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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监考结束后,我骑车到市中心去办件小事。办完事,天还早,我悠哉游哉地骑着电动车。
忽然看见前面有个人,车龙头上挂着塑料袋里的两根油条,金灿灿的。我马上口中生津:自从油条里不许放洗衣服明矾一类的东西,我就很少吃到清脆爽口的油条了。
我顺着那人出来的巷子进去,走了一、两百米,都没闻到期待中的油烟味。只好放弃。
这是一片平房区,经过改造了,大概政府也不会拆迁了。小巷大概四、五米宽,两边都是小店铺。给我一种亲切感,那是一种大超市从来没有的亲切感。另外,好像有一丝丝的高傲:呣,也许在这里,我的钱要经花些,甚至我还能算个有钱人。
前面店铺已经不多了,我打算掉头,看见一家店铺卖熛(普通话没有这个字,发音是biao,四声,就是猪皮晒干后,油炸,膨胀起来的,烧白菜,弹弹的,相当美味。)。小姑娘说是自家做的,很干净。我买了十几块的。看到第二家卖蔬菜的,进去看了看,没人,转身要走,刚才的小姑娘进来说,想买什么,我帮你称。我说,这也是你家的?她说:不是,但我能做主。我称了几样看起来比较新鲜的菜。又到下一家,卖油炸小黄鱼的。其实我最喜欢的是油炸鸡毛靠,一种酥脆到骨头里的小鱼,一厘米宽,十厘米长的样子。回想一下,这种爱好应该是小时候靠小咸鱼当菜时养成的,七十年代,一条咸鱼就能下一碗山芋干玉米粥。退而求其次,小黄鱼也行啊。我伸头一望,结果又没人。没想到,小姑娘又跑了过来,看来她一直盯着我,本来也没几个人。又是小姑娘帮我称了十几块钱的鱼,还告诉我说,敞开塑料袋,要不然会不脆的。还有卖现炸肉丸子的,我决定不买了,省点钱。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骑车踏上返程,经过一个红绿灯,停下来。我瞥见了龙头上袋子里的小黄鱼,诱惑啊!闲着也是闲着,我拿出一个,直接塞嘴里,首先把头给嚼了,很脆。不过,有一个小东西像沙子,口感不好。我吐出来放手心了。绿灯亮了,我边走边吃。先吃鱼尾巴,薄、脆!最后开始撸鱼身子,肉很嫩,没有小刺,怎一个好吃了得?剩下一根骨头,也握在手里一会儿,没见垃圾桶,又影响骑车,看到路边行道树,直接扔到了树根的草丛里。心想:可以给野猫野狗一个惊喜,再不济也能给小草当肥料。完全没有乱扔垃圾的罪恶感。
由扔垃圾我想起来一种说法: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我对小区里几个拾荒的都很尊敬,他们是最早的垃圾分类践行者。如果我日后能像云儿化腾那样有钱,我一定为全国小区里的拾荒者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但我现在只能想想而已,毕竟,我只是大学里的一个小讲师,也是连云港的一个小市民,骨子里一个典型的小市民。
不过,当小市民的感觉真好!停车不用担心被罚款,还可以偷偷扔个垃圾……乐在其中啊!
呣,下午的阳光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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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0-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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