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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讨论专利博弈的类型,首先要明白两个根本要素:
一、争夺的是什么,即博弈标的。
二、谁跟谁博弈,即博弈参与者。
因以上两个根本要素的不同,专利博弈也分为多种类型。
1、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诉讼作为最激烈的专利博弈,是典型的零和博弈,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所谓的“双方和解,由对抗转为合作共赢”,无非是得失额都在双方可接受范围之内而达成妥协而已,不改变零和博弈的本质。
以滑动解锁领域的苹果VS三星专利侵权案例为例:
“博弈标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创新技术方案---滑动解锁技术---的专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博弈参与者”为专利技术拥有人(专利权人)苹果公司VS未经许可使用人(被控侵权者或潜在侵权者)三星公司。双方打得难解难分,目前尚难知晓谁将胜出。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号主删除)
【原告:当我的专利是摆设吗?叫你丫侵权,吃我一腿!】
【被告:你那专利算个屁!别拿花拳绣腿吓唬我!】
但毋庸置疑的是,苹果公司已经是另一种类型的专利博弈的胜出者,那就是下面所述的“专利审查博弈”。
2、专利审查博弈
“博弈标的”是一份号称具有经济价值的创新性技术方案(其载体就是一份专利申请文件),是否该被授予专利权,以及应该被授予多大范围的专利权。
“博弈参与者”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局审查员。
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就是专利权人,其目标是获得尽可能宽广和/或稳固的专利权,最好包山包海,尽可能充分压缩竞争对手的技术空间,且最好稳如泰山牢不可破,让竞争对手望而生畏,只有俯首称臣的份儿。
专利局审查员则代表政府、代表人民(即社会公众),对技术方案方案的创新性进行评判,尽可能枪毙掉该技术方案,如果实在枪毙不掉,至少也要让其专利权缩小至合适的范围。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号主删除)
【专利申请人:我圈,我圈,我圈圈圈!】
【专利审查员:想跑马圈地?先过了我这一关再说!】
3、专利规避博弈
“博弈标的”是专利权对潜在使用者有多大的阻碍作用。
“博弈参与者”是专利权人和潜在使用者,其中专利权人在明,潜在使用者在暗。
专利权人肯定希望任何人未经其允许或未付费则不得使用,否则就告你侵权让你赔钱!
潜在使用者的心思则象聪明的鱼儿,既要吃掉鱼饵,又不能被鱼钩勾住。换句话说,既要想方设法使用专利权人的技术(一个通常的做法是改头换面),又不想掏钱!对,就是要白用!
【专利权人:我有重重的专利地雷阵布防,可高枕无忧!】
【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我机智地穿过专利地雷阵,不踩响一颗地雷!】
4、专利无效博弈
专利无效博弈往往衍生自专利诉讼博弈或专利规避博弈。
“博弈标的”是专利权的存废。
“博弈参与者”是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者(包括那些想规避但规避不掉的使用者,不妨称为“即发侵权者”,即将发生的侵权者)。
专利权人当然希望维持专利权有效,否则他凭什么要求被控侵权者或即发侵权者付费给他?
被控侵权者或即发侵权者则想方设法要废掉这个专利权,被控侵权人可以釜底抽薪赢得专利侵权诉讼的胜利,即发侵权者则可以排雷于未爆之时,提前扫清专利障碍。
【专利权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 叫你丫收费,老子废了你!】
下文将阐述专利博弈的最大特点,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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