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海兄四川人,曾经批评山东籍的研究生科研没有悟性,我支持了他。
当然,我是山东人,当时不少山东人对罗兄的博文很不以为然,或者有点不满。但是,人是应该闻过则喜的,我也认为作为山东籍的学者,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甚至我可以看到山东籍的研究员和研究生在中国科学院占据了全国各省市区的绝对第一比例,但是,在取得最好科研成绩的人群里面,山东人的比例却比这个比例要低得多,这应该让我们山东人思考究竟背后是怎样的逻辑——为什么山东籍学者成为科研人员里干活最卖力气,效果却并不能达到同等比例的一个人群。
评论大意是既然你不用重点基金的资助也取得很好的成绩,那就不应该资助你。
这样的评论其实反应了很多人关于这一问题的基本想法,作为一个心理正常的人,我坚决反对,而且看得出来,罗兄对这一逻辑也是嗤之以鼻的。
这一逻辑的背后是:让那些求钱的得钱吧,既然你求的更是科研成果而不是钱,有了成果何必还在意给不给钱呢?
作为一个国家的资助制度,要资助的当然是有潜力出成果的科学家,除非这类科学家从一开始就声称不要任何资助,否则,资助应该用在优秀科学家身上,而不是那些求钱的人身上。这是资助的基本出发点。
优秀的科学家并不总是得到资助,在我国,原因相信你懂的。
我们的资助规则或潜规则已经把相当一批有能力做好科研的人诱惑到不认真做科研而去认真求钱的路子上去了,如果好的科学家还是无法得到很好的资助,其结果一定是要逼得本来想做好科研并不愿意花更多功夫在项目运作上的科学家走上为求钱而不择手段的路子上去。
当然,有资助没资助,这些科学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甚至,没有资助他们还可能做得更好,但是这是不给资助的充分理由吗?
在老吴的一篇博文后,我记得自己留过一句言,当我们大家做的科研工作,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不为考核为做的,那么中国的科研就有希望。如果就奔了考核,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考核的面子很好看,但是科学的里子却一定惨不忍睹。
如果我们的考核制度除了包括机构给定的数数标准外(让领导们完全不数数现在看不现实),还能有同行或资深学者考核期结束时的主观综合评定,由同行和有一定道德水准的科研人员来评价那些并不被考核制度一条一条写到的工作,中国的科研管理才能有些微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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