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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卸去了一个重负
蒋继平
2018年7月12日
今天是我人生中一个值得一提的日子, 我将在另一个城市的一套出租房卖了。这套出租房一直是我的一个严重负担。 虽然这个出租房可以为我提供一个不菲的收入, 每月至少有3000美元的稳定房租收入, 但是,我要为这个出租房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 所有的家用电器设备如果坏了, 维修的责任和费用都是属于我的。 还有, 花园草坪和游泳池的维护保养也是我的责任,加上房地产税,房子保险费用,还有房子的病虫害防治,这些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当然, 房租的收入还是比这些费用高出一些。
我卖这个房子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 我是亚洲人,又是失聪的人, 在社交上很吃亏,出租房的房客要是不太友好的话, 很难对付。
第二,年纪大了, 除了工作外, 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处理这些烦心的事。 虽然这些维修保养一般都是请专业人士来做, 但是, 还是要打电话联系等一些列手续的。
第三, 这个房子在热带飓风的影响范围内, 我现在住的房子也在飓风的威胁范围内。 在同一个具有飓风威胁的地方拥有两套房子是不明智的投资。 所以, 把另外一套卖了心里就比较踏实一些。
说来很好玩, 读者们还记得我不久前在本网发表的【这样的房子你也许买得起但可能住不起】(http://blog.sciencenet.cn/blog-203132-1115908.html
)的博文吗?买我房子的人正是那个房子的房东。 他把那个房子卖了, 用这笔钱来买我的房子。 在签交易合同时,那个买主在合同上特别提出了有先决条件的交易。 这个前提条件就是他必须在卖了那套房子后才能买下我的房子, 要是他的房子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售, 那么, 他也就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买下我的房子。据说, 这个交易一共涉及到四户人家, 在那个买主之前还有两户人家卷入这笔交易。 这是因为买我房子的人, 要等到买他房子的人付了资金后才能买我的房子, 而买他房子的人要等到那个人自己的房子成交后才能完成这笔交易。所以, 这次买房子一共涉及到四家房子的交易, 是连锁性的, 都是有先决条件的。 这个过程可以用ABCD来表达, 即B 的房子的交易是否成功决定于A的房子是否卖掉了,C的房子的交易是否成功决定于B的房子是否卖掉了, D的房子是否交易成功将取决于C的房子是否卖掉了。 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交易。
在美国卖房子也是一堂很好的经营管理和法律知识的课程, 仅仅法律文件就有近百页。这也是人生的一个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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