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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来平衡风险
武夷山
(发表于《科技日报》2005年11月6日)
心理学家发现,很多人会拼命避免损失,但是不愿冒险去争取收益。比如,有人会冲进失火的住宅去救出自己养的宠物,但是,只要目前的工作还过得去,即使换一个工作能带来更可观的薪水,很多人也不想动窝。
个人是这样,机构也是这样。为什么机构改革总是困难重重?因为任何改革必定伴随着利益调整,有些人的地位或收入会不如从前,他们就要顽强地抵抗。改革若搞好了,整个单位的面貌会焕然一新,大家的日子都会更好,但是这属于正收益,愿意努力争取这种正收益的人相对较少,他们的努力程度往往比不上另一批人(哪怕人数较少)为了避免损失所付出的抵抗程度。所以,改革不容易成功。
甚至在国家层次上也是如此。日寇侵华时,我们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所以,那时的人们更爱国,心气更齐。对于任何国家,凡在和平建设时期,保持凝聚力就相对困难些。因此,一些领袖总是希望能够明确地指出“谁是我们的敌人”。大敌当前,人们意识到可能的损失,就比较地发愤努力。毛泽东主席当年说“要准备打仗”,多少有这种意图在内吧。
准确理解把握人们的风险意识,对于决策者是非常重要的。在1998年,我国上届政府临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采取了终生责任的体系。可是,贷款收不回的风险永远是存在的。很多银行职员害怕承担如此重的责任,干脆完全停止了发放新贷款的工作。这条措施在出台之前的酝酿过程中,显然未能充分估计银行职员的风险意识。我们不能简单化地指责规避风险者缺乏理性。
举例来讲,一些“理性的”风险分析专家往往会对百姓们的风险观嗤之以鼻。他们论证说,以“乘客人数乘以旅行里程数"为分母,交通事故伤亡率为分子,这么一算,航空客运比公路交通的风险还要小,因此,他们认为,害怕乘飞机是不理性的表现。那我们就要问了:如果说航空客运更安全,为什么航空人身保险业务这么发达?驾车出行之前先买人身保险的事例倒是闻所未闻。百姓的这种风险认识,有专家称之为“社会文化理性”。这种理性与风险评估专家秉持的理性不一致,但仍旧属于理性的范围。
承认风险规避是理性行为,就要靠制度设计来适度鼓励人们冒险。例如,法国科研中心为了鼓励其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制定了一些具体政策:流动期限为5年,可延期1次;流动人员的工资由企业支付并可在其原有工资的基础上增加50%;流动期结束后,流动人员可恢复其在科研中心的权利;该流动人员退休时,可以连续计算其在企业服务的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辽宁省政府从2003年开始给愿意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发放《自主创业证》,在户籍管理、税费减免、贷款担保、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给予持证者优惠。这些政策措施让大学生吃了定心丸,两年多来,已有3000多名大学生领取《自主创业证》。美国3M公司是著名的创新型公司,每年都要推出200多项新产品。公司领导竭力鼓励员工发明创造,允许失败。他们的有效措施之一是所谓的“15 规则”:员工可以用15%的时间干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其实,这是一种很好的风险规避措施。如果百分之百的时间都必须用来做目标明确的项目,那员工就不敢尝试新思路、新玩艺了。15%时间归自己,即使这段时间内没有搞出什么新东西也没有关系,这样员工就吃了定心丸。事实上,3M公司的很多新设想、新创意都是在15%的时间“自留地”里生产的。
社会文化理性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它,才能引导它。简单地指斥人们惧怕风险是无济于事的,要靠有效措施来鼓励人们迈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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