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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已有 3426 次阅读 2008-12-6 10:35 |个人分类:未分类

最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开始了,我们学院根据自己研究专长决定投标有关生态与区域经济方面的课题,我作为研究队伍的核心成员之一负责投标书的组织。学校科研处例行格式等方面检查的工作,对我们的投标申请书一些格式的错误和疏忽进行了指正,其中在课题组主要成员情况介绍一栏中除了指出格式要与前面一致外,还下了一个措辞严厉的评语“实事求是”,而且特意在实事求是四个字之后加上一个感叹号“!”。

投标申请书是我们学院院长拿过去给他们审核的,实事求是几个字写在了介绍我近5年以来与招标课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处的上方。我想可能是他们认为我在吹牛。我是这样介绍的“发表相关论文20余篇,其中SCI检索2篇,EI检索2篇,ISTP检索1篇,CSSCI检索2篇,核心期刊15篇。省级以上奖励3次,主持社科项目一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个。”我没有吹什么牛啊!我做的东西是有关生态恢复的,与投标课题相关,而且严重相关。我在完成论文篇数上,20篇仅仅是以第一作者完成的,第二、第几的我都没有算呢!SCI检索等各项,包括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都是第一位的,我才列上,我没有吹牛啊!

院长忙完其它事情走过来讨论该申请书,翻到“实事求是”处,他指出,你不能写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只能写“合作完成”,而且郑重其事的把这四个字写在的实事求是前面,以备修改时用。我问,我为什么不能写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这又不是丢人的事,也不是不相关。而且写完成也不正确,项目是今年9月份批下来的,我当时申请的金额是28万,在他们提出完善意见的基础上追加了10万。

院长同意我没有吹牛,同意按照我写的东西不动。但考虑到我主持的社科项目是市级的,说出来人家笑话,我就把它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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