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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在数字化时代的两难处境(摘译)
(发表于《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3年第1期)
科技期刊总是面临各种两难处境,在数字化时代尤其如此。
首先是竞争与合作的战略两难。在从作者向期刊投稿直到读者阅读期刊这一流程中,前一阶段以竞争为特征,后一阶段以合作为特征。作者相互竞争以使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合适的期刊所接受;出版商相互竞争以向优秀作者提供合适的期刊;期刊代理商相互竞争以向图书馆供应尽可能品种齐全的刊物,他们与出版商之间的关系则是既竞争,又合作。另一方面,图书馆之间相互合作以满足读者想阅读利用所有重要期刊的需求。对于学术期刊来说,作者和读者几乎是同一批人,但他们作为作者和读者的行为模式却大相径庭。投稿时,集中于几个关键期刊;阅读时,相关文献多多益善。于是就出现了几个大问题:在流程的各个环节上,竞争止于何处?合作始于何时?先满足谁的需求?如何解决这种冲突?
对出版商来说,满足作者需求居于优先地位,因为没有好作者就谈不上后面的一切。他们要努力创办出吸引尽可能多的一流作者的期刊,同时要提供能覆盖每一读者群体的兴趣领域的各种期刊。
对于图书馆来说,满足读者千差万别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他们要定购必要的种种刊物,但不想与那么多出版商打交道。在印刷型期刊的世界里,他们与几家代理商打交道即可。在电子版期刊的世界里,图书馆和读者则宁愿要内容应有尽有的一种电子期刊源,一种平台。但他们不愿意只有一家供应商!于是,有些图书馆开始相互合作搞资源共享,建立自己的平台。代理商也逐渐将自己看作诚信的中介,他们面向图书馆创立了囊括多个出版商所拥有的期刊的电子期刊中心。
其次是电子期刊内容的两难。对于传统纸质期刊,作者只提供论文文本和一些图就可以了。对于电子期刊,不同操作系统、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会带来符号和字符的乱码等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都落到出版商的头上。此外,为正文加一些链接,增添计算机辅助标引和分类,等等,也是出版商的任务。若再过渡到多媒体表现,出版商的任务更重,因为作者一般并不提供多媒体内容。
读者希望在电子版刊物中获得上述种种电子增强服务,但作者未提供相应的东西,怎么办呢?让作者以外的人来做有关的事是可行的吗?做这些事的费用,电子期刊社能靠多收费来收回吗?从以往光盘版书籍的经验来看,多收费是行不通的。公众不愿意在纸质产品的基本内容价格之外为新功能再多付很多钱。看来,奉行“内容是国王”这一金科玉律还是明智的。
第三,是元内容(meta-content)方面的两难。元内容指的是向数字化过渡时学术期刊特有的信息管理方面的问题,如,什么叫首次发表?数字期刊的哪一版本可作为入档的最终文本?读者对互连性的要求怎么满足?非纸质环境中如何管理引文?
作者是很重视发表优先权的。为满足这种心理,好些期刊的电子版比印刷版要早一两个月推出,但这样做的代价是容易出错。在出印刷版时,往往纠正了有关错误。另外,电子版的某些内容是印刷版不具备的,因为它们印不出来。既然期刊是“科学的备忘录”,那么,就要确定何种版本是入档的最终版本。对于这个问题,科学界尚无一致意见,但目前的做法是倾向于印刷版。这种情形能保持多久,该不该保持,就不好说了。
由于电子预印本交流方式的盛行,也使首次发表的概念模糊了。以向预印本数据库提交预印本的日期为准呢?还是以期刊编辑部收到“手稿”的日期为准?学术界也没有一致的意见。但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应以论文经过同行评议认可后首次问世(无论是印刷版还是电子版)的日期作为首次发表日期。
读者希望在各种媒体的信息资料之间自由来往,对之浏览利用,这就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识别符。数字物品识别符(DOI)正日益被接受。例如,贝多芬的交响乐作品可以给一个独特的数字,代表是这位作曲家的原创,再用另外一些数字来反映其表现形式是乐谱、演奏录音还是演奏录像。这套系统的优点,不仅在于与媒体无关(不像ISBN只适用于书籍,ISSN只适用于期刊),而且很容易追索出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是谁。
即使采用了DOI或类似体系,作者也不会放弃传统的引用方式,因为它一目了然。于是,就需要有人将原先这种引文转化为DOI或其他标准化体系。美国科学情报所或其他引文加工与统计单位将面临艰巨的挑战,因为一篇论文也许在各种媒体中获得引用。
要走出上述各种两难处境,专业化科技信息人员任重道远!
(武夷山 摘译自Aslib Proceedings, 2001年3月号,V53,N3,85-92页,
Michael A Mabe, Digital Dilemmas: electronic challenges for the scientific journal publis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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