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Wuyishan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博导

博文

在中国科协第14期学术沙龙上的发言速录稿 精选

已有 6065 次阅读 2009-7-9 07:51 |个人分类:鼓与呼|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2007113在中国科协第14期新观点新学说学术沙龙上的发言速录稿

武夷山

因为是学术沙龙,谈起来就没有什么禁忌了,希望记者如果报道的时候,还要有所约束。

   这次沙龙的主题是 科技创新——科学优先?技术优先?先拿到这个题目,我和好几个朋友议论了一下,坦率地说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这个题目,先说今天想说的第一点。

    就是说一个名词,科学地确定一个名词是很重要的。现在党中央尽管用了“科技创新”这个词,也进了中央文件,但是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说法,技术创新就是技术创新,科学发现就是科学发现,没有什么科技创新。如果没有这个词,我们今天也不需要讨论科学优先、技术优先了。同样“高科技”也不是一个好的词,有高技术、低技术,但是没有什么高科学、低科学。当然“高科技”的说法也是进了中央文件了,但是也不是什么好词。甚至“高技术”这个词本身也有问题,我觉得这恐怕是没有办法改了,但是它确实也不是什么好的词。仔细想想:技术有什么高低?从技术演化的路径来说,可能后出现的就算是高技术了,早期出现的就认为是低技术。比如风车早就有了,不认为是高技术,但是现在这种新型的、属于可再生能源的风车阵列,大家又认为它是一个高技术。其实没有什么高技术。我们日常生活中,电动玩具大家认为是高技术,但是从开发智力的角度来说,这种高技术玩具能比得上我们传统的九连环、七巧板吗,远远比不上!这个词定得不好。高技术这个词本身隐含了一个价值色彩,好像高技术就是最时尚的,所以全国各地不管自己的条件和环境,拼命地搞高技术园区,这种现象跟“高技术”这一说法的内隐价值不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点,为什么我们几个朋友都不喜欢这个题目?为什么要搞这个二分法的讨论:是科学优先还是技术优先?至少还有另外两种选择,科学、技术都优先,或者都不优先。因为我们是在全国的宏观层次上面来讨论,无论是这四个答案的哪一种,应当说不可能有一个答案是完全对的,因为对于每一个领域、学科,答案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今天这个场合不可能讨论具体的领域和具体的学科,因此说不喜欢这个题目,是这个原因。但是首先,对创新这个题目还是感兴趣的,所以我今天不想谈优先的问题,我们更应该谈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各自面临什么障碍。

    这个障碍很多,也可以展开说,但是今天我只说可能被忽视的,或者问题最严重的。在技术方面,我觉得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忽视的就是个体发明者的力量。从世界各国的技术发展路径来看,早期都是个体发明者起了很大的作用。英语当中有对应的概念,他们叫做独立发明者(independent inventors)。各国发展历程都是一样的,美国、英国、韩国都是一样的,独立发明者的作用在早期很突出。到后来公司的力量起来了,发明的主体是公司了,但是个体发明者方面的力量从来没有消失,美国一直到1998年还有15%的专利颁发给了个体发明者。中国现在60%以上的专利申请者是非职务发明者,肯定这个状况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为我们国家还处于发展的初期。我们现在在抓科技创新,很重视大学、科研院所,很重视企业,但个体发明者几乎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他们发明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好东西,但是里面还是有好东西,但是根本没有人管他们。现在中国发明家协会,正在做一个项目,也在研讨这个问题,我不知道他们研讨得怎么样了。现在,比如政府的科研项目有什么好成果了,后面还有推广计划,可以有资金来匹配。个人即使有好的发明,但没有配套资金,根本推广不下去。即使在美国,资金也是发明走向商业应用时一个很重要的障碍。所以我认为,对中国的技术创新,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个个体发明者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

    从科学研究这方面说,面临的障碍也是很多,也不展开说。我就说很突出的,最关键的,是实事求是的问题,是学风的问题,这个也不用多举例子,大家都知道了。但是我还想举一个例子,可以说令人触目惊心的,前几年本所一位同志帮助请到XX部前副部长XX到我们所做了一个报告,这位领导曾经率领中国的一个代表团参加国际英特尔青少年创新大赛,到了国外一看就能看到差距了。比如美国孩子展示的东西,除了把他们成果放在那儿之外,都有实验日志一大堆,我们中国的只是一个展板,展板上说我们做了什么项目,项目当中的实验记录都是没有的,一看就有差距了。然后中国代表团的一个孩子说,反正他们不认识中文,我们现在编一个。这已经是中国非常优秀的孩子,能够参加国际青少年创新大赛的孩子, 就说这样的话。那么这样的孩子长大了,非常可能成为我们的科学家,他的高考成绩会非常高。如果基本的实事求是这点都没有做到的话,以后还谈什么创新。当然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说了。

    我先开一个头,谢谢大家。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557-242573.html

上一篇: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下一篇:指导悖论
收藏 IP: .*| 热度|

26 周忠浩 牛凤岐 赵星 杨学祥 王桂颖 鲍得海 刘耀 刘玉平 章成志 艾云灿 郭战胜 马雷 蒋永华 朱志敏 王号 陈中红 刘吉平 刘凡丰 董为 苗元华 贺天伟 魏玉保 王立 张宏洲 侯振宇 CHAOGER

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5-13 10:18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