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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边早已被人们定格为荒凉空旷,贫瘠落后的不毛之地。记得当年我来西安读书及后来在关中道工作,很长时间人们最喜欢打听的是:“你们老家能吃饱饭吗?”三边的男人(包括整个陕北男人),长久以来被人们解读为老实巴交而又好吃懒做爱打老婆的人。清末南方来三边做官的一位文人在《七笔勾》里写道:“一领蓝衫便罢休,风飘浪荡不向长安走。”对贪酒好色、易于满足的三边人的挖苦可谓入木三分。关中道的女子不轻意嫁给陕北男人,也是嫌陕北人身上根深蒂固的大男子主义,没法改造,无可救药。
当然,三边历史上山川险阻,风高土厚,五方杂错,人民混血,熏染积淀出悲情的信天游、贞烈的蓝花花以及铤而走险的李闯王。但那都是生活苦寒、兵荒马乱年代的特例。在太平盛世及安定时期,三边男人只要有酒喝有牌玩有官当有钱花有女人搂,就别无所求了,就不会有任何烦恼了,就会认为日子过得比天堂中的还要好。谁要是在这样的状态下仍不安生不知足,就会被认为是折秃福,是不逐队随群的异类。
近年来,由于地下能源不断被发现被开采,三边人的腰包鼓起来了,一夜之间暴发了,说话嗓门更高了,在星级宾馆就餐顿顿要小姐陪酒,在北京西安豪华社区买住宅也是整栋整栋的现购。但这充其量是物质方面的挥霍,至于精神方面的脱贫致富,进入中产阶级阶层,培养出自己的文化贵族,三边人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一方面孤傲地认为自己是三边人中的另类,另一方面又经常不断地检点自己提醒自己不要被时下这种污浊的风气所熏染,变成一个精神粗砺庸俗肤浅的三边男人。
一年前,当晓宁将他出版的第一部诗集恭谨地赠给我时,我并没有特别地留意。在我的印象中,他从小就是我们圈子中的小兄弟,人清秀,话斯文,衣鲜亮,酒也喝得雅致,而且娶到了漂亮的西安姑娘做太太,招致大家很长时间的嫉妒。但从精神上我并没有将他视为三边人的异类。
去年秋天,晓宁的散文将要结集出版,他又恭谨地将打印稿送来,让我读后写几句话。但稿子在我的案头放了半年多,我并没有写出一句话。原因很多,借口也很多。概括起来,我主要有两个心理障碍:首先,我虽然忝列高校教职,但雅不愿厕身文人之群,更不配为别人题辞作序。其次,我先入为主地认为晓宁与其他三边人一样,不过是为了点缀富足闲适的生活,不会写出锦绣文章,更不会有什么深刻而痛苦的思想。
当拖了大半年再也找不出任何借口时,我始将晓宁的稿子摊开,冲了杯明前的碧螺春,静下心来认真阅读。我大吃一惊,我为我的自以是而惭愧,我为我险些与一部清新脱俗的美文集擦肩而过未生遗珠之叹而庆幸。原来晓宁不仅外表上没有三边男人的粗莽,精神世界中也没有三边人的慵懒浅俗。
晓宁的为文与我平时的印象并不大一样。在社交场合他话语并不多,很平缓很简要。但在作文时,话语如泉涌,汩汩不断,文字清澈鲜亮,流光溢彩,亦如他的着装,从不邋遢污秽,而是整洁得体。大概由于晓宁是从写诗入手的,故他的想象华美新奇,自由跳脱,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他的思考纤细深微,不是什么宏大叙述,而是对生活细部的观察,将独特感受及体验很别致地传达出来,忧伤隐约,深情绵邈,更偏重婉约阴柔一路。从他文中情思细腻深婉来看,他更像诗中的李义山、词中的李后主。我猜想晓宁平和宁静的外表下面,一定有幽深险绝的精神世界,一定遭遇过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否则他不会承受着那么多的忧伤痛苦,也不会做出那样鲜亮雅致的文章的。
晓宁像许多三边人一样,在城市中生活了许多年,但仍然从骨子里厌恶城市的病态丑恶与伪善,怀念遥远乡村的宁静真朴。工业化与城市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成人后才经历的重大变化,封存起来的童年画面,甚至味蕾的记忆都还是少小时的乡村生活。诗意化的遥远乡村变成了欲望城市的参照系,浓浓的乡愁,也就上升成了一种文化理念,晓宁的《怀念山村》再一次把这种文化理念具象地表达了出来。
像其他的三边男人一样,晓宁也好酒善饮,但他从酒中品出的却是诗情禅意与哲理。我特别喜欢他对醉酒的体验:
醉,我以为是一种清醒状态下的精神放松。如果说醉了的感觉很好,我以为只有半醉才是最好。因为半醉的感觉犹如自己处于似梦非梦的状态,犹如黎明时分半明半昧的朦胧之境,犹如黄昏时渐渐飘落的夕阳的余晖,犹如夜晚星辰初现的天空。半醉,仿佛遥望远山变幻不定的迷离色彩,仿佛俯瞰山谷轻轻蠕动的神秘云雾,仿佛轻漾于碧水之上的一只小船,不必讳言,半醉就是一种令人心旷神怡的醉,一种忘情的醉。那种感觉或许就是东风日暖,春意融融;就是青山绿水,流光溢彩;就是雪压松枝,庄严凝重。半醉的感觉,就是心旷神怡,意气蓬勃;或如人生的某种状态,不唯完全清醒。
酒不醉人人自醉,是谓醉。而没有酒的醉,才应该是真正的醉。譬如当一个人远离家乡,难遣心中的寂寞与孤独时突然遇到了知己,那种快乐的心情如果不用“醉”字来形容,恐怕是难以找到更恰当的言辞来表达的;当人们阅读一篇好的文章时,即使在炎热如火烤的盛夏,或者在风雪交加的寒冬,其心灵都会与作者的心灵共鸣的;当人们在洞房花烛之夜,与新娘或新郎相视而笑,相拥而卧时;当人们在经历挫折和不幸之后获得了幸福时;当人们经历过无数次的失败而获得成功时;当人们走进美丽的大自然,忘情于山水之乐时;当一个人沉浸在久远的回忆这中时……那种醉,又有谁会摇头置疑呢?
醉是一种状态,不是来自于酒,而是来自于心灵的感受。这种醉即是醉意。醉意是落入江面的秋雨,是轻拂脸面的柔风,是天外飘来的花香,是夕阳下归巢的鸟儿,是大自然浓淡相宜的烂漫色彩和参差之态。醉意也是春芽破土而出时的好奇,是冬天贮藏种子的喜悦,是炽热的情感在胸中的沸腾。既然人们常常浩叹人生短暂,又一任岁月蹉跎,一任华发早生;何不彻底的醉一回!是的,人生何妨醉他一回,让醉意冲淡落寞时的那种孤独,失意时的那种伤感和无助,让人生醉得拥有一身的犷放与豪兴,让人生扩展每一份快慰;从此不必计较营营得失,不必计较他人无意的伤害。既为人,言醉又何妨!(《人生之醉》)
那位写过《酒德颂》的刘伶有这样鲜活细腻的诗意感受吗?那些让深情的婆姨前半夜没有汉、后半夜回来个醉汉的酒鬼能品出这样的境界吗?我以为晓宁不光是从乡愁中抽绎出文化理念,还从醇酒中解悟出人生的境界,从庸常的生活中升华出存在的意义。诗意的存在,不仅源于诗,也源于酒。但酒鬼与酒中才子、酒中君子往往只有一念之差。饮赏之妙,存乎一心。只可意会,难以言传。
不是因为我喜欢孤独。孤独,有时要用整个生命的力量来支撑,而我已经习惯了孤独。孤独,让我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并且使生命产生巨大的能量。(《孤独的守林人》)
像其他地域的中国人一样,三边人也喜欢群居,喜欢红火热闹,极力逃避孤独寂寞。而晓宁精神上喜欢踽踽独行,品味着孤独,体验着寂寞,在庸常的生活中挖掘出一种现代意识。这种现代感不是外加的点缀贴上的标签,恐怕正是少年时代苦寒的三边生活在他心头上烙出的灼伤,往日的痛苦印痕反倒成了后现代的时尚标志。
三边人要么闷声不唱歌,要唱就如杜鹃啼血般吼出乐理学上不可思议的生命绝响;三边的女子要么没有爱情也生儿育女过一辈子,要么就会舍出热身子拚着性命轰轰烈烈地打一场爱的特洛伊战争;三边的男人要么佝偻着腰憨厚老实地当一辈子太平犬,要么就提着砍刀,风风火火闯江湖,把天下折腾得天摇地动。腼腆秀气的晓宁喝芦河水酿成的北国醇长大,毛乌素的风沙吹打了几十年,系水土之风气,受地域之熏习,其实精神上还是三边人的真骨血。莫非不安生不认命的他有一天也会把中国文坛搅得风起云涌,涛惊浪骇,卷起千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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