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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本无心,行人自回首----1997之离鞍记 精选

已有 11618 次阅读 2017-10-17 19:43 |个人分类:往事钩沉|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记事, 晋级, 调离, 鞍山, 钢院

离开鞍山是个过程。实际上起始于95年到上海读博(虽然我自己当时没有意识到),结束于98年全家迁入上海。但关键一步是在97年完成。因此在今年回顾。

当时家还在鞍山。十年前刚认识女朋友,那时已经结婚9年并有了6岁的女儿,她始读小学。我在上海期间,妻子和女儿住在鞍山铁东区青年街与五道街交叉处的东西向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因为一直没有通邮,门牌号记不住)7层楼的6楼,没有电梯。

攻读博士期间,仍然是鞍山钢铁学院领取全额工资的在职员工。为进博士后站,更为今后留在上海,需要调离鞍山钢院。其实上大的博士后位置也接受定向,但我觉得错过那个机会,调离原单位会更难。不如当时迎难而上,一举解决。“扎硬寨、打呆仗”总是我优先的选择。

最后的结果出乎自己预期。不仅顺利调离钢院,而且学校在同意调离和实际调离之间,改善了我的住房,给我晋升了正教授。钢院这段往事,是鞍山家庭生活之外少有的愉悦记忆。

调离钢院,自然意味着要离开鞍山。真正举家搬迁要等到翌年五月。

调离

我的沟通策略向来很简单,如果这也算策略的话,那就是实话实说。我向鞍山钢院各级相关领导提出要求,诉求很简单。学校同意我作博士后,给交大发人事函解除定向合同。如果学校要求我经济方面赔偿,我全部接受,相信学校要求合理。我在正式场合说话有些笨嘴拙舌,反应也比较慢,面谈未必占优势,所以我觉得不回去办理,书信和电话远程沟通,可能更能表达清楚,对我反而有利些。通过信件表达诉求,再通电话解释说明。当年电话远不像现在这样方便。在交大闵行校区,要到长途电话亭。有时候人多,还需要排队。

已经退下来的副校长刘证教授,一直对我很好。我先后给他写过3封信,打过3个电话。我无意强人所难,并不期望他直接帮忙做任何事。主要是通过他,了解进展到不同阶段,校领导的可能想法,以及关键问题所在。

似乎学校也未必非要阻挡我,只是找个说法,大家都能接受,不要形成先例,有后续不良影响。因此,我必须要强调个案的特殊性。正好上大博士后的独特体制能帮些忙。我入站的时候,博士后都没有联系导师。因此,人们可以说,在钱伟长院士领导的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研究。这个说法准确没有问题,但很容易误解为在钱伟长院士领导下进行博士后研究,也就是钱老的博士后了,这就不对了。但这正是学校领导对我博士后性质的理解,我没有纠正他们的误解。另外,双方有些信息不对称。其实学校如果提出另一种方案,我真不好拒绝。那就是给交大发公函解约,但同时与上大签约,把我的定性博士身份改成定向博士后身份。不过,学校不知道这种可能。当然,也许知道,但准备放我走了,免得后面再麻烦。

系里领导没有什么问题,事先沟通过。系主任崔文好老师当年教过我“机械振动”和“炼铁设备”。我刚留校时他是系总支书记,对我一直很好。换届后当了系主任,书记是过去冶金设备教研室的党支部书记高满旭老师,教过我“炼钢设备”,貌似很好说话。系里应该还是崔老师当家。他的意思很明确,系里不反对,但也不会采取任何主动。我需要自己向校人事部门提出。如果学校征求系里的意见,他不反对,但估计学校也不会征求意见。我先后给他写过两封信,打过一个电话。

重点与学校隋有功书记沟通,前后写了3封信,打了4个电话。虽然我不是党员,那时候还没有现在“党管人才”的说法,但隋书记与我打交道比较多。一方面我感觉书记比校长相对清闲些;另一方面,虽然也是教授,但书记作为政工干部,总是更善于倾听。隋书记是东北工学院毕业,与我也算是钢院、东工双重校友。我假期回家,他都请学校几个在外面读博士的青年教师到学校聚聚聊聊,一起吃顿饭。他也想帮我解决女儿提前入学和择校的问题,但或许也是对社会的复杂性估计不足,没有成功。作为校领导,他的工作我认为很到位。我向他如实地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表达了想做博士后的强烈愿望,并愿意付出任何经济代价。开始,他当然是强烈地挽留,然后也漫漫地有些松口,最终同意。我调离后隋书记依然关心我。11月中旬,隋书记晚九点到我的博士后住处,谈一个半小时,才回宾馆。

书记同意后,王成玖校长仍然不同意。我不知道校长和书记到底谁说了算。我又给他写了2封信,通了2个电话。有个电话一直追到他在杭州住的宾馆,他在那里参加母校浙大的校庆。把跟书记说过的话,再跟他说一遍。甚至多些bluffing,表示钢院放不放我都要走。软磨硬泡,总之他最后也同意了。

具体操作是人事处。虽然有时候人事处拒绝办理,好像是恶人,其实决策在校领导,人事处只是执行机构。我给人事处刘长志处长写了一封信和一个申请报告。按学校领导要求,承诺博士后出站回去工作,妻子女儿暂时不动。为加快进程,避免横生枝节,我自己草拟了学校同意与我解除人事关系的公函。让妻子打印好,到人事处盖章。公函有两个版本,措辞略有差别。一个是基本按交大要求写(如果我没有记错,交大要求出具公函“解除一切关系”,我的措辞是“解除人事关系”,交大要求用人事印,这样切题些),另一个措辞方面更婉转和缓些。如果人事处不同意盖第一个版本,再拿出第二个版本。校领导已经决定的事情,人事处其实也不关心具体措辞,在前一个上盖章了。这不是上大博士后入站所必备,但为交大毕业改派所必须。在4月下旬,最终拿到了盖章件。这只是交大改派的前提,到第二年上大调档时,又有些小波折,明年再说。

整个调离的过程,在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用不到一个月完成。我对钢院领导的雅量和善意有极大的尊重和敬佩。也为自己的远程沟通技能点赞。我曾专门写过博文,《第一次分手》,表达我对鞍山钢院各级领导的感激之情。

我略觉不安的是,我做出了根本不想遵守的承诺,某种意义上是被迫如此。后来,我也理解,从学校角度,所谓人才的流失总要有人背锅。我做了承诺没有遵守,是我自己欺骗了学校,应该承担全责。我确实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言不由衷了。至于答应的妻女暂时不动,我准备兑现,给学校面子。等我入站半年多(学校同意后一年多)才去上海。学校则给了我里子,调整了我的住房。把原来6楼北山墙的东西通两室户,调到同一楼的三楼3南两室户,面积也增大一点点。这是个意外的收获,并不是事先的打算。

晋升

尽管钢院在已经同意我调离,但当年仍为我争取晋升正高。争取,是因为钢院本身并没有审批权,要由冶金部或辽宁省评。每年参加省里或部里评审,有什么规律我不知道。92年我晋升副教授时是由辽宁省评审、94年我申报教授时也是由辽宁省评审。97年是由冶金部评。

我任副教授已满5年,属于正常晋级。论文、项目等条件都满足。我个人感觉是都满足,但也不算特别突出。导师看过晋级报表,说国外文章没有,在交大可能不行。代表作用《固体力学学报》的文章,请东北大学的关立章教授和王铁光教授写了鉴定意见。当时是自己找人鉴定,不像现在统一送外审。

517日,崔文好教授代表机械工程系签署了系全面审查意见。64日,校力学学科组全票(5)一致通过推荐意见。材料力学教研室曹万昊教授为学科评议组组长。我在读博士前也是评议组成员。在钢院力学老师中,曹万昊教授是少有的与外面多少有些交流,至少在辽宁省力学学会的层面。他是省力学学会的理事。曹老师没有教过我课,但我在钢院期间对我多有提携。几乎所有省学会系统的奖励都是他积极推荐促成。

616日,在校大评委上会讨论。大评委总人数25人,实到23人,表决结果,21人同意,2人弃权。据说,当年共有15人申报正教授。第一轮投票只过了6人,包括我。在校领导说明解释后,又进行第二轮投票,增加了3人。共9人报送冶金部。

924日,冶金部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全票5票一致通过。25日,评审委员会25票全票通过教授任职资格。其他报送的教授晋升是否都通过,我不清楚。

知道上述投票细节,是因为办理上海市教授复议时,看到了当年的教授申报表。除了我自己填的内容外,后面有各种投票的时间和结果。

不管对我对正高职称的分量如何估计,我对钢院领导在同意我调出后又给我职称非常感激。好聚好散,莫过于此。仔细想想,钢院其实也没有损失什么,给了我职称,我调走,仍然空出个名额。如《围城》序所谓,“名说交付出去,其实只仿佛魔术家玩的飞刀,放手而并没有脱手。”能有这种理解,或许是源于东工读研时关立章教授讲到的一段往事。力学部有位老师(姓名此处就不提了),声称要调走,给了他教授。他又不想走了,力学部不同意,因为这样就占了个名额。该老师最终还是走了。尽管如此,并非所有领导都有钢院领导这种胸怀和眼界,能够并愿意表达出这种善意,让勤勤恳恳工作的老实员工有所回报和安慰。

主观上讲,我对正教授职称看得不是很重。这倒不是我达到了“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的超脱境界,仅是我看重有无,不太介意早晚。我觉得正教授迟早会有,早两年晚两年,其实也无所谓。我从来没有把自己97年在33周岁时当教授作为职业成绩,虽然它确实是种职业成绩。当然,中国的国情,有时候,早晚意味着有无,所以安心不容易。我很晚才理解张爱玲所谓“出名要趁早”。坏处自然是错过很多机会,四十岁及其以下的人才项目一项没有拿到。好处就是比较安心,多少做了些自己认为说得过去的工作,也认真学了些东西为以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过了四十岁还能在某种意义下逆袭。

客观上说,晋升教授给我带来了很大方便。我以后上岗正教授,只需要在学校和上海市复议,不需要走晋升的程序。所以,我博士后出站时就直接为正教授了。

反思

在调出钢院的过程中,我得到的比原先期待的要多。钢院只要同意我走,我就很满意了。但钢院还给我调整了住房,晋升了职称。就好像离家的女子本来只想要份休书,结果除了休书之外,还有份丰厚的嫁妆。就我自己而言,有了“第一次分手”的经验教训,如果需要,后面应该做得更好。

我读博士之初并没有离开钢院的打算。本来就是随遇而安的人。后来在导师的建议下,重新规划了职业发展。这在过去都回忆过。在钢院,我也说不上有什么非走不可的不如意,当然不满意多少总会有些。我的调离性质上类似于双方无过错分手,因此也相对容易在互敬互谅气氛中完成。

从我内心而论,学校领导同意我调出,属于情理之中,基本上可以算与钢院两不亏欠。而后面的职称晋升和住房改善,特别是后者,属于钢院领导又额外送我了人情。后来学校需要我帮忙时,我只能勉为其难了。如果没有记错,一次是控制专业报省重点学科,我作为参加人,把我的论文和项目放在申报材料中;还有次机械专业硕士点挂黄牌复评,我也把材料给他们用了。可能还有其他,例如报博士点等,我也不是很清楚。有次上海大学的同事问我,你调回东北了?因为他评审博士点时看到我的材料。我还请他高抬贵手多支持。这些无疑都有弄虚作假之嫌,但对我来说,是欠了人情的代价。我只是凡夫俗子,情势所迫,有些事情只好不得已而为之。毕竟很多大人物日后也承认,做过违心的事,说过违心的话。这多少有些类似《忆往昔家教之独立篇》中所谓要了人家的东西。这样理解也许显得缺少人情味,还是学校与校友之间的相互支持吧!我能帮忙母校确实很有限。在我比较擅长和多少有些影响的领域,钢院基本没有相应的队伍。这实际上也表明学校当年对我及时放手的明智。

在钢院我的工作表现应该是非常好。教学和研究都很努力,业绩也不错。在不少同事看来,这种努力和业绩并没有什么回报。基本上不多挣钱。没有获得有分量的奖励如宝钢奖教金。也没有当官,连人大政协那种当时通常认为的荣誉性的位置都没有。只是职称上得比正常快一点儿而已。好几位同事都跟我说起过,很为我抱不平。朋友曹观法也曾说过类似的看法。

我要求调离,形式上固然属于不情之请。学校同意是特殊关照,拒绝也是正常。但实质上,也可以理解为向学校要求我近十年努力工作的回报。事实上,我确实得到了回报。学校不仅没有要求我做任何经济方面的退赔,而且保留定向生待遇到档案调出为止,还为我申报正高职称,改善了我的住房。校长当时说,不论我到那里,都是鞍山钢院的正式职工。当然,这不意味着,调出后继续领工资。或许这意味着,钢院不会再给我任何兼职。

功不唐捐。教学、研究和服务方面的努力与业绩,不管是否得到足够物质或精神回报,其实都在打造自己的职业和专业品牌。听人们说,事业是国家的,荣誉是单位的,成绩是领导的,工资是老婆的,财产是孩子的。这些也许都不错,但可以加一句,品牌还是自己的。在这个多少还有些交易自由的大环境中,品牌的价值,如果需要,总是有机会兑现。“风物长宜放眼量”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对个人而言,与机构有分歧时,要本着善意和诚意充分沟通。理解对方的立场,回应对方的关切,寻找双方共同接受的解决办法。在解决分歧的过程中,与相关各级领导尽可能交流合作。即使他们反对,那只是职责所在,通常并非有意为难任何人。

不管怎样,越是在没有规章制度支持的时候,越要相信天理人心。所谓“无路处自有天命”这可以算是我快60年人生的一点儿体会。似乎有些“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的迂腐,但毕竟除此之外也别无所恃。先竭尽所能,再听天由命。

教女

离开鞍山的准备包括许多方面。除了我自己之外,还有女儿的准备。因为女儿情商低,所以我觉得她应该比班上同学小一岁,老师同学多少能理解体谅她的不成熟。这也是我自己的体验,一直到大学,我都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学生。上海是6岁入学,因此女儿需要5岁入学。鞍山正常的入学年龄是7岁。

96年托了人,可能是因为没有送礼,事情没有办成。当年,又找人托了关系。给校长2000元,说是500元给校长个人,1500元给学校,反正都没有收据。另外给中间人1000元。当时我在鞍山钢院副教授的月收入在500元左右,这样更清楚礼金的相对分量。不是我经手办的,前一年我经手没有办成。这次办成了。虽然没有进去最好的小学,但学校也算不错,离家也近。

找关系入学后,女儿第一批加入了少先队。学业没有问题,成绩不错,但行为仍然很幼稚。同楼有位音乐老师,年轻漂亮,女儿很喜欢她。她似乎是钢院同事的女儿,与我们住在同一栋楼。老师到家里来过,女儿高兴得满地打滚,完全不像小学生。

为了弥补前一年自己因幼稚而犯的错误,我决定督促女儿学习。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同时参加二年级第一学期的主课考试。如果成绩优秀,跳上一级,直接读二年级第二学期。这样即使转学到上海,仍比班上同学小一岁,算是把晚上学一年的时间损失抢回来。

我领着女儿学习直到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的语文和数学课程。内容不难,不太用教。但要保证不错,需要大量练习,比较枯燥。我的主要任务是陪她玩,让她开心,这样她至少勉为其难地学习。暑假里,我们在女儿那间朝西的房间,挥汗如雨,玩耍学习。

在女儿成长过程中,只要我在家,女儿的需要永远是第一优先,别的都可以放下。这样在女儿身上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这其实并不是女儿的需要,是我自己的需要。并非对她有什么特别期待,只是这样使我开心。

故乡

如果从读博士算到上海,我在鞍山生活了32年,在上海生活了22年。冒昧地比较一下鞍山和上海,最突出的差别是“关系”的重要性不同。鞍山人情味重,没有“关系”似乎寸步难行。毕竟鞍山城市小,转几次手,好像都能托上关系。当然也不能太绝对,我在钢院的晋级、我调出钢院,就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请客送礼。社会上与学校内部当年差别还是很大。因此像我这种不长于此道的人,有些不适应社会,自然也不会喜欢鞍山。上海相对来说要好些。有“关系”无疑会更方便,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没有“关系”,完全公事公办,也未必一定不成。

公平地说,发展和利用“关系”是种能力。我自己缺乏这种能力,这是缺点,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我是真不会,而不是不屑。我对“关系”的态度,类似孔子对“富”,“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贬低自己所不具有的能力,未免不够绅士。

离开钢院我多少还有对母校的眷恋之情(实话实说,非常有限),离开鞍山完全没有对生长了30多年故乡的恋恋不舍。随着年龄增加,越来越理解白居易、苏东坡的诗词,“我身本无乡,心安是归处”和“此心安处是故乡”。所以辛弃疾有“佳处径须携杖去”的词句。一次次尝试,一次次选择,构成了日后回首看到的命运。

此刻,人在鞍山。时值秋时,天高气爽,蓝天微云,绿叶初黄。我从当年女朋友家旧址(原建筑已经拆除)沿着中华南路走到我读高中时的家,房子似乎还在。再沿着中华南路一直走到我曾就读的八中,中间还拐入利群路看看我借居处旧址。经原来八中门前的自由街,拐到胜利北路。一直北走,到原来立山转盘处。转盘连同附近的电影院和新华书店等都已经拆除。沿途就算房子还在的鞍钢工学院和钢研所等,也换了机构。八中倒是多了几栋楼。物犹如此。人何以堪?几乎证得“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追忆鞍山生活,似与多年失联的故人重逢。无怨无悔,不喜不嗔。往事如烟,风轻云淡。此刻,我能说: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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