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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制的缺点是:越是创新性强的项目,越不容易通过专家评审(特别是函评)关。悬赏制虽能激励有志科研人员攻坚克难,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工科科研人员研发新技术、新产品,通常需要经历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到应用阶段,每一个阶段一般都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按许鹏博主的说法,只有成功了才能领赏,那么在成功前所需经费得个人自掏腰包,这样的话,估计大部分科研人员做不到。换言之,即使其最初的点子很新很好,也往往难以实施而中途夭折。
(2)我们面临的基础、应用基础与应用领域的科技难题多多,如大地震预报、治愈癌症等,这靠悬赏行吗?给您1万亿能解决吗?显然,没有另辟蹊径的高招儿,靠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大量盲目投入根本不行,打水漂的事儿还是不干为好。解决任何科技难题,得找到“突破口”,一旦找到了,往往像滚雪球一样导致整体性的突破乃至问题的全面解决。一般而言,从找到“突破口”到“全面解决”需要长期的努力和一定经费的投入。若在此阶段,国家来个“雪中送炭”岂不妙哉!是啊,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无论如何,国家科技投入的目的无非是解决科技难题,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当然,投入要有针对性,谁的研究有了突破的苗头,继续做下去能看到胜利的曙光,就应该支持谁。若国家层面善于营造这样的科研环境——谁能翻多高的跟斗就给其铺多厚的垫子、谁能激起多大的浪花就给其修筑多深的池子,则“千里马”们会大展宏图,科技强国之梦会早日成真。
鉴于此,咱推荐“毛遂自荐”制,以解决创新性强的项目函评时容易被灭问题。具体做法是:
(1)当科研人员有了一定可行性的高招或妙招,可向所在学会申请答辩,学会组织有真才实学且正直的专家进行会评筛选,通过后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面对面质疑、论证,通过了给予项目支持。
在项目申请与评审阶段,应增加评审专家组的学术背景多元性,以会评答辩表现和现场投票结果作为是否资助的主要参考依据,避免有价值的新想法遭到现行主流观点的扼杀。
(2)在资助期限内,项目管理部门应该尊重科研工作规律,不过度频繁进行考核,简化与研究进展关系不大的考核内容,避免科研人员将精力浪费在行政事务上和突击花钱造成的经费使用不合理。然而,在考核研究工作是否有实质性进展上,应该提高标准,从严评价,对资助周期较长(如五年以上)的项目,可以引入无实质进展即中止资助的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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