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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国,澳大利亚科研生活点滴-美国篇之四 精选

已有 15976 次阅读 2012-3-22 13:40 |系统分类:海外观察| 美国, 澳大利亚

香港,美国,澳大利亚科研生活点滴

 

-美国篇之四

 

 

在美国做博士后虽然很辛苦,但受到的训练其实很多,其中审稿就是一项。也许是因为之前发过几篇不错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papers. 一天突然收到我们领域一个不错的英文杂志审稿邀请,真是有点受宠若惊。以前的经验都是自己文章被批,有时被批的鼻青脸肿,很长一段时间心情都很低落。次数多了不由得对审稿人的“挑剔”是既“怨恨”又羡慕。怨恨的是有的审稿人太“认真”了,提的问题一大堆,每次改起来都有扒层皮的感觉。羡慕的是,当审稿人感觉肯定很牛,因为可以决定别人的命运。当然怨恨归怨恨,每次按照审稿人的要求,经过多次认真修改后,发现自己论文的质量委实上升了几个层次。尤其当自己的论文最后发表打印出来后,那种感觉就一个字“爽”!风水轮流转,这次轮到我做审稿人了,竟有一种莫名的紧张。

 

紧张的原因是感觉自己的责任重大,因为我的意见会直接影响到主编对该论文是接收,修改,还是拒掉。而凑巧的是这次我审的论文是一同胞的论文,心情骤然变得更复杂。因为我以前有过经验,只要我的论文修改意见里有这么一句类似的话  “The English of this paper is poor and it is difficult to follow, I recommend you to re-write your manuscript with the help of a native English speaker”. 而且作为专门的一条列出来,再加上有点中国式英语的comments,  我基本能断定这个审稿人是个中国学者。 其实无论哪国人审稿,为了提高论文质量,提一下修改英语的意见,本也无可厚非,如果该文章的英语确实很差的话。而我遇到的情况经常是我的论文已经被大牛(native)认真改过了,至少英文应该没有问题了,但也经常收到这样要求改英文的审稿意见。大牛看到后,也是很无奈“what are they talking about?”. 主编为了尊重审稿人的意见,还是会通知作者按审稿人的意见办。当然如果你的英文确实没问题,你就是不改英文,假设其他内容没问题,文章也会被接收-主编心知肚明。但不管怎么样,英语差好像已经成了中国人的标签。

 

后来英语论文写多了,审多了,我有了一个有趣的体验。我不需要看论文的作者,国籍,只要我在论文中读到很多类似的语句:“With the development of …”, “As we can see…”,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note that…” 反复使用,并且 最简单的 a, an, the 乱用(该加的时候不加,不该加的时候乱加),或者最简单的一般现在时,和一般过去时混用(经常无理由的切换 ),还有就是不会用被动语态,整篇都是 "we find...", 最明显的是文中大量使用复句.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英语水平不低,就大量嵌套使用定语从句,时间状语从句,同位语从句等。更可气的是中文标点符号的省略号也经常出现,而且后面到底几个点完全凭自己心情.心里想着可能省略内容的长短 (其实是不知道说啥好,让读者/编辑你们去猜吧-我还是很深沉的,有些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多了就没意思了),如果准备省略的内容很长就点10个,反之点个俩仨意思意思就行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百分百敢断定这是一个中国学生写的,因为我对这些太亲切了-我以前就是这个样子。

 

我在英文写作的所有这些毛病后来都被我的博士导师在修改我的博士论文过程中纠正了。导师说写科技论文是要让同行看懂,要写的越简洁,越清楚越好。当然这里必须提一下,我们看老外写的文章,有时也会发现很多复句使用,但不会觉得很罗嗦,因为他们是长短句合理搭配使用。这当然是一种更高的境界,而且这里有这老外们自己的写作风格问题。而我们的学生对英语的驾驭远远没达到这个水准,但却热衷模仿这些表面的形式。与其这样,还莫不如就从使用最简单的开始,使用准确,表达清楚,不然就是弄巧成拙。我的导师也是这样要求我的:你看看你这些复杂的句型,自己看着不累吗?你必须把它们全部拆开,改成短句,这样读起来多轻松。另外你们以前没学过英语语法吗?有时我自己也奇怪,按理说英语语法是我们中国学生的强项啊!从中学开始,像上面提到的那些情况 (冠词,时态,语态,从句)我们考试中是经常考的,都是最基本的知识点,从来没出现过错误,怎么一写(用)起来,就全忘了呢?我那十几,二十年的英语学习都干啥去了?有时候当我回国看到我的外甥们还在为了英语考试,重复着我以前的英语学习之路-忙得不亦乐乎,真不知该说啥好。

 

是啊,学英语花那么大精力,到底为了啥?不就是为了用吗?只要别人能听懂,看懂,能交流不就行了嘛。不需要每个人都去当翻译(家)!记得有一次跟中国老板,大牛,和一帮学生吃中餐,席间大牛对苜蓿肉里的木耳很感兴趣问我们学生:what is it? 我们面面相觑,这个单词没学过啊,我能反应的只是 something like mushroom。这时中国老板马上说woodear, 像耳朵一样张在木头上,你看像不像ear 大牛频频点头,真像,好吃。后来大牛发现小米饭很好吃,又问what is it? 我们面面相觑,又把我们考住了。还是中国老板解围 It is little rice. 大牛潘然醒悟 little rice, correct!。这个故事,当然老板是很聪明的,反应敏捷,但也让我们真实地懂得只要能表达清楚,能让对方明白,这才是英语学习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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