国航天事业起到的推动作用,连美国人也承认是人员流动导致技术转移的极好例证。
现在,提倡人员流动的人越来越多。不过似乎从消极方面考虑的多,如不称职的科研人员请你离开,从积极方面考虑的少。从积极方面考虑,人员流动至少有以下几个好处:
①人员流动客观上打破了原先也许互无往来的两个单位间的广义交流障碍。
流动的科研人员给新单位带来了相对而言的新知识,新思想,新方法,新的环境也激发他做出新反应,解决新问题。这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道理差不多。外国有的学者分析了50项获工业革新女王奖(Queen’s Awards to Industry)产品的最初设想的由来,发现通过人员流动获得的设想占20.5%,是比例最高的因素[27]。科学院一些研究人员调到生产部门去工作之后,将束之高阁的成果都应用了起来。可是,原单位有相当一部分同志过惯了封闭的日子,养成了封闭的意识,他们对调出人员应用原单位的成果这种情况鄙夷地称为“偷成果”。要说是“偷”,这种"偷"倒是相当光彩的。
(2)人员流动是调动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树挪死,人挪活”。这句俗话道出了深刻的真理。由于人事关系搞僵了或其他种种原因在原单位已暮气沉沉的人,到了新单位就有了重新表现的机会,可以振作一番。经常听人们议论说,某某人员在原单位是条虫,到了新单位是条龙。这绝不是偶然的。
③人员流动能改善系统不协调的状况
前面曾述及,许多量小面窄窄的高技术成果,大企业不屑于接,中小企业没能力接。这一缺口应由具有企业家气魄的科研人员创立的中小公司来补上。目前,不少研究所已感到科研力量不足,科研骨干更缺,大概极不愿意放能人出去。但是,从全社会、从整个大系统的利益考虑,甩出型(Spin-off)的中小企业将给技术开发与技术转移带来勃勃生机。
根据以上理由,国家应当立法给个人以选择工作单位与创办企业的自由。着重点应当是让个人来选择单位,而不是让单位来选择个人,那种消极的"不称职请离开"的做法便属于单位选择个人的情形。个人有了自由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不尊重人才的领导必然垮台,这比-切的宣传教育要有效得多。多年来,我们过分强调了要有甘当螺丝钉的精神,但螺丝钉拧错了位置换也是不行的。
创办企业的自由对于技术转移特别重要,让我们看一个典型例子。西德有一家工作极有成绩的技术推广公司,创办人叫罗尔。当记者问到他创办技术推广公司的经过时,他回答说:
"我还在达姆施塔特技术大学当讲师的时候,我就越来越不满意了。人们可以干得很杰出,可以写出书来,然而这些书却被束之高阁。也许有人还会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引用几句话。但事情不过如此罢了。当地大学的书架上存放着许多杰出的技术设想,这些设想对出口商品足够用二十年的,可是无人问津。我也要推广我的设想。因此我决定成立这一技术推广公司"……[28]假如他没有退职和兴办公司的自由,以后的一切就都无从谈起了。
3.克服个人心理障碍的关键是改善技术转移的形象
三大障碍中,广义交流障碍与系统功能障碍是科技工作中的普遍问题,个人心理障碍则是技术转移领域的特殊问题。因此,调动积极性的问题,值得加力探讨。
从事技术转移的人在世界各国都处于不利地位,加拿大科学委员会1974年的专题研究报告针对时弊,大声疾呼:技术转移一定要作为科研人员晋升的重要依据。[29]美国的戈尔德贺和龙德二位学者在一份技术转移的案例研究论文中指出:在多数大学里,进行技术转移工作的人们得不到什么额外报酬,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既不
我认为,技术转移形象不佳的最重大原因来自科学界对实用性的看法。
学术界轻视实用的东西,这一传统是根深蒂固的。爱因斯坦本人就认为:"科学家所得到的报酬是在于昂利. 彭加勒所说的理解的乐趣,而不是在于他的任何发现可以导致应用的可能性"。轻视实用有合理的一面。如果太重实用,那既不会产生哥白尼的日心说,也不会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了。但是,一个国家只有国民经济发达了,才可能供更多的科学家队事纯学术研究,让他们领略因探索自然奥秘而感受到的喜悦。而为了使国民经济发达起来,推广之类的实用性强的工作是少不了的。事实上,任何科学发现不经过艰苦的发展工作,是很难直接造福于人类的。但科学史从来只记载着科学发现者的英名,这显得不太公正。弗莱明发明了青霉素,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因为青霉素可算是人类的-大福音。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为达到请霉素的商业应用,弗洛雷率领-班人在牛津默默无闻地做了十二年的发展研究工作?[33]我们的科技史的撰写者们应当从现在起就注意扭转这一不甚公正的态度,不然还会影响后人们从事技术转移的积极性。
早先,瓦特、爱迪生这样的发明家独自搞发明。学术界再轻视实用,与他们无关,他们总是讲求实际应用的。随着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越来越制度化了,科学与技术也越来越密不可分了。科学技术的制度化,一方面有利于不受短期经济利益的考虑的制约进行比较超脱一些的研究,同时也容易滋长轻视实用的倾向:科学与技术越来越密切相关,这就意味着"弗莱明-弗洛雷"的过程占优势,而爱迪生式依赖前人知识独立搞发明的情形越来越少。而在科学技术的研究机构里,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只能有一个。上述两种发展趋向交互作用的结果,便是技术转移被贬到“灰姑娘”的地位上。因此,在目前,为了有效地促进技术转移工作,不仅要有胡萝卜(物质鼓励),也要有“大棒”,要提要求,要给压力。不然的话,只要一有机会,相当一部分研究人员就会尽可能地远离实用项目。美国的大学本来与工业的关系比较密切,因为工业是大学研究经费的重要来源。到了6o年代,美国政府在科研上花钱很慷慨,,于是,不少大学的学者们立刻抛开了工业性实用研究.有一位先生就这么得意洋洋地宣称:“我们瞄准的是月球,你们还是去做你们的打字机去吧”。[34]
以上分析是提倡甩出型技术转移公司的又一充足理由。公司创办人原先是科研人员,现在搞技术开发与转移,在他身上体现了科学与技术的密切相关性;新公司的宗旨是技术开发与推广,则必然采取讲求实效的价值观念。可以肯定,社会上甩出型公司越多,技术转移的地位就会越高。
另外,应当大力表彰从事技术推广工作的科研人员,努力在社会土造成另一种与学术界相抗衡的价值貌。尤其值得宣传以下两点:(1)技术转移也是一门学问,就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比研究容易。初始发明与设想好像一条灌溉总渠,而发展工作好像引流灌溉的条条支渠,如何适应各田块的地势、栽培品种的不同要求来设计与修建支渠,绝非轻而易举之事。
(2)人各有长处与短处。像
轻视实用的价值观含有合理成分,不可全然否定。而且,即使想否定,这种上层建筑的东西也很难改变。在目前通行的价值观气氛中,即使愿意并且善于做技术转移的问志都有些不舒畅,对于其他同志,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所经受的心理损失则更大。鉴于技术转移的存在理由主要是经济上的(将技术从先进单位转移到相对后进的单位比后者自己独立研究要便宜得多),那么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案也就很明确了:大大加强物质鼓励,用物质利益补偿心理损失。
这"齐下"的"双管"之间有些矛盾。物质鼓励较易做到,改变价值观困难。但如果我们只图省事,一味用金钱开路,则会使技术转移的地位更低,因为凭金钱“引诱”人们去干的事在人们的心目中往往是较低贱的事。
4.克服系统功能障碍的关键是政府机构的改革
科学事业的规模越来越大,政府对科学技术起的作用也就日益增强,随着政府作用的加强,政府机关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以及宏观管理决策上的失误就构成了科学技术进步(包括技术转移)的经常性障碍。
拿苏联来说,新技术系统的创制周期长,与政府机构的工作效率低关系极大。据估计,整个创制周期的30%的时间都用在协商、审定和批准上。公文旅行时间平均说来相当于科研本身的时间。[35]
我国情况也不妙。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负责推广的同志个个都有一肚子的苦水。用一位同志的话说,到各个政府机关去宣传成果、联系中试或接产事宜都得“求爹爹,拜奶奶,有时就差没跪下来了”。这使人强烈地感到,相当一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干事的,而是败事的。
有时,问题不在于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正,而是由于政府机构之间分工不明确,管辖权分配失当,“几不管”与“抢着管”的模糊区域特别多。如,要想推广一种计划生育新药,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医药总局等好几个部门有关系,当该药被批准生产时,生产该药的各厂家的主管部门也进入"关系网",头绪,繁多,-片混乱。因此,计划生育新药的推广一向是成果推广中的老大难问题。
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国家机关的改革势在必行。只在形式上变花样,这儿撤销几个部门、那儿又成立几个办公室,都是无济于事的,要动大手术。
(1)从总体设计入手
应在系统专家指导下,进行机构分工和各机构内部的结构设计,尽量减少管辖权不明的"模糊区"。新的政府机构设计好后,应将各机关的职责及管辖范围都形诸文字,广为发布,使政府内外各界有关人士都知晓。分工明确后,该放权的就放权。"有所不为"是为了有所作为,尤其应当"为"中低层所不能为之事,如建立科技进步数据库和负责保密与解密的专职机构。
②建立科技进步数据库和专司保密与解密的机构
高层控制系统的最重要功能是协调而不是直接行动。具体行动步骤可由基层单位自行选择,上面不用越俎代庖。但任何基层单位都不可能掌握全局的信息,而集散信息正是高层控制系统的当然职贵。这个科技进步数据库应搜集各种有关信息,如技术引进方面,可要求每个引进国外技术的单位直接向数据库呈报引进内容、对引进效果的评价和所掌握的对方厂商的背景情况资料。这样,高层控制系统可据以修改有关规定与政策,而每个打算引进国外技术的单位,可以事先向该数据库查询所需的信息。
负责保密告与解密的专职机构可与专利局配合工作,慎重地决定哪些科技成果应在多大范园、多长时间内保密,并定期清理这些成果,看看哪些项目可以解密了。对于属企业所有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优秀成果,该部门可要求企业解密,由政府给以物质补偿或做出其他形式的安排。
以上两项措施也有利于消除广义交流障碍。
③经常性的系统检修
由于事物总在交化,原先设计得很合理的系统会逐渐变得不合理。困此,要经常进行系统检修,就是重新考虑--下,哪些处理事务的中间环节可以取消,哪些地方管理过度了,哪些地方却管理不足。在政府机关内要普及管理知识,使得很多工作人员都能在检修活动中提出建议性意见。检修活动要像爱国卫生突击大扫除一样经常化。
5研究能力与试制能力齐备的系统有利于技术转移
从设想到产品试制是采取"一竿子到底"的方式还是采取研究单位与生产单位接力的方式,在我国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事实上,这也是属于系统设计的问题。设计得不好,就易于产生系统功能障碍。现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来看,总地说来,一竿子到底方式更可取。
据介绍,日本有一些柔性研究机构,它们根据生产需要,进行专项研究,一竿子到底, 加速了从实验室到工厂的技术转移。[36]
要做到一竿子到底,科研单位自身就必须具备一定的中试能力。美国一位学者曾专门论述了中试厂的问题。他提出:建设新的中试厂有两大问题:第一,不易获得建厂的投资;第二,由于技术进步速度很快,可能在建厂过程中,该待中试的技术又被新出现的技术所超过。由此看来,研究试验工作应尽可能在实验室完成。[37]他指出的第一个问题我国也有,每二个问题在我国目前还不突出,但今后也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发展的眼光看,研究单位最好自己有中试厂。即以目前而言已能看出,凡自己有中试能力的科研单位,在技术转移方面就感到较为得心应手。如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自己有试验工厂,它承接了大部分所内实验室研究成果的扩大试验任务。该所的同志们认为,他们成果转化工作做得较出色(1977年至1982年6月,该所的成果推广率达85%[38]),与试验工厂是分不开的。中国科学院沈阳金属研究所1981年成立了技术发展部,其任务包括对本所的实验室研究成果进行扩大试验,后来的实践表明,技术发展部的工作相当成功。[39]反之,自己没有中试力量或中试力量薄弱,技术转移工作就很困难。在我们的调查中,有37%的同志认为"中试地点难找"是影响推广的重要因素。
对于生产部门,承担中试任务总是有风险的。万-失败,就“赔了夫人又折兵”。它们往往希望接产比较成熟的东西。一竿子到底方式也适应了生产部门的同志的心理。
以上说的是一竿子到底方式的长处。接力方式的致命短处是易于造成争夺成果权的问题。
请看下面的分析:
“每当遇到技术难度较大的研究项目时,人们都希望创新研究人员来承担这个项目,但开始取得进站将获成功时,生产领域的组织迫切希望把项目接过去。这样,成功的机会被夺走了,留下的只是失败。…….
只有当研究项目基本完成后再转给生产部门,这种转移才能成为一种任何人都能理解、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过程。”[40]
以上是一位学者对美国情况的分析,但我国的情况与此纤毫不差。通过将接力方式改变为一竿子到底方式减少了人际冲突的机会,无论如何也是值得的。
6.技术转移代理制度是克服广义交流障碍的可行途径
年轻人谈恋爱,若能自己认识是最理想了,然而就全社会而言,介绍人是少不了的。技术转移也是这样。转移方与接受方若能直接挂上钩,就没有必要经过中间环节了。可是现在广义交流障碍十分突出,相互“投缘”的两个单位碰面的机会很少。因此,有必要设立技术转移代理制度。
技术转移代理可由机构进行,也可由个人进行。
技术转移代理机构与目前科研单位里的咨询开发服务部不同,它既不属于科研单位,又不属于生产单位。它的主要功能是搭桥。这里需要的技术转移代理人不一定是技术专家,但必须懂得一般技术问题的性质。还应当懂经济法规,懂市场经营,善于获取情报,善于待人接物。搭上桥后,便向一方或双方加收一笔佣金。
个别活动的技术转移代理人则隶属于科研单位或生产单位,能力要求与前述相同。他们与技术转移机构的代理人进行密切联系,以为本单位服务为主,同时也进行独立的代理活动。
目前已有不少经济开发公司之类的机构兼起了代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还应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让专职的技术转移代理制度应运而生。
以上讨论了破除三大障碍的主要对策。为了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极性,应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双管齐下,而加强物质鼓励为易行之举;为了穿越广义交流障碍,应立刻实行技术转移代理制度;为了使系统有效发挥功能,首先要诊治高层控制系统的疾病,改革政府机构;而人员流动,则对消除三大障碍皆有助益。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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