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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抗原定义或许该改一改了 ——对现行抗原定义的认识与思考

已有 7188 次阅读 2012-11-3 22:56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div, HIDDEN, 抗原

     抗原是什么?国内大多数医学免疫学教科书一般将抗原定义如下:

抗原(AntigenAg)是指能与T细胞的TCRB细胞的BCR结合,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T淋巴细胞,并与之结合,进而发挥免疫效应的物质。抗原一般具备两个重要特性:一是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即抗原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诱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的能力;二是抗原性(antigenicity),即抗原与其所诱生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有特异性结合的能力。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抗原性的物质称为免疫原(immunogen),又称完全抗原(complete antigen),即通常所称的抗原;仅具备抗原性而不具备免疫原性的物质,称为不完全抗原(incomplete antigen),又称半抗原hapten[1]

一、如何理解现行抗原定义的内涵所指

上述定义将抗原限定为T细胞和B细胞的活化物,但这两种淋巴细胞应对抗原刺激的方式却不相同。

B细胞通过BCRmIg-V区的抗原结合腔,直接与抗原的表位特异性结合,启动B细胞活化、增殖,最终分化成浆细胞,由浆细胞合成分泌对应抗体分子。不管在体内还是在体外,某抗体分子均可与诱生该抗体产生的抗原表位(也包括半抗原)特异性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介导清除抗原。这说明,抗原与BCR结合只能诱导B细胞活化但不能诱导B细胞清除抗原,而抗原与游离抗体结合只能导致清除抗原。这实际上是两个独立过程:一是抗原与B细胞膜BCR结合诱导B细胞活化,表现的是免疫原性;二是抗原与该B细胞的应答产物抗体特异性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表现的是抗原性。可见,B细胞识别接受抗原信息和介导清除抗原,是由两个不同主体分开执行的。

T细胞通过TCR-V区的抗原结合腔,与抗原提呈细胞通过MHC分子提呈的抗原肽特异性结合。但T细胞被抗原肽活化后,并不分泌某种能特异性结合并介导清除该抗原肽的免疫分子,而是T细胞(CTL)直接清除抗原(在此无必要讨论Th的辅助效应)。可见,T细胞识别接受抗原信息和清除抗原是由同一个主体执行的。

因此可知,现行抗原定义描述的免疫原性和抗原性,是基于B细胞及其抗体各自独立的抗原应对方式而定义的,但此定义不能准确描述活化T细胞的抗原。无怪乎有学者干脆将抗原定义剖为两个:能使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的物质称为免疫原immunogen),因而该物质具有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能与免疫应答产物(抗体和淋巴细胞抗原受体)相结合的物质称为抗原(Antigen),抗原分子与抗体等应答产物起反应的特性称为抗原性(antigenicity)。出于习惯,对免疫原和抗原这两个名词在使用中往往不加以区分。因为,除了半抗原,免疫原就是抗原。[2]

但是,抗原-抗体结合表现的抗原性与抗原-TCR结合不能混为一谈。因为不管在体内还是在体外,T细胞膜TCR每一次识别结合了对应抗原肽,都会重复相同的活化过程,而抗原-抗体结合后不存在B细胞活化过程。所以,把致敏T细胞TCR与抗原特异性结合也界定为抗原性,从逻辑上说,与抗原-抗体结合表现的抗原性是矛盾的。

上述分析说明,能活化B细胞的有机物符合现行的(完全)抗原定义内涵,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抗原性;T细胞识别的抗原肽只具有现行抗原定义的免疫原性,但并不存在与抗原-抗体结合一致的抗原性。所以,按照现行抗原定义,诱导T细胞活化的抗原,既不合适称为完全抗原,也不合适称为半抗原

二、病原体模式分子是否应归类为抗原

病原相关模式分子(pathogen associated molecular patternPAMP)是指病原微生物特有(即被感染宿主没有)的天然有机大分子(包括多糖、蛋白质、脂类、核酸等分子),目前国内医学免疫学教科书一般把PAMP排除在现行抗原定义之外,这似乎值得商榷。

某种PAMP与免疫细胞对应模式识别受体(pattern recognition receptorPRR)结合后,可以激活该免疫细胞。而该免疫细胞被激活后,可直接清除(吞噬和杀伤)携带PAMP的病原体,这与Tc细胞被抗原肽激活后产生的细胞毒效应本质上是相同的。如果激活Tc细胞的有机分子能归类为抗原,为什么PAMP就不可以呢?有学者就认为:随着我们对固有免疫系统所表达PRR认识的不断加深,应该将抗原概念扩展为免疫识别受体所特异识别并结合的生物大分子配体结构[3]

有些教科书作者特别强调:抗原与对应受体通过分子构象高度精确互补而结合,具有高度特异性。而有些PAMPPRR的结合,分子构象互补吻合度并不高,因此这种结合是非特异性或泛特异性(pan-specific)的,因此PAMP不是抗原。但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认识误区。

抗原与抗原受体特异性结合,决定性因素是抗原受体V区具有与抗原(配体)分子构象互补的结合位点,PAMPPRR的结合也同样如此。如巨噬细胞膜甘露糖受体,它的结合位点是凝集素结构域,可与病原菌多糖分子的末端甘露糖-岩藻糖单位(配体)分子构象互补结合;又如,甲酰肽受体(formyl peptide receptorsFPR)的结合位点是位于第163位精氨酸(Arg163)残基区域的结构,它只与N-甲酰甲硫氨酸(N-FormylmethioninefMet)残基分子构象互补结合,这些都是特异性结合。实际上,受体的结合结构域与配体,只要分子构象有一定的互补性(或称之为适配性),就可以选择性结合,即具备所谓特异性。分子构象互补性的精确程度,只是影响亲和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因素,不能作为判定是否抗原的依据。例如BCRTCR与抗原的结合,都是分子构象精确互补结合,但BCR与抗原表位结合的亲和力就大大强于TCR与抗原肽结合的亲和力,那是否应该判定TCR结合的不是抗原呢?

也有作者说,PAMP广泛分布在许多不同的微生物细胞壁上,所以PRRPAMP的结合不具备特异性。那我们来考察一下沙门菌属的细菌。沙门菌细胞壁上的脂多糖(LPS)末端特异性多糖单位(O抗原),可激活B细胞使之产生特异性IgM抗体。一种沙门菌细胞壁常常存在几种O抗原,因此不同种沙门菌的细胞壁就有可能存在相同O抗原,如沙门菌ABDEGH等群中,有多种沙门菌细胞壁都有O1抗原[4]。那么,能识别结合O1抗原的IgM,就可以识别结合多种不同种沙门菌(甚至包括肠杆菌科的其它细菌)。IgMLPSO抗原)的结合,与PRR结合PAMP不也类同吗:受体(IgM)同样有结合结构域(V区),配体同样为二聚糖或三聚糖(LPS末端特异多糖的重复单位)。实际上,LPS可以与对应IgM结合,因而可归类为抗原;LPS也可以与对应PRRTLR4结合,因而也可归类为PAMPLPS还可以与B细胞丝裂原受体结合,因而又可以归类为丝裂原。

所以,抗原(表位)与BCRTCR结合、PAMPPRR结合的特异性,取决于能使配体与受体达成结合的分子构象适配性(或称之为互补性),而不取决于抗原(表位)或PAMP分布在哪里、分布是否广泛。因此,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将PAMP排斥在抗原定义之外。

三、抗原应该如何定义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现行抗原定义只适于表述B细胞BCR识别的抗原(表位),它不完全适于表述T细胞TCR识别的抗原和固有免疫细胞PRR识别的PAMP

对现行抗原定义,早就有学者提出异议,也有学者建议改名[5],各家都有一定道理。但抗原这一名称使用至今,一旦改名会带来不适应和不必要的麻烦,而完善抗原定义内涵才是可取之道。

那么,抗原应该如何定义,其内涵才能更好地释义抗原呢?

进入外周免疫器官的成熟免疫细胞一般处于静止状态,要发挥其免疫效应,必须被激活。大致归纳一下,免疫细胞激活物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如BCR识别的大分子抗原表位BCR识别的半抗原可看作是交联于有机大分子表面的一个表位)、TCR识别的抗原肽可看作是非共价连接于MHC分子表面的一个表位、固有免疫细胞识别的PAMP”。它们不但可激活对应免疫细胞使之活化分裂增殖,而且免疫细胞活化后,发挥的是直接针对该激活物的免疫排异效应。

第二类,如丝裂原、超抗原、抗CD3-单克隆抗体等,也可激活对应免疫细胞使之活化分裂增殖,但免疫细胞活化后,并无直接针对该激活物的免疫排异效应。

免疫应答(immune response)是机体免疫细胞受抗原刺激后产生的,是识别自己非己,从而清除非己的抗原性物质,保护机体免受异己抗原的侵袭[6]。这说明,由激活物激活免疫细胞产生的免疫应答、其结局是产生指向激活物自身的排异效应。既然免疫应答的激活物被命名为抗原,那么抗原定义的内涵就应该对应于免疫应答定义。这就指出,抗原与非抗原最根本的不同点应该是:抗原既是免疫细胞受体识别的活化配体、又是免疫细胞受体识别的排异靶标很显然,前述第一类免疫细胞激活物应该归类为抗原,而第二类为非抗原,因为它们仅只是免疫细胞受体识别的活化配体。

所以,决定一种有机物是否为抗原,唯一标准就是:它是否携带了能被免疫细胞受体识别的活化配体和排异靶标,而且活化配体与排异靶标实为一体。这种既是活化配体又是排异靶标的合一结构就是抗原决定基。(建议沿用抗原决定基名称,比表位意义更明确。)

因此,抗原或许可以定义如下: 

抗原(Antigen是一类具有被免疫细胞受体识别的活化配位和排异靶位合一的抗原决定基的有机物。 

这一抗原定义内涵非常清晰明确:只要分子表面(在表面才能被受体结合)连接有抗原决定基(活化配位和排异靶位合一结构)的有机物都是抗原。而抗原决定基与大分子的连接,不限于天然共价连接,也包括配位的非共价连接和化学交联。所以,这一概念内涵,不但能准确表述B细胞识别的天然抗原(表位)和固有免疫细胞识别的天然PAMP,也能准确表述MHC提呈的抗原肽(配位非共价结合)以及半抗原(凡自然交联或人为化学交联了半抗原的大分子就成了抗原),甚至可以准确表述以金属离子为表位的抗原,不会产生歧义。这样也就无需再界定免疫原性与抗原性、完全抗原与半抗原、表位与抗原肽、特异性免疫与非特异性免疫等概念了。而且,也不会把丝裂原、超抗原与抗原混为一谈了。

   2012113

 

参考文献

[1] 陈慰峰主编《医学免疫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第25页;

[2] 周光炎主编《免疫学原理》,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7页;

[3] 高晓明主编《医学免疫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2版,第29页;

[4] 俞树荣主编《微生物学和微生物学检验》,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2版,第176页;

[5] 龚非力主编《医学免疫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3版,第149-151页;

[6] 龚非力主编《医学免疫学(研究生教学用书)》,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3版,第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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