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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下留人,“这样的医生不该杀”

已有 2689 次阅读 2015-9-7 09:54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医生, 病人

刀下留人,“这样的医生不该杀”

李连达    李贻奎

 

拜读“这样的医生该不该杀”(科学网,2015.8.30)后,首先祝福蒋夫人误吞枣核后安然无恙;再劝蒋教授息怒,“暴怒伤肝”有损健康。

蒋夫人意外吞入枣核后,到医院急诊室,先后有3-4位男护士接诊,检查,处理。仅有一位女医生,还是“听诊非常不专业,问诊更是心不在焉,爱听不听地在敷衍。”此情景令人难以置信。急诊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是医院的重点科室,病情复杂、紧急,难度大,风险大,责任大,因此各医院都选择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医生担此重任。护士没有处方权及诊疗权,不可能独立应诊、处理急诊病人。就连经验不足的年青医生也要在上级大夫指导下才能担此重任。而且急诊医生必须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的治病救人。岂能是既不“专业”,又不负责的马大哈?

急诊医生为病人做体检,听心脏,做心电图,X光及取血化验,均为急诊病人常规处理。特别是病情不明,是否需要手术尚难判断时,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好术前准备,以备紧急手术。这些检查是必要的,正确的,并无不当,更无过度诊疗。误吞枣核后大部分病人可经非手术处理,自行排出。但是极个别情况,枣核过尖,或原有胃溃疡,枣核可刺伤胃粘膜,甚至胃穿孔,引起剧烈腹痛,在不能除外此种危险时,作好一切术前准备及检查,尤为必要,并无不当。

客观的分析:此次诊疗过程,没有误诊、误治、漏诊、漏治,没有原则性错误,治疗结果是病人安然无恙,理应医患双方皆大欢喜。为什么“这样的医生该不该杀”呢?病人及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意外吞入枣核,又伴有腹痛,必然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惊慌,恐惧,焦躁不安,情绪激动,怒斥医务人员,甚至发生暴力行为,并不罕见。

病家不感谢医生,反而举刀便砍,大开杀戒,是否过分?于情、于理、于法,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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