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Wuyishan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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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对公共获取的立场

已有 252 次阅读 2025-12-18 08:42 |个人分类:图书情报学研究|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美国联邦政府对公共获取的立场

武夷山

 

Science and Public Policy(科学与公共政策)杂志网站2025年12月11日发表美国布法罗大学图书馆学术发表馆员Jonathan Grunert 的文章,The promise of public access: a recent history(公共获取之承诺:最近的发展历程)。此文可免费下载(https://academic.oup.com/spp/advance-article/doi/10.1093/scipol/scaf075/8377370)。

下面请DS翻译此文中我个人最感兴趣的一些内容,我修改。

在《联邦研究成果公共获取法案》于国会停滞多年后,拜登政府的科技政策办公室更新了其公共获取指令,对近十年前的《霍尔登备忘录》(博主注:霍尔登是当年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补充。在阿隆德拉·尼尔森博士的领导下,科技政策办公室于2022年发布的备忘录修订了《霍尔登备忘录》,将公共获取要求扩展至所有联邦机构(不仅限于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机构)。在尼尔森任内,公共获取的核心内涵保持不变:受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必须公开其研究成果。但新备忘录新增规定:公共获取须即时生效,即取消了《霍尔登备忘录》中规定的12个月禁令期(博主注:原来的规定是,为了顾及出版商的利益,在论文发表一年之后再允许公共获取)。此外,该备忘录要求这些出版物必须存储在机构指定的知识库(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PubMed Central或能源部Pages系统),且存储版本须为经过同行评审的手稿,具备机器可读性并兼容辅助阅读设备。与《霍尔登备忘录》相似,具体政策制定责任仍由各机构承担。新规要求,原已执行《霍尔登备忘录》的机构(博主注:即年度研发经费超过1亿美元的联邦政府部门)在指令发布后六个月内提交更新的公共获取政策方案,其他机构则需在2024年底前提交方案,所有政策须于2025年底前生效(OSTP 2022b)。

与《霍尔登备忘录》一脉相承,《尼尔森备忘录》秉承开放获取的核心理念:透明度、可及性与完整性。公共获取政策的关键在于提供信息通路,该备忘录在标题中明确宣示其目标——"确保联邦资助研究成果的免费、即时、公平获取"(OSTP 2022b)。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发现,广泛获取研究出版物是对当时体制下重大问题的公平解决方案:当时"美国纳税人既补贴联邦资助研究的出版成本"(OSTP 2022a: 9),又需承担多重费用。科技政策办公室的经济分析指出,纳税人通过五种方式为研究付费:

(1)税款直接资助联邦研究项目 (2)研究者支付文章处理费 (3)图书馆订阅刊载研究成果的期刊及期刊包 (4)研究者无偿提供同行评审服务 (5)读者购买或租赁付费内容(OSTP 2022a: 10)

科技政策办公室认为,读者承担多重费用有失公平,公共获取政策可消除学术传播体系中的额外收费。即:已通过税款资助研究的纳税人,不应再为文章处理费或文献获取重复付费。除保障研究文章的广泛免费获取外,《尼尔森备忘录》进一步要求文章须具备机器可读性,从而将联邦资助研究成果的获取范围扩展至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群体(博主注:行动自如的人可以到图书馆去免费阅读联邦资助产生的纸质版论文,但行动不便者去图书馆不方便,故要求联邦资助产生的论文必须上网)。

除公平获取外,该备忘录还重视联邦研究资助及研究本身的透明度与完整性。虽涵盖所有学科领域,但如同前版备忘录,尼尔森更侧重于自然科学研究。其中"增强公众对联邦资助科学研究的信任"这一目标至关重要,同时关乎透明度与完整性(OSTP 2022b: 8)。

为评估新政策可能的经济影响,科技政策办公室发布了《联邦公共获取政策经济格局报告》(OSTP 2022a)。该报告明确了支持开放获取的关键领域,以及向数字内容转型的重大趋势。报告特别肯定了出版商、图书馆和研究者在拓展各学科开放获取方面的工作(第6-8页)。值得关注的是,出版商采取了灵活支持研究者的开放获取模式:允许研究者及机构将预印本和后印本存入学科或机构知识库免费获取;与图书馆共同制定"转型协议",使机构研究者可免费发表成果;在新冠疫情公共卫生危机期间积极配合研究者即时公开研究成果。近几十年来出版商的这些重要转变表明,正如该办公室所言,政策调整"不太可能造成显著市场扰动"(第21页)。

当资助机构制定公共获取方案并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知识产权与开放获取合法性问题再度浮现。各机构方案在论证将同行评审定稿在线公开的合法性时,需厘清知识产权与政府作品的模糊界限——根据美国《版权法》(1976),政府作品属于公共领域。随之而来的争议聚焦于:联邦资助产生的研究成果是否属于政府作品?能源部等机构依据2024年法规条款,将这些作品纳入联邦许可范围:"联邦政府有权:(1)获取、复制、出版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联邦资助产生的数据;(2)授权他人为政府目的接收、复制、出版或使用此类数据"(2 CFR § 200.315 2024)。公共获取政策似乎由此获得法律依托。

博主:我觉得,“纳税人通过五种方式为研究付费”的论证极棒,我以前从未从这个角度想问题。

但其中第四条不太好理解,我就问了问DeepSeek,我认为其回答水平很高,照录如下:

      OSTP的逻辑链条是这样的,核心在于“公共资金已经支付了科研人员的劳动时间,因此他们本应获得报酬的‘劳动’(如同行评议)实际上也是纳税人的间接贡献”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理解:

1. 科研人员的工资来源:公共资金是主力

      在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绝大多数从事基础研究和相当一部分应用研究的科学家、教授和学者,其工资主要来源于公共资金:

  • 公立大学和研究所的教职员工资:来自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拨款。

  • 研究项目中的薪酬:即使科研人员在私立大学,他们进行研究(包括撰写论文、实验等)的时间,也常常由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如来自NIH、NSF等)来支付薪水或津贴。

     因此,纳税人的钱,直接或间接地支付了科研人员日常工作的时间成本。

2. 同行评议是一项高度专业化、耗时耗力的劳动
  • 无偿性:传统上,科研人员为学术期刊评审论文是完全免费的,被视为学术共同体的一种义务和荣誉。期刊出版商不向审稿人支付报酬。

  • 专业性:一篇严肃的审稿报告需要审稿人花费数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来仔细阅读、分析、验证、提出修改意见。这需要利用审稿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劳动性质:这是一种高水平的智力劳动,是确保学术质量、维护科学诚信的核心环节。在商业市场中,这种级别的专业咨询服务的价格非常昂贵。

3. 关键连接:纳税人已经为“这段时间”付过费了

    OSTP的逻辑连接点就在这里:

  • 科研人员用于做实验、写论文的时间,是由公共资金(纳税人)支付的。这部分成果(论文)最终被出版商获取。

  • 同样,科研人员用于评审他人论文的时间,也是由公共资金支付的。这部分劳动成果(审稿服务)也直接贡献给了出版商,成为其核心产品(经过同行评议的期刊)的一部分。

  • 如果科研人员的全部工作时间都应由其薪资来源“购买”,那么纳税人已经通过支付工资,“购买”了科研人员的这部分审稿劳动时间,并间接“捐赠”给了出版商。

4. 出版商如何从中获利?

      出版商利用科研界这种基于义务的同行评议体系,几乎零成本地获得了维持其业务最关键的质量控制环节。他们随后将经过免费劳动“镀金”后的内容(论文)封装起来,以高昂的价格(订阅费或单篇费用)卖回给同样由公共资金支持的大学图书馆(第3条)或其他研究者/公众(第5条)。

结论:这是纳税人支付的“隐性成本”

    所以,OSTP论证的第四条可以这样理解:

纳税人通过支付科研人员的工资,已经为“同行评议”这项服务预付了费用。出版商无偿获得这项服务后,却转身向公众(包括这些纳税人和他们资助的机构)再次收费,以获得评议后的论文。这在OSTP看来,构成了同一批纳税人对同一研究生态系统的“重复付费”或“多重贡献”。

      简而言之,OSTP将整个学术出版链条视为一个由公共资金驱动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任何由公共资金资助的、为出版商增加价值的劳动,都应被视为公众的贡献。免费同行评议是这个链条中最大的一块“隐性补贴”之一。

      因此,推动公共访问政策,就是要打破这种不合理的循环,确保由公众资助产生的所有研究成果(包括最终的论文),能够免费、及时地回馈给公众,而不是被一个已经获得大量免费劳动和资助内容的商业体系再次设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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