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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淡出众人视野的泸州医学院更名事件再起波澜。一位原华西医科大学的校友在向教育部举报“泸州医学院升格为大学不符合条件”无果后,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教育部依法作出答复。(见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72904 )
此前对泸州医学院的更名事件,我曾写过两篇博文:丢失的何止是高校名? 泸州医学院更名风波是否真的尘埃落定了? 现在看来,更名风波还真没有尘埃落定呢!教育部最近有点烦。。。
说实在的,对于学校的更名我一直觉得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事情,不过从这次的新闻报道才知,原来教育部对学院升格为大学的条件还有详细的说明。关于“设置标准”的规定有:“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称为大学的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称为大学的其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如此看来,那么多高校热衷于扩大学校规模,不管有没有条件都要设人文社科的专业,都要招研究生等等,也是有原因有道理的。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专业性院校,比如农业类、地质类、海洋类、医学类院校会开设管理、外语、中文、法律、计算机等看上去与其专业方向不怎么相关的专业和院系,那是升格为大学的必要条件啊!
如此想来,教育部的文献也说明“大学”比“学院”上档次啊!如果够条件而不改名的学校,确实不太会有。
原华西医科大学1995届校友刘某称,他于2015年10月将上述质疑以举报函的形式向教育部反映,称泸州医学院不符合升格为大学的条件,希望教育部对此进行自我监督检查。但教育部在法定期限60日内未对该举报作出答复。刘某认为,教育部未在法定期限60日内回复其举报已经涉嫌行政不作为,遂于2015年12月15日将教育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教育部对其举报作出答复。2016年1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记者从原告律师处获悉,2016年1月20日,教育部曾就此事发给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份行政诉讼答辩状,该答辩状称刘某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原告,请求法院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但是法院并未驳回这一诉讼请求。该案开庭传票显示,此案本应于2016年5月11日开庭,后又改为2016年5月23日。目前,法院已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又有变化,新的开庭时间还未确定。不知为何这个开庭时间一再有变,不过我们还是可以静观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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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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