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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样蜡枪头,说的是中看不中用的意思。为了与之呼应,本博主自创一词,铁样纸盾牌,虽然同样也是说中看不中用的意思,但显然后果比银样蜡枪头要严重的多。银样蜡枪头,说的是进攻时中看不中用,大不了达不到预期的进攻效果,尚不致于危及自身安全;而铁样纸盾牌,说的是防守时中看不中用,这可是要命的事情。
其实在专利领域,在现代全球化科技和工业竞争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很多无形的攻与防。攻者,迫使专利技术的使用者交纳许可费,提升与竞争对手相比的竞争力以扩大市场份额,甚至凭借技术垄断制定行业标准,迫使后来者服从此标准;防者,防止其他企业以山寨的方式使用本专利,确保专利权人自己的独家技术垄断。
本博主在知识产权领域执业多年中发现,很多专利,尤其是很多中国专利,尽管授权,但却攻不能攻,防不能防,用上面两句话形容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也正因为有“银样蜡枪头,铁样纸盾牌”现象的存在,造成企业界和科技界的一幕幕技术垄断与反垄断的残酷厮杀。
那么攻与防之间,谁更重要呢?本博主以为,防更重要。防是先保全自身,然后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去进攻别人。对此,《孙子兵法》有云:先处己之不败,而待敌之可败。毛主席说,只有保存有生力量,才能击败敌人。从银样蜡枪头与铁样纸盾牌造成的后果严重性来看,也不难得出防守比进攻更重要的结论。可见,对于专利来说,防是最重要的。防好,才能攻好。之所以形象地将申请专利称之为跑马圈地,也是立足于防守的目的。
可以很肯定地说,只有防守非常好的专利,才有可能作为进攻的武器去实现进攻的目的。否则,自身都是泥菩萨过河了,还如何去进攻别人?
然而,无论是攻与防,其真实效果,取决于四个方面,详见本博主的另一博文《为什么我的专利不挣钱-答工业界和科研界好友问》。
防,主要是防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使用其专利技术或制造、销售或使用专利产品。然而,相比于进攻来说,防守是相对困难的。其结论很简单易懂,然而去具体原因却非常复杂,本博主将择期就为什么防守比进攻困难这一命题另文阐述。
专利权要想防止他人山寨,实现成功地防守,必须至少设置两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技术防线,必须首先要有别人迈不过去的技术门槛,即所谓的“know-how”。这属于专利的技术属性,一般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都不会将该“know-how”公开的,而是作为核心秘密加以保留。这是防止别人山寨的首道防线,其防守牢固程度取决于发明专利的创新性高度,专利权人也大多很重视建立起这道防线。然而,技术上的东西,很多都是一点就透,一旦有高人参悟了其中详机,此道防线即告破。更何况还存在着企业之间的人才频繁流动,要想完全保守技术秘密,还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从可靠性角度来说,光靠这道防线,还是远远不够的。
第二道防线是法律防线,即一个稳固的受法律保护的专利保护范围。这道防线使得别人即便掌握了“know-how”,受法律的限制,仍不能自由实施该专利。从实用角度上讲,这道法律防线的重要性,要远大于技术防线。可以这样说,法律防线应该被视为防守底线。此道防线一旦被突破,则专利权人的防守基本上即宣告失败。
然而,本博主遗憾地发现,这么重要的防守底线,很多专利权人的重视程度却远远不够,甚至根本不被重视。很多专利权人,尤其是中国的专利权人,要的仅仅是“国家专利”这个金字招牌,但对于专利权范围到底多大多小,是否稳固,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保护自身技术成果的目的,并不十分了解。等到自己开发的技术受到别人的侵权或山寨的时候,专利权人想要靠这样的专利权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才发现,这样的专利权,却保护不住自己,真是无异于“铁样纸盾牌”。
提到专利防守,就不能不提到两方面的内容,即专利布局和权利要求。
专利布局是从整体上、宏观上构筑防守策略,属于战略层面的布置。企业或科研院所的一项或多项创新性研发成果,在时间和空间上如何合理安排申请专利,直接影响着防守效果的好坏。关于专利布局,由于其属于坐而论道、纸上谈兵的范畴,基本很少具体而深入的法律知识和技术知识,相对容易理解,故已经有很多网上文章和知识产权书籍进行详细阐述,本博主就不再赘言。
权利要求是具体确定某一具体创新成果的保护范围,属于战术层面的布置。从作为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原则,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由权利要求确定的。因此,具体到某一专利的防守效果,主要体现在权利要求的撰写质量上。关于权利要求攻防,由于其属于真刀实枪、实战攻防领域,涉及很多具体而精深的法律知识和技术知识,相对难以理解,因此,这方面的文章尚不多见。本博主将以连载的方式,陆续讨论专利的攻与防,希望能提醒科技人员和企业人员注意这个无形战场上的攻与防,敬请关注。
众所周知,防与攻是相对的。如前所述,防守,主要是防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使用其专利技术或制造、销售或使用专利产品;相比之下,进攻,则是要既利用受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又不受该专利权的制约。
要想知道如何防守,首先要知道别人如何进攻。
简单来说,进攻分为两个境界,第一境界相对温和,称为专利规避,即尊重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但要想方设法既利用受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又在法律上不侵犯该专利权。第二境界则更有破坏性,称为专利无效,即从根儿上废掉专利权,使专利权被撤销)。举例来说,一个专利权如同一个经政府授权许可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专利规避是试图从旁路绕过此收费站,达到既通行又不缴费的目的,但不会影响收费站的合法存在。而专利无效则属于直接通过政府宣布该收费站本不应该存在,从而从根本上废除掉该收费站收费的权利。
无论是哪一境界的进攻,要想获得实效,必须要择专利权的薄弱之处而攻之,即攻其软肋。那么,专利权的软肋在哪里呢?请见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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