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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灭火是我们长期依赖的手段,当起火点越来越隐蔽、火灾速度越来越快,人工方式力不从心的时候,开始逐渐引入自动灭火,一是为了解决时间滞后,二是为了解决灭火剂数量不足,顺带还可以降低救援人员面临的安全风险。但反过来讲,绝不能因为有了自动方式就在思想上形成完全依赖,放任不管,而应该让二者实现有机结合。
自动方式首先是要解决特定“点”的问题,在人员来不及干预的情形下,只需要少量的灭火剂就可以扑灭初始火灾,如果第一步失效的话,自动方式应当立即着眼于隔断或是网格化的控制,但是如果再进一步要求其全面覆盖的话,这便过了,如果所有的建筑都依照这样的设计思路,那就成了海量,性价比极低,并带来维护管理的麻烦。到了这个程度,再反过来想:一栋建筑即使不采用自动灭火设施又如何?只依赖人工,结果未必就会差多少,自动灭火方式的使用原则应当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自动好比是炮兵,人工好比是步兵,二者应当是互补协作关系,谁都不能随意缺位或完全占位。自动灭火并非“万金油”,可以包治百病,其综合效能也不宜被盲目夸大,自动方式毕竟是机械的,预设的,甚至是不可靠的,无论对火情变化的判断还是执行,远不如人,人工所具有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不容小觑,当自动方式协助人工解决了时间和数量上的难题之后,人工处置就变得更容易,这时,人工灭火就该走上前台。
灭火的最终目的是让火全部熄灭,不留死角,自动和人工在整个灭火流程中,应当各司其职,扬长避短,相得益彰,互不干扰,共筑安全防线,最终实现安全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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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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