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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曾庆平的质疑

已有 5710 次阅读 2010-11-2 08:06 |个人分类:实事评论|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转基因, 科普, 表观遗传学, 土摩托, 生命八卦

寻正

我嘲笑《三联生活周刊》科学记者袁越“博士”(网名土摩托)乱写科普,袁“博士”继续闷声大发财,却有科学网博主曾庆平老师打抱不平,反而给我扣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帽子。我原本打算偷懒,点到即止,现在看来是不行的,伪科普之所以受欢迎,甚至能选进语文教材,当作科学写作的范本,读者乃至于有科学根基的读者分不清科学的真伪,是根本原因。

袁越力挺转基因,他的《漫长的残留》一文论点是农药会有“漫长的残留”,作用及“第四代”,因此,减少农药的技术——转基因,当然就更安全。农药的70%是除草剂,而转基因的一个技术是抗除草剂,农作物本身抗除草剂,当然农民就会大量使用除草剂,以节约其它方式除草的成本。他的立论当然是错的,因为转基因并不就一定减少农药的使用。

曾庆平老师的理解很可笑,他说土摩托引用的例子是抗真菌剂与杀虫剂,因此,其作用不包括除草剂。呵呵,Skinner的研究,稍有专业知识,都会进行一般化的理解——Generalization,这是业界给予他的研究很高评价的原因,如果其研究就只能局限于那两个化学物质,我就不理解《科学》杂志为什么要发表那样的文章了。好吧,我们退一万步,假如Skinner的结果不能一般化(generalize),那么土摩托是否就对了呢?当然也不对,因为他将Skinner的结果一般化到农药上了,Skinner可没有研究Bt毒蛋白所要取代的所有农药!

袁越“博士”对Skinner的研究进行的一般化理解不超出科学允许范围外,而曾庆平老师的理解实在是幼稚得可笑,还不如袁越呢。

曾庆平老师对我指出Skinner研究是延续至F4(子四代)不能理解,说什么是“寻正强加的”,我没见过这么可笑的说法。我的依据是Skinner的原文与研究,同时那也是土摩托的写作立论依据,我有那本事强加给人?土摩托声称作用到第四代,按他的理解,是F3代。土摩托之所以犯这种低级错误,是因为他是一个外行,如同曾一样,搞不懂文献中的F4指的是子四代,随便按一个第四代就完了。我按专业文献一般说法阐述,曾跑来跟我说我是“纠结于子代的划分”,No,我在指出一个你们不懂的科学常识。(F1-F4中的F指Filial,子女的意思)

表观遗传学由于已经约定俗成,所以我没有给出一个自己的译法。我之所以提及译法不妥,无非是提示其译法从字面上理解不易,因此在科普作品中要进行更多的解释。我解释Epi词根,事实上就给出了正确的译法。我说Epigenetics本意指基因修饰,那是基于历史而言的,我根本就无意阐述什么是表观遗传学,曾老师倒是火眼睛睛,看到我不懂表观遗传学。

曾老师无视我提出表观遗传学在90年代就站稳脚跟的说法,因为我没有讲明白,表观遗传学研究的性状会遗传是早在60-70年代就发现的事情了,而到了90年代,关于表观性状遗传的研究已经很多了。我的说法估计内行一读就明白,但曾老师就不可避免地误解了。我必须承认,原文没讲清楚,责任在我,我应当说清楚是表观性状的遗传早就不是新东西了,所以土摩托的一大堆煸情与把Skinner的研究拔高就很可笑,所以我嘲笑他无知者无畏。

在毒理学的研究中,致基因突变能力是一项标准的检测,曾老师倒是博学,教训我说我猜测的Ames试验未必就是土摩托文中提及的检测,呵呵,我不是无所不知的科普大牛,有所不知很正常,但曾老师请教我,如果不是Ames试验,那是什么?

Ames试验或者类似检测鉴定化学药品的致突变能力只是致癌性检测中的初步手段,这并不需要Skinner的研究才能理解,基因突变能致癌,还有不少因素不引起基因突变也会致癌,大多数的致癌物质原理并不清楚,这是学界基本常识,因此,致癌性鉴别从来都要求动物实验。基本常识都没搞懂,跑来扯什么表观遗传学,好象没有Skinner的研究,科学家就会傻到认为通过了Ames试验,化学药品就没有致癌性一样,难道这不是极度无知?一个作者对自己所谈的话题极度无知,却津津乐道,难道不是伪劣科普现世的根本原因?我批判有什么错了?

曾庆平老师比袁越更扯,我都指出Ames试验就是袁越“博士”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所谓标准致突变能力检测项目,他跑来教训我“把几十年前的陈旧实验结果搬出来否定最新研究发现”!我用Ames试验否定最新研究?我否定Skinner的研究了?也太过于缺乏逻辑能力了。

最后重复一次,我强调的是袁(或者曾?)缺乏对表观遗传学的基本了解,把非基因表观性状的遗传归于Skinner的发现,而事实上,早就是相关研究人员的常识了。我反复肯定过Skinner研究的意义,可没兴趣否定他的最新研究,即使要否定,怎么会傻到用Ames实验?

这么不靠谱的点评,最好少发点,影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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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曾庆平 丛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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