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想到胡萝卜加工厂也发生重大事故–“高危”与“非高危”之辨
150319 李健
胡萝卜加工厂、化工厂、煤矿三种类型工厂,看上去明显后两者比较危险。这是基于常人感觉的判断。如果管理上也基于这种感觉认识,就危险了!
发生在去年11月16日的山东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近日公布。事故调查确认,龙源工厂制冷机组供电线路老化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后火势又迅速蔓延到氨管道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加工车间PVC吊顶及房顶彩钢板(中间填充物为聚苯乙烯夹芯板)和车间里的包装纸箱。(又一起易燃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一共造成18死13伤。(注:幸亏龙源制冷管道系统密封良好,否则,如氨气泄漏介入燃烧、爆炸,死伤人数恐怕远不只这些。2013年6.3吉林那个禽业工厂就是因为氨气介入,由初起火灾升级至火灾爆炸,造成121人死亡。)
龙源工厂是一家胡萝卜加工厂。胡萝卜加工厂怎么会出这么大事故,而且是重大事故(10人以上死亡),这不颠覆了常人的感觉判断了吗?事实即如此,只要你不拿安全当回事,重特大事故迟早会找上门来,而不管你是胡萝卜工厂,还是家禽屠宰厂,也不管你是肉夹馍店,还是烧烤店。(注:2011年11月西安一肉夹馍店因液化气泄漏爆炸致9死37伤,2012年辽宁盘锦一烧烤店因燃气泄漏爆炸致4死22伤。另据了解,盘锦事故可能不止4死!)
所以“靠感觉管理不怎么靠谱”(科网傅贵)。这种靠感觉来认识行业危险程度则产生了高危与非高危之别,如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矿山等常被叫作“高危”行业,其它的当然就是“非高危”了。事实上,高危与非高危并无科学和法定定义,也定义不了,因为是源于感觉判断。
这种感觉认识也会直接影响到对安全重视程度和管理资源的投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重视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是一大进步,但遗憾的是,这些仍局限在是对“高危”行业的重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配备”注安师的都是“高危”行业(还不全),“鼓励配备”的有“高危”也有“非高危”(如建筑施工是“鼓励配备”,可是有多少脚手架坍塌、塔吊倒塌、土石塌方、工地火灾事故发生。大多为了省钱或不重视,谁还会配备,所以这条基本等于没说)。可见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不能不说仍有“感觉判断”行业危险性的阴影。国家层面的法律尚如此,更何况“非高危”的胡萝卜工厂、家禽屠宰厂了!
顺便的一个问题,我们缺注册安全工程师吗?去年安监总局人事司统计数字令人惊讶,“全国目前虽有23万多名注安师和助理级注安师,但近三分之一并未从事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上海等6省、市企业调查,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竟占到近70%。”就是说,70%的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不具备安全专业能力,而靠他们来管理工厂安全,能不出事故?一边是工厂安全“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一边是大量注安师转行、流失,关键问题在国家对注安师的政策、制度。虽然当前鼓励推广注安师事务所,但其征程漫漫,何不采取简单而有力的鼓励政策,强制任何企业你要办厂、开厂,无论高危还是非高危,你就必须聘用懂安全的注安师来管理,否则,不予过关。
话再说回来,“非高危”发生了那么多重大事故,可这边大量注安师却无用武之地,所以应从国家层面反思发挥安全管理专业人才优势的法律保障体系,没懂行的人管理哪能行。
高危与非高危的区分,只是相对而言,它方便了分重点管理与分层次管理。但其评价不是来源于感觉判断,而是基于科学的风险评估。电气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火灾,制冷液氨泄漏发生爆炸,车间建筑使用易燃彩钢板促进火势蔓延,在高危与非高危工厂都有可能发生,其风险因素是一致的,而不论你是化工厂还是胡萝卜加工厂。换句话说,不因人们感觉胡萝卜加工厂“非高危”,这些风险因素就不存在,重大事故就不会发生。
同样,2004年北京密云迎春灯展踩踏造成37死15人伤。2014年底上海外滩迎新年倒计时踩踏造成36死47伤。肉夹馍店、烧烤饭馆爆炸、胡萝卜加工厂大火,谁能说他们不是“高危”行业?而正是因为高危与非高危的传统认识,根本没把他们当作“高危”来管理。
所以,我赞同科网傅贵教授的观点,安全管理靠感觉不靠谱。什么叫高危行业?什么叫不高危行业?不高危行业也发生了重大事故,你叫它“不高危”还有意义吗?任何行业都要靠懂行的人,根据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和事故统计进行专业、细致的管理。谁也不能弄一条严格界限把行业严格地划分为“高危”和“非高危”,划分了,就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事故发生。
相关:
140902非高危企业为什么可以不配注安师管理?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3722-824376.html
140905小微餐饮真的“非高危”吗?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903722-825218.html
参考:
傅贵
不赞成分级分类管理(2)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603730&do=blog&id=824506
不赞成分级分类管理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603730&do=blog&id=626197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3 10:4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