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文细分类:专利杂谈1
武夷山
1.不同的专利观带来师生不同的命运(2006)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557-5125.html
迈特雷用大量史实论证说,美国大学重视成果转移,并不是从“拜杜法”通过后才开始的,而是源远流长。在我国,大学校办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比美国晚半个世纪,仍然需要学习提高。多年来,无论在美国还是中国,围绕大学如何把握科研、教学和成果转移(及创收)诸目标之间的平衡,如何全面实现大学的各项使命,如何真正服务于公共利益,有着许多激烈的争论。但不管怎么争论,大学必须重视专利和成果转移利用,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2. 专利战略的四要素(2007)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557-6390.html
针对国外公司的原创技术专利,迅速申请外围技术专利,使国外公司的盈利空间缩小。日本公司在这方面很有经验。例如,欧美国家在日本专利局申请了一种新型自行车的技术方案,日本企业就赶紧申请自行车脚踏板、车把手等众多外围小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国外厂商只要想实施其新型自行车总体设计方案,就躲不开这些外围专利,只好与日本公司签订专利利用的交叉许可协议,也就是说,外国公司无偿使用日本企业拥有的外围小专利,日本企业也得以无偿利用外国公司拥有的涉及新型自行车关键技术的专利。这就做到了“以小制大”。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充分认识和利用外围专利的价值。
3. 中小企业要不要重视专利和专利信息?(2003)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1557-14408.html
假如根本不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方向努力,也许就意味着永远跟着别人亦步亦趋。即使研发实力还不是很强的中小企业,也应从现在起就重视专利活动,至少要注意利用专利信息。专利信息至少有三方面的作用:1、在企业研发方面,了解了专利信息,就可避免盲目上马别人已经搞过的东西,专利信息还有助于科研人员获得创新思路,有助于在引进技术时对候选的技术项目进行恰当的评估;2、在制定经营战略时,专利信息有助于企业识别合适的战略伙伴,找到合适的供应商,跟踪目前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技术动向;3、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据专利信息,企业可避免因不知情而侵犯别人的权益,可以恰当判断自己的发明成果是否值得去申请专利,可以在别人的专利申请涉及自己拥有的专利权时,向专利局提出抗辩。如果中小企业已经拥有专门的信息人员,就应将专利信息检索与利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如果自己没有设信息人员岗位,则可以委托专业化的科技信息机构或专利事务所进行专利信息代查。
到目前为止,从总体上说,世界各地的中小企业都未能给专利活动和专利信息足够的重视。据德文特信息公司2000年在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芬兰等国家的974家中小公司的调查,只有30%的公司曾申请过专利。在未申请过专利的公司中,有89%认为专利保护这种形式对其公司不合适(它们觉得商标和著作权更重要),另外一些公司担心,中小企业的专利产品容易被大公司仿制,真要打起官司来,也不易让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就范。在974家公司中,只有29.6%进行过专利信息检索。该调查的结论是,应加强教育培训,使欧洲的中小企业充分认识到专利和专利信息的价值。可见,在这一方面,中国的中小企业与欧洲基本上在同一起跑线上,如果中国企业觉悟得更早,则完全有可能在专利和专利信息的利用上占据先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5-12-5 18:32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