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日,我写了一篇博文《这边在上课,那边在烧香——回忆六十年前的小学》。写文章的缘由是看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是:“1. 校园总面积15000平米,2. 校舍使用面积 3587平米,3. 跑道长度至少200米”(从中央电视台新闻1+1摘录)。这办学条件,实在是有点令人生畏(3587这个精确到个位的数字也很有意思),从而想起了我当年读书的那个小学,教室很不正规,大的大小的小,有的甚至黑格隆冬,但是教师却教得很认真。
我开始上小学的时间是1951年,我的哥哥姐姐们也都在那里上学,因此我想当然的写上了一句“该小学建于民国”。
近日,从网上看到《苏州市平江区志》,在那里竟然记载了我那个已经消失了四十多年的小学的历史。地方志说:“景德路第一小学,雍熙寺弄8号。光绪33年(1907)由陆寄社创办,经核准为公立第八半日制学堂,宣统三年(1911)改为市立中区第四小学。民国十三年(1924)改为市立第二十四小学,……,1949年秋改为苏州市景德国民学校,1952年12月改名为景德路第一小学,1976年9月并入马医科中心小学”。
从地方志可见,我的“想”并不“当然”,恰是弄错了。
一个人说话、做科研、写文章,应当言之有据,不应当想当然。但是,我们又不可能句句话都去查根据,很多时候,就是凭自己的判断,凭自己的直觉。这就是一个人水平高低之所在。
有时候,这种错误看起来似乎是偶然的,但总是有它的原因。例如,上述我错误的想当然,就应当与我长期所受的教育与舆论环境有关。对于清末的历史,多少年来,我们的教科书中,我们的报纸上,只是强调孙中山的革命,康梁的保皇等等,而对于朝廷当局的改革几乎是视而不见的。最多说一句“遮羞”而已,这一点,国民党时代就是如此,而解放后的教育和宣传更是对此一笔抹煞。长期受此影响,我的潜意识使我根本没有往清末想,想当然的把“功劳”给了民国。
说到想当然,我不得不提起苏东坡,中国历史上最有才华一个文人。此公想当然之胆大,实非旁人所及。在参加礼部考试时,竟然用“想当然耳”杜撰典故。他在考试论文《刑赏忠厚之至论》中说:“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这一杜撰,蒙倒了考官梅圣俞、主考官欧阳修。“及放榜,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遂以问之。子瞻徐曰:想当然耳,何必须要有出处?”不过,我想,苏东坡如此胆大,恐怕与其年轻有关,此时他毕竟只有二十一岁,按今天官方的算法即西方的算法,仅有二十岁,为我们许多人常说的“小孩”。如果到他从海南岛回来之时,恐怕就不会这样做了。
大概正因为苏东坡的想当然,后人才给他编了故事《王安石三难苏学士》。讲他想当然地认为天下菊花都不落瓣,于是在王安石的“西风昨夜过园林,吹落黄花遍地金”诗句后面续了两句:“秋花不比春花落,说与诗人仔细吟”。直到被贬黄州,见到黄花落地才恍然大悟。当然这不是历史,而是故事。
我们且不管上述故事或真事的真假,仅就事论事分析一下这两个案例。虽然二者都是想当然,但性质却并不相同。关于菊花的“想当然”属于认识水平问题,今天我们做科研、写文章,都可能会有这样的错误,改正了就好。而关于“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如果我们今天做科研也这样做,那么不妨“上纲上线”,就属于“伪造数据”一类了,为做科研之大忌。如果真这样做了,将一失足成百年恨,一辈子不要在科学工作者队伍里混了。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2-24 10:0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