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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劫于心性齐,八风不动稽首低。
慢条斯理不讨好,棒喝一声东坡啼*。
*和徐玑(1166-1214年,南宋永嘉今浙江温州市人)《新凉》韵:
水满田畴稻叶齐,日光穿树晓烟低。
黄莺也爱新凉好,飞过青山影里啼。
“屁”字说出来就是骂人的话,让人生气,说者被认为素质低。但有人说此字,就不是这样。他说,是智慧深厚积淀的自然结果,听者则从生气瞬时转为觉醒。这故事生在江苏,我却是在四川拍到的。
四川峨眉山的万年寺,是如来佛的四大菩萨之一的普贤菩萨的道场,是峨眉山八大寺庙之一。相传万年寺是汉代采药老人蒲公礼佛处;东晋隆安五年(401年)创建时名普贤寺;唐乾符三年(876年)慧通重建,易名白水寺,宋改称白水普贤寺,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重修神宗赐额"圣寿万年寺"。下面一张照片上的文字是我在万年寺山门口的橱窗里拍到的一段禅门公案:
八风吹不动,一屁过江来
苏东坡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被贬瓜州(今江苏扬州,当时叫瓜州的还有甘肃安西县)时,与对岸金山寺(禅南宗顿悟派)的主持佛印和尚论禅。佛印又称佛印了元(1032-1098,宋代禅僧,俗姓林,字觉老),浮梁(今江西景德镇)人。苏自以为很有成就,写了一偈托人过江给佛印:
“稽首天中天,毫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
八风是指:称、讥、毁、誉、利、衰、苦、乐,代表了人的内心情绪并影响人的行为。 “不动”两字,反映了苏东坡自信修禅境界已达不为这些精神诱因所动之极。
佛印看后不语,写了"放屁”两字,托人过江送给苏。苏一看气坏了,立马打船过江来讨说法。船行即将到岸,他看到对岸山寺山门墙上一副新对联上写着;“八风吹不动,一屁过江来”。苏东坡一看猛醒:一被人讥讽就动心性,还是做不到“八风不动”。苏惭愧不已,拨船回去了。
上面那张万年寺门前拍到的帖子说:
“生活中遇到八风不动心,保持自己做人做事原则难能可贵,唯此,才有成功的希望;但多数人抵抗八风的定力极弱,轻易就会放弃原来的计划。”八风不动”是修心性,修心性的净彻,是修禅的核心,也是修佛的核心之一。这种精神价值,可打通常人修做人、修事业的恒心的。
这个禅门公案或许还给了我们更多的开悟:
做事做人话不能说得太满,走极端。自诩“八风不动”,就是把话说得太满、太绝,不留余地。你说“天鹅都是白的”,就是太满,我找出一只黑天鹅,你的全称判断就不能成立。
有错要敢于承认。苏东坡见到佛印的偈子就拨船回头,可见苏东坡的佛学底子打得好,見字即顿悟,而且知错认错。有些人在这种情况下会继续上门吵架,责问和尚为何说话无礼?凡学问和本事大的人,只要知道自己不是全能,也会犯错,就会准备一旦出错及时纠错。错了不承认,用其他的手段掩盖错误后果会更严重。
用事实做证明,比用逻辑做证明来得简洁、快速。顿悟派的说理特点是,为了证明,不惜用常人难以接受的方法,让人猛醒。佛印如果慢条斯理地跟东坡讨论“八风吹不动”难成立,可能费时费力不讨好,很难收效。他以“放屁”和“一屁”的棒喝,让苏东坡顿悟自己“八风吹不动”的心性是如何脆弱、见“屁”即毁的。“一屁过江来”就是对“八风吹不动”不成立的事实证明,选词似乎粗鲁,但“一屁”就能见效。
顿悟的智慧来自长期学习和渐悟的修炼。渐悟的方法就是渐进学习、由浅及深理解对象的摸索过程。佛印的成就是其长期刻苦学习的结果。佛典称佛印:幼年就习儒典,二岁就能“琅琅诵论语、诸家诗。五岁诵三千首”(《禅林僧宝传》卷二九)。少年时在宝积寺出家,19岁入庐山开先寺、28岁住江州(今江西九江)承天寺、住持今江苏镇江金山寺,后居南康(今江西星子)云居山,“凡力坐道场九所,名动朝野。天资颖异,博通内外,长于书法,能诗文,尤善言辩。苏东坡、黄山谷(黄庭坚)等名士均与之交游,以诗文相酬酢。”了元且“为人服义疾恶”,因此种种,宋神宗欽其道風,特赐高丽磨衲(袈裟)、金钵,贈号“佛印禅师”(《禅宗辞典》袁宾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说话幽默机智有禅机者,根基于知识雄厚,否则就是流浅于耍贫嘴。佛印就是这样知识根底雄厚的禅师。
“八风不动”具有对人的一切欲望的否定的隐意,尤其“苦乐”这样见仁见智的中性概念也在其列,是不恰当的。因为每个人对同一件事物的苦乐评价可能完全不同,甚至“善恶”的评价都不同。在“八风不动”的概念中,似乎放弃欲望,人的受限就消除了,人就获得了精神自由,社会风尚就会好转。人类消除了欲望,就消灭了自己这个物种存在的根本条件。我们实际上要消灭的应当是通过不正当和违法的手段去获得的物质和精神满足的欲求。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原理》(或称“自然法和国家学纲要”,范扬 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中,对禁欲主义及其根源进行了分析,并从这个分析中延伸出对为所欲为的自由观的批判和法治建设的主张,黑格尔的分析与批判仍可令今人深审:
黑格尔认为,如印度婆罗门教的那种摒绝生活上的活动、一切目的、一切想象的信念,实质是想获得消除一切差别的“平等”(导论)。放弃一切欲望本身并非属于自由,因为自由属于意志,意志则是有目的、有选择和放弃的理性思维,选择和放弃本身就是限制,限制来自选择的目的、对象、手段和他人的选择。故意志追求的是理性的自由、受限制的自由,故没有不受限制的自由(导论)。在社会中,人们要生存就有需要和选择,人们选择的目的和手段是相互依赖的,或互为手段和目的的,因此,人们的相互关系的本质应当是平等的,是善的,即尽义务;而尽义务则是在为自己的福利着想的时候也为他人的福利着想(第三篇),善在内心的表现就是良心(第二篇);法的本质就是这种自由,或法即自由(导论)。另一方面,把为所欲为和任性当做自由的观点,是缺乏教养的;为所欲为、任性是冲动的、偶然性的选择,有局限的意志,是恶和犯罪的根源之一,这也恰好是不自由的,是被法所禁止的;真正的自由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而非只要权利不用尽义务(导论,第三篇)。各人的相互需要和个体的自由的相互依赖会形成公共利益和公共设施,从而生成公共自由,犯罪是对公共自由的侵犯,犯罪者对一人的侵害就是对社会全体的侵害(第三篇);法、司法就是对公共自由的保障的公权力(第三篇);法的命令就是要求尊敬他人为人,人有选择实现自己目的的自由即权利,但同时有不犯罪的自由(义务和权利),法的形式和积极内容都是以禁令犯罪和禁止侵犯他人人格为基础的(第一篇)。
黑格尔认为,主张放弃一切感官享受和快乐的犬儒主义(古希腊哲学,与婆罗门教等一切禁欲宗教相同),实际上产生于个人之间需要及其手段的冲突所导致的穷奢极致与贫病交迫、道德败坏的两极对立(第三篇,这是很了不起的见解。但黑格尔错误地认为人之间的不平等的根源不是私有制,而是天赋差别、体制、资本占有差异、技能差异,而且最终根源于各种偶然性和任性即为所欲为的自由-第三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黑格尔说,这是个解放的问题:
首先,要靠“人通过流汗和劳动而获得满足需要的手段”(第三篇);劳动的实践教育,可以让人自然养成做事的需要、勤劳的习惯,让人的活动适应物的性质和别人的任性,产生客观活动的习惯和有效的技能的习惯;最后,在劳动与需要的相互依赖关系中使利己心转化为对别人的关心,当人们在劳动中产生了考虑社会的需要、别人的需要和福利,产生了与别人平等的精神需要的时候,就产生了解放的因素(第三篇)。
其次,防范公共权力沦为侵犯公共自由的工具,惩治公职人员犯罪。为什么呢?黑格尔认为,不同的需要和劳动、满足的方式和教育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社会等级,公职人员是从有产阶级中产生的,他们代表全社会的普遍利益(第三篇,这一点遭到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批判,马克思认为只有无产阶级才能代表普遍的利益);公职人员及其行为,是国家管理的基础,是人们对国家的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他们的精神和行为会影响社会成员的行为,“全体民众的高度智慧和法律意识就集中在这一等级中”,公民对政府的满意、政府的计划和效率、以及公民的素质、国家的教养与素质、人们的国家意识,都决定于官吏的教养(第三篇);如果他们犯罪和侵害公共权力,上述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就难以避免,放弃一切欲望和享乐的犬儒主义就难以避免;这就是不能让这个等级“占据贵族的独特地为,它的教养和才干之所以不致变成任性和统治的手段”的原因(第三篇)。怎样防治呢?或怎样监督和管理公职人员及其手中的公共权力呢?他认为,同情心、爱和发展慈善与保健事业都是有用的必要的,但比这更有效的方式是:
(1)官职任命的根据是担任相应官职所应具备的能力、才干和品质,所应人才应当受过教育和特殊智能的训练,官职不许出卖和继承(第三篇)。
(2)公务员在公职岗位上追求个人目的、不履行和违背职责就是侵权和犯罪,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应当让公务员的收入能够 “保证他的特殊需要得到满足,使他的处境和公职活动摆脱其他一切主观的依赖和影响”(第三篇);“对特殊需要的满足有了保证,就可以消除外部的匮乏,个人就不至于因匮乏而玩忽职守以追求特殊需要的满足”(第三篇)。
(3)建立等级制及其相应的责任,以自下的监督补充自上的监督,以弥补无法估计的管理中的每一细小行为的缺陷(第三篇)。
(4)为防止公职人员形成小集团对抗上下级,要对公务员进行伦理教育和思想教育,教育公务员养成大公无私、奉公守法及温和敦厚的习惯,削弱和麻痹他们的报复心、仇恨心和其他类似的激情,养成服从普遍利益的观点和习惯(第三篇)。
(5)发挥公共舆论方面的作用,让每个人能对公共事务、规章制度等进行表达判断、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为防止公共舆论中的错误观点,应当公开议会会议的内容,公开能够避免言论自由之不足 (第三篇)。因为在公共舆论中各种错误和真理是混杂在一起的,因此不能把发挥公共舆论的作用看成是“要说就说,要写就写的自由,这样一个定义相当于把一般自由看成要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自由”,“这种说法表明思想完全未经教化,还是粗鲁的和肤浅的”(第三篇);对于单纯的意见和清谈应当不受处罚,但有些公共舆论在诡谲和有修养的表达方式下,隐藏着“直接诱致窃盗、杀害、叛乱等等”的后果(第三篇)。因此在允许批评法律的同时,应当把损害个人名誉,诽谤,诟骂、侮辱政府、嘲弄法律,唆使叛乱等等,算作是各种不同程度的犯罪和犯过(第三篇)。
今年是哲学大师黑格尔诞辰250周年,以上谨借助黑格尔的论述对上述禅门公案做最后的渐悟,并致对哲学大师黑格尔的敬意。
万年寺建筑
山门
无梁砖殿
普贤菩萨殿
巍峨宝殿
白水寺。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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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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