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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怎么到的科学网,印象中应该是收到科学网的电子邮件发送的科学网电子杂志开始接触科学网,现在能找到的最早的电子邮件是2008年3月2日的。现在还一直收到这个电子邮件,对比一下,其实还是有些感慨的。一是这个很多人一直在科学网活跃着,而是科学网这么多年了,三是时间过得真快。我在科学网开始第一篇博客是2008年9月2日,从前面那个时间点到这个时间点中间就是汶川地震。不知道当时在科学网开博客是不是也和汶川地震有关,但是关于汶川地震的博文还是有一些。其实原来在另外一个网站有一个博客,现在已经进不去了,大概也是定位到活动构造。说实在的,大家都不容易。
大过年的,对科学网管理说事,总是让人不舒服的。近几天发生的几个和管理有关的事情,还是想说几句,总的来说,需要站在别人角度相互体谅吧。
1、身份认证
忘了当时如何认证的,应该没有电话确认,也没有身份证信息,但是至少有电子邮箱信息。这样的实名恐怕确实让很多不愿实名的人还是以实名的身份进到科学网开博客了。科学网要壮大,搞得太严实了估计会让一部分人原理,目前应该是一种折中。也就是,只要做得不要太过分,否则就认真起来查身份。
其实,很多人不要完善学术名片,这也反应很多博主希望保持自己真是学术身份和科学网博主身份的分离。与其说是真实名,不如说是半隐身。所以,如果有必要,科学网可以要求博主适当完善学术名片,譬如说放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这不存在暴露隐私的问题。既可以宣传博主本人,也可以证实自己学术身份。再说了,还可以经受学术打假的洗礼。
2、违规执行
这两天,一下就知道处理了三个人,刘文丽、沈阳、谢力。记得钓鱼岛问题的时候处理了一个。没有仔细分析,大概说说印象。刘文丽评论和博文和不一般,许培扬老师整理了一些对其身份存疑的证据。对沈阳博主还是了解比较多的,估计科学网还有很多对他比较熟悉的博主,这次封博原因按科学网的说法是“因沈阳老师涉及多次在科学网博客中发表广告和机构推广相关内容”。谢力也有几次互动,对他的文献功力佩服有加,才知道早已封博了。
我在许培扬博主博文的留言是:“建议科学网在公告栏,或者另开一个栏目,对违规及处理公告,一方面给其他博主警示,另一方面大家知道发生什么事。否则有点恐怖的感觉。”原来注意到,科学网注册新的博主,会在首页显示,现在叫“新博推荐”。把这些违规公示出来,也没有什么坏处。不必遵循报喜不报忧的原则。
3、评论与回复
关于评论和回复的话题,最有代表的是李连达院士的不开放评论和饶毅院长的不回复评论。最近,李竞博主的博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比较长篇幅的讨论。
我在李竞博主后面的评论是“关于李院士不开放评论,其实他有回应一些对他质疑的博文,说明他会去看别人的评论,并且做到了回应,是互动。他的对手虽然让人评论,可是没有任何回应,也就是有可能根本不看那些人留下的评论,根本没有互动,从这个角度看,好像不如他。”
李竞博主的回复是“别的我不知道, 李院士能回应饶教授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值得尊重的, 我在我其他的博文中有此一说。但我们不能比较谁比谁更糟糕, 那是什么体统?如果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可以了, 把评论开放, 可以不回应,别的功能先不说, 起码也是对读者的尊重, 一个不尊重任何对手的人, 能怎么样呢?就连对抗性的体育竞技也不是我死你活, 何况科学网应该是追求进步, 追求传递知识, 总之, 我是搞不懂这个做法。而不予回复, 我倒是能理解, 因为时间有限, 精力有限, 让别人去评论吧”
这里想说的是,我的评论并没有形成谁比谁更糟糕的评论。而是试图论证,李连达院士虽然没有开放评论,其实读者可以通过自己的博文进行评论,甚至讨论。这样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戴德昌博主的评述性博文系列。乐于讨论的,在那里也可以相互讨论得很清楚,甚至不局限与事情缘起的那位博主。而另一方面,从李连达对饶毅及其他多个博主的回答式博文来看,他应该在关注那些以博文形式出现的评论,并做出来相当认真的回应。这样下来就是一种互动吧。科学网关闭评论而遭到批评的好像只有李连达院士一人吧?所以,强制打开评论,显得针对性太强了哈。而那些只让读者评论,却不回复,更不用说以博文长度来详细讨论。根本没有互动,像是让读者发泄,更像是让读者自己在那耍猴、浪费时间、浪费情绪、浪费脑力,最后只能自我安慰一下,在别人的观点后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有心人可以注意一下,哪些人乐于让别人评论而不回复,肯定会有发现,而且对科学是有意义的。
至于李竞博主说的精力有限而不回复评论,只能说看似有道理。其实,相当于演讲完了让人一股脑提问,最后来一句,时间有限,不回答各位的提问了。那让听众做何感想?另外一点是李竞博主认为开放评论就实现了对读者的尊重,这似乎也没有关系。反过来说,是不是每个读者出来增加点击量,都要对博文作出回应(推荐和评论至少一项)才算对博主的尊重?
所以,还是赞成科学网现在的主张,博主自己觉得评论和回复。其实,博文能不能被网友读到也是博主控制的。也就是说,博文从可见到开展讨论,都是博主私人的权利,因为博文的知识产权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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