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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类型的人工智能
武夷山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 Reviews(交叉科学评论)季刊2023年1月18日线上发表了英国剑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Alan F. Blackwell教授的文章,The two kind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r how not to confuse objects and subjects(两种类型的人工智能,或如何别混淆客体与主体)。原文见https://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03080188.2022.2158258?src=。
作者概括了本文的主要观点:
简而言之,我打算论证说,将AI的本质视为想象中的未来技术,甚至视为对当今诸多问题的半魔幻的营销解决方案,其实是对这些AI系统之技术运作的误解。我尤其想论证说,该误解正是源自对各种认识之混淆——对控制论的认识,对机器学习的认识,对心理学的认识,对人之为人的含义的认识。
作者接着区分了客体型和主体型的人工智能:
我描述为客体型人工智能之原理,工程师们已对之有数百年的认识——伺服机构指的是任何一种器件设备,它以某种方式“观察世界”,“作用”于世界,并能以不同方式(取决于其观察到的东西)“决定”如何“行动”。
……
伺服机构的表观智能不是表现在其机械动作或观察,而在于其以何种方式来改变行为(行动)。
……
我希望这就说清了我所谓“客体”型AI的性质。它测度世界,根据某些数学原理采取行动,它也许是非常复杂甚至是不可预测的,但我们没有必要将其视为主体型的智能代理。
另一种类型的AI(主体型AI)是根据非常不同的原理构建的。它采用“机器学习”原理,即搜集巨量数据来“训练”一个手头的模型。可以采用各种训练算法,包括神经网络之类的进路,其任务是统计某些数据是多么频繁地与其他数据相关联。近年来,相关数据总量变得非常大,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与此同时,某条具体的数据又可能是非常小(一帧照片上的一个像素,几乎听不见的喀嚓声,或维基百科数以十亿计词条中的某一个单词)。那么,这些微小元素之间的可能关联之数目达到万亿级的规模,因此,人是永远无法理解它们表征了什么的。
……
作者认为,有效的AI研究要回答以下问题:
首先,在任何给定情境或问题中,智能行动的精准性和评价之“ground truth”(参考标准)是什么?是机械测量,还是依赖于人类判断和共识的社会情境?
其次,如果涉及明确的机械测量,就一定要询问:这种客观测量到底能回答什么样的问题?
再次,如果一个AI系统的目的其实是较经济地复制人类行为(或曰自动化)。我们就需要询问:做这件事在何时是适当的,为什么说是适当的?
第四,通过比较人能做什么,机器能做什么,我们也许能推进人类认知的研究。
最后,总有一些AI研究人员,他们的研究动机是通过构建人类的表征来洞察人类状况(博主:而不是创造经济效益)。这一目标与文学、绘画、雕塑和美术的其他许多分支的目标其实是一样的。
所有这些交叉科学领域发出了有趣的、激动人心的挑战,它将大大得益于更合适的学科参考框架、分析术语和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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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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