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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比兴,大约都会想起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还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都是起兴的好例子。所谓“兴”,即先从别的景物引起所咏之物,以为寄托。比如这两首诗都是写爱情的,开头不提爱情,先说水鸟、水草,不过它们可不是普通的动物和植物--雎鸠即鱼鹰,传说它们爱情专一;蒹葭乃芦苇,飘忽无定,却牵挂于根。所以《关鸠》表达的是对爱情强烈的向往与追求,《蒹葭》表达的则是因为爱情的相思之苦。换句话说,“兴”就是在诗里写一些看似与主题无关的物件儿,而实际上,是寄其寓意以行诗之委婉。
无独有偶,西方的诗歌也有“兴”的手法,比如经Paul Simon(保罗·西蒙)改编后红遍世界的英文歌Scarborough Fair,它原是一首大约作于十三世纪的苏格兰民间谜歌(riddle song),它现在的歌词如下: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这也是一首表达爱情的歌。歌的第二句就是四个单词连在一块,可能还有点超出了六级词汇。这四样东西都是西方人做饭时常用的调料,Parsley就是欧芹,做意面的时候撒一小把,很像中国人做好紫菜汤往上面撒一把香菜。Sage,鼠尾草;Rosemary,迷迭香;Thyme,叫做百里香,做意面的时候也经常放。因为它们也有药用的效果,古时欧芹和迷迭香还会被做成花环戴在头上。那么,这样一首歌,该如何翻译呢?
我想,大概再也找不到比诗经体更适合翻译它的诗体了。“兴”手法在这首英文诗歌里的应用,要求它的中文译本必须亦是用“兴”来表达。诗歌的翻译,除了通常的信、达、雅,还要有意境--而对于古体诗歌,还要译出它的表达手法!于是有了一位叫莲波的留学生给出的诗经体译本: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
Parsely sage rosemary and thyme.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彼方淑女,凭君寄辞。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伊人曾在,与我相知。
这个译本被很多人叹为观止,从翻译的诗体和意境上说,确实令人瞻仰不已。Sarah Brightman(莎拉·布莱曼)的演唱会,中央电视台就用的这个译本作为字幕。但是仔细体察的话,“兴”句里“芫荽”一词是欠妥的。在西方文化中,“兴”句中的四样东西都各有其寓意,欧芹代表勇气,鼠尾草象征力量,迷迭香被视为定情信物,百里香则曾经被视为骑士精神的象征。它们虽然是调料,但在西方人心里,都挺有地位的,就像蕙兰在中国人心里一样。不过芫荽就不同了,芫荽就是我在前面提到的被撒紫菜汤上的香菜,虽然它的西方兄弟欧芹很受那边人的重视,香菜在中国文人的心里可以说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君子远庖厨。
所以,我建议将译诗中的“芫荽”改为“芳草”,典自《古诗十九首》之《涉江采芙蓉》:“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蕙兰芳草,皆有哀伤抑郁之感,应该是配的: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
蕙兰芳草,郁郁香芷。
彼方淑女,凭君寄辞。
伊人曾在,与我相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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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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