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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量化标准 (续)

已有 2698 次阅读 2011-7-31 21:06 |个人分类:杂文|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想好的思路被打断,隔了这么久才续,感谢magicttt的“善”意评写。
我个人对善的定义是“分享”。
与人分享财富是善,与人分享快乐是善,与人分享思想是善,总之,凡是能定义为私有的东西拿出来,真心的与他人分享都是善举。
用来交换的不是真善,是伪善,甚至是恶,比如垂钓者和鱼儿分享辛苦捉到的蚯蚓,成功商人为了当上政协委员给地方财政的捐款,把求助的犯罪亲友告发给当局以洗脱自己包庇的嫌疑等等,都不是分享,谈不上善。这个暂且不展开讨论。
有了善的定义,放到前面的标尺中,咱们就可以给一个人的善定量化了。
给予儿女不计回报的培养,不是为了防老,也不强加自己的人生理想;
给予父母真心的照顾,不计较世俗评价,实实在在,不走场面;
和兄弟推心置腹,情字当先,遇有争执能委屈忍让以求和解;
对朋友淡然相处,无欲无求,唯有关心;
...
对路人谦让有礼,遇人有难,施以援手;
...
这些都是分享,围绕个人形成了同心善的刻度。
 
中华传统文化对善是有要求的,最低的要求是到父母一级,百善孝为先,也是社会道德的入门要求。
动物都知道舔犊之情,所谓虎毒不食子,照顾孩子是写在基因里的动物本性,算不得善,赡养老人是人文进步的标志。所以这个标尺的0标也应该定在父母这一级。大部分的老百姓也就是这么个水平,在0标附近徘徊,现在的社会兄弟为争房产反目为仇早已司空见惯。
有了这个标尺,可以区分真善伪善,灾害中捐出百万的企业家明星的善不一定高于捐出十元的普通市民。
人之初,性本善;荀子: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善恶之辩源远流长。有了这个标尺,也许这种争辩亦可以可以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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