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驿站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老李 一个行走者的思想历程

博文

2016年中国科技政策关键词

已有 5650 次阅读 2016-1-22 10:26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2016年中国科技政策关键词

李侠

新年伊始,总要有所期待,于个人和国家而言概莫能外,这不仅仅是一种偏好,更是一种努力与前行的路标。就科技政策作为大科学时代科技发展的最大外生变量而言,如何让它更好地规范、引导与激励科技的发展,就是全球化时代每个国家必须时刻检视的问题。为此,我们需要从理念与实践上,对科技政策制定中存在的各种缺陷与顽疾进行诊断,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措施。笔者希望通过几个关键词的形式,勾勒出科技政策领域改革的行动路线图。

公平

科技政策领域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公平缺失,这已经成为几乎所有中国科技政策谱系中存在的具有共性、且根深蒂固的顽疾。任何政策都是制度的产品,政策的公平与否直接影响人们对于制度的认可与评价,这事关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问题,由此,不难理解任何失去公平的政策其最终危害的是公民对于国家的认同。按照源自柏拉图的政治哲学的基本观点:城邦的最大美德是正义,而正义在实践中的体现就是公平,缺少公平反映的是城邦缺少美德。公平对于任何政策的存在与运行都具有基础性作用。就政策的三个基本功能来说:其一,体现国家的意志(宏观层面);其二,实现价值分配(中观层面);第三,通过奖惩的激励机制,实现规训的作用(微观层面)。一个失去公平性的政策,会导致政策运行阻力增加、政策收益减少,以及出现功能失灵现象,更为严重的长期后果是造成社会认知的扭曲以及信任危机。

公平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它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按照最常见的分类方式,可以把公平分为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结果公平的最大缺陷就是造成效率损失,以及全社会公共福祉的降低。基于这种考虑,科技界的公平则在于机会公平,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上释放与挖掘整个社会的智力库存,从而带来效率的提升以及全社会福祉的增加。遗憾的是,目前的科技政策在资源的配置以及激励机制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科技的发展。比如各类歧视性人才政策的泛滥,科技成果的歧视性评价等,已经让中国科技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短期内很难扭转过来。它的危害在于:这种歧视性政策一方面造成某些人的优势累积效应,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多数人的劣势累积效应。这种区别化政策,假以时日就形成难以改变的群体认知偏见,造成宝贵智力资源的沉没与浪费。以人才政策为例,长期奉行的歧视性政策必然会使人才市场陷入“柠檬市场”的局面。至于对科技成果的歧视性评价(完全SCI化),会出现中国纳税人资助的科研成果,其最直接的受益者却是西方,国人反而是冤大头无缘最先分享到这些知识成果的荒谬局面,这种知识扩散的制度性阻碍现象影响了投入的效率以及公众对科学的支持。

契约

一项科技政策要发挥其预想的功效,践行契约原则就是首要的前提条件。遗憾的是,中国缺乏长期市场经济的熏陶,我们缺少源于正式制度层面的契约精神,更多的是依赖于非正式制度层面的诚信机制,相比于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缺少强制性的惩罚机制,导致契约精神无法有效确立起来,而且由于社会结构的转型,基于非正式制度的诚信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工业化时代的广泛交易需要,我们当下遭遇的信任危机,究其根源就在于缺少契约意识。故而,重塑契约精神是让科技政策发挥最大功效的唯一途径。契约究其本意就是明确当事者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不可偏废。对于科技政策而言,难点在于科技政策制定的复杂性,导致在整个科技政策的生命周期内至少存在两层契约关系:第一层,在制定层面,政策制定者与专业人员之间的契约;其二层,在执行层面,政策管理者与政策受众之间的契约。当下社会意识到的契约问题多发生在第二个层面,如在经费的运行中所体现的管理者要求项目承担者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项目承担者则要求管理者规范管理行为、按时支付经费等,诸多争议也多发生在这个层面。其实,在科技政策生命周期里最重要的契约关系发生在政策制定的初始阶段。此时面临最为紧要的政策问题确认工作。由于政策既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又要符合科学原则,此时会遭遇政治逻辑与科学逻辑的矛盾。政治逻辑追求的是政治利益的最大化,而科学逻辑追求的是逼真度最大化(趋近真理),此时,如何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是影响政策质量的最大不确定性因素,这就要求两者之间都遵守契约精神,一旦政策议题达成共识,就要坚决履行双方的契约。遗憾的是,在实践中双方经常都违约,顶层的政策制定者经常更改政策目标,而底层的参与者则在实践中“重建政策”。在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的背景下,源于政治逻辑的违约是无法克服的,而源于底层的政策重建则是一种有限范围内的自动纠偏,同样是违约,它面临的伦理困境是合理不合法。因此,捍卫第一层面的契约精神,对于政策质量的改善是基础性的。经济学家早已证明:制度质量高、宏观经济政策差的国家比制度质量差、宏观经济政策好的国家增长速度快。

创新补偿

在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社会,法制健全,创新的收益可以通过市场来实现。但是如果市场发展不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山寨与抄袭盛行,将会导致创新的收益无法得到切实保证,此时将不可避免地抑制创新的发生与发展。在当下国家把自主创新确立为基本国策,从上到下都在鼓励创新,在政策的驱动下会出现创新短期内快速增加的局面,此时,创新作为一种智力产出物在市场上就面临价格下降的趋势,再加上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市场的不完善,会造成创新回报急剧下降的局面,就如同谷贱伤农一个道理。这种可以预见的结果将极大地抑制整个社会的创新热情以及创新的发生率。由于创新的长期后果会带来整个社会的经济增长与公众福祉的提高,因此,在整体创新能力还比较弱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创新萎缩现象的出现,国家短期内可以对创新实行补偿,补偿的政策工具有很多,如直接的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税收减免等多种手段。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成熟,这部分补偿会逐渐降低直至取消,这样就可以通过制度安排方式,有效保护创新在起始阶段的成长。

挖掘沉没的知识资本

现在举国上下都在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一个很符合知识管理原则的理念。问题是这个命题在实践中具体指涉了什么内涵?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的实质在于充分挖掘整个社会中被掩埋的知识资本库存,从政策安排上激活这些被沉没的知识资本,使之发挥作用并造福社会。在以往的政策安排上,我们为各类知识进入市场设置了各种有形与无形的准入门槛,导致一些知识资本被阻挡在社会可接受的范围之外,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智力资源被严重浪费。这个道理很简单,只要我们想象一下超级女声之所以获得热捧,无非是它打破了以往歌手选拔的垄断门槛,由市场自己设定门槛,这一小步的改革造就了近十年来中国众多被掩埋的优秀歌手的脱颖而出。同样道理,以市场的方式,通过“双创”的实践,可以最大限度上挖掘散落于中国社会的各类知识资本库存与智力资源。

挖掘整个社会的被沉没的知识资本库存,是基于如下两个预设前提:其一,学界标准并不等同于市场标准。由于学界标准通常高于市场标准,这就导致一部分可用的智力资本被人为阻挡在市场可接受范围之外,从而造成智力资源的浪费。真正应该沉没的知识资本是在市场标准以下的那部分资本,而不是学界标准与市场标准之间的那部分。其二,创新谱系是连续体,而非单一的高端系列。换言之,创新不仅仅包括高起点的原始创新,也包括源于普通知识的重新组合的低端创新。不论哪种形式的创新都会带来社会福祉的增加,而且能够合理利用那些被沉没的各级各层面的知识,从而最大限度上挖掘了散落于社会各角落的知识资本。因此,通过科技政策的方式最大限度上挖掘各类闲置的知识资本就是当下最值得尝试的努力方向。

【博主跋】这篇文章是年前应张九庆老师之邀而写,发表在《科技中国》2016(1),昨天见朋友转到微信,故转贴到博客,与张老师合作愉快,是为记!

2016-1-22临屏涂鸦

说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仅供欣赏,特此致谢!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829-951823.html

上一篇:哥德尔的发表记录
下一篇:二战以后(1945年)最重要的道德与政治哲学家
收藏 IP: 180.171.61.*| 热度|

19 许培扬 晏成和 刘立 戴德昌 杨正瓴 黄永义 高峡 李祥海 陈楷翰 王洪吉 姚伯元 印大中 陈冬生 曹建军 刘淼 代恒伟 武夷山 shenlu zjzhaokeqin

该博文允许注册用户评论 请点击登录 评论 (7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7-17 22:1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