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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是解决“看病贵”的关键吗? 精选

已有 5774 次阅读 2014-5-23 08:00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低价药”是解决“看病贵”的关键吗?

李连达

“看病贵”的根本原因不是我国的诊疗费、医药费比其他国家贵,而是患者自费比例高,报销比例低,患者自己负担的费用高于其他国家。因此,解决“看病贵”的关键:首先是增加国家及社会的经费投入,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患者自费的比例,才能真正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问题。我国近年在这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国家及社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医保覆盖面及报销比例不断增加,有些重病大病几乎全额报销等一系列措施,在解决“看病贵”问题上获得重大进展。

而控制药费是个双刃剑。药费过高,不合理定价,以及“以药养医”,显然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应该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药品定价,不合理涨价,以及“以药养医”等。在这方面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希望能收到预期效果,使患者能收到实惠。但是千方百计压低药价,甚至压低到不合理程度,会带来两个问题:

1、过分压低药价,甚至低于成本,使药企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生产销售。有的药厂被迫停产,停止销售,市场断货,医生为了治病救人不得不寻求更贵的药品,结果使患者的药费反而增加,并未受到实惠。也有的药企,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生产劣质药,疗效降低,贻误病情,甚至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因此,药费定价应该合理,我们既反对暴利、暴涨,定价过高,和“以药养医”;但是也不赞成千方百计的压低药价,压至不合理程度,过分压低药价不是解决“看病贵”的首选措施,反而会打击民族药企的合理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

2、在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保药物目录》以及各种药物目录时,一直存在两种观点的争论:有些行政领导、官员、财经干部坚持选用低价药,甚至设定门槛,必须是低价药才能入选各种目录,“低价药”是先决条件,甚至是唯一条件。而广大医学专家、临床医生则坚持要把疗效最显著、最安全、最好的药作为首选,优先选入各种目录。但是最好的药不一定是低价药,可能是平价,甚至高价药,不符合入选标准,而被排除在外。我国医药卫生事业费和医保费等,经费有限,认真算细账,节约开支是必要的,把低价药作为首选药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笔账没有算清,用疗效最显著、最安全、最好的药,可以提高疗效、缩短疗程、减少全疗程的用药量、减少住院的时间、误工时间及陪床时间。结果总的支出费用会大幅度下降。而用低价药,有效但作用不强,疗程不能缩短,总用药量增加,住院费、误工费、陪床费等多方面的支出会增加,病人负担的总费用可能会更高。而且,万一控制病情不理想,病情恶化,所带来的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医药费要大幅度增加。因此,很多医生和病人宁愿选用疗效显著、安全性好、最好的药,而不愿选用低价药。低价药的单次费用及单日药费可能偏低,但全疗程的医药费总支出,可能更贵,这笔账医务人员很重视,而行政领导、财经专家不太重视,或不太理解。

因此,合理定价,合理选药,重在“合理”二字。既要禁止药费暴涨,不合理定价,变相涨价和不合理的“以药养医”;也不要过分的不合理压价,把压价作为解决“看病贵”的首选措施,甚至是唯一措施。

解决“看病贵”是多方面、多因素的系统工作,关键在于“医改”,主要措施与配套措施,宏观政策与具体规定,必须成双配套,齐头并进,不能指望压低药价一项措施,单枪匹马的收到奇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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