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何木叶、刘电芝(2022)在该文的的一开始就提到,“扎根理论与其他质性研究方法的主要差异是…” (p.1273)。扎根理论是一种质性研究方法?
2. “…在实践中均须规范灵活地运用以下核心原则:理论生成(theory generation)、同时收集和分析资料(concurrent data collection and data analysis)、理论抽样(theoretical sampling)、理论饱和(theoretical saturation)、编码兼备忘(coding-cum-memoing)、持续比较(constant comparative)(Bryant, 2021; Sigauke et al., 2020)。” (p.1273)到底是Bryant(哪一年?2021还是2020?)文章最后的参考文献里,有关这一条的信息有没有错误?Bryant(2020)的解释是正确的吗?Bryant(2020)是这样解释的:“Purposive/convenience sampling followed by theoretical sampling” (p.7)先目的/方便型采样,后理论性采样?
3. 何木叶、刘电芝(2022)根本不区分所谓不同版本的“扎根理论”之间的差异。
4. 何木叶、刘电芝(2022)真的是在胡说八道。在扎根理论里有“数据饱和”这一说法?“在扎根理论实际研究中,数据饱和与理论饱和的判断、理论抽样是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资料收集阶段,为了快速收集有效资料,需要判断数据饱和以避免信息冗余,若数据饱和,则暂停收集资料;接着分析资料,基于分析判断是否达到理论饱和,若未达到,则开展理论抽样。此时又进入新的资料收集阶段,再次判断数据饱和,进而开展资料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判断理论饱和度,若饱和度低,进一步理论抽样……直至达到理论饱和。以上过程体现了同时收集和分析资料的原则。如果资料收集和分析分离可能导致理论难以饱和。可见,扎根理论研究应不止于数据饱和,需注重理论饱和的判断,且只有经历迭代研究过程,才有助于实现理论饱和。”(pp.1274-5)
5. “发现故事线”(何木叶、刘电芝,2022,p.1275)。是何木叶、刘电芝(2022)自己提出的观点还是别人的说法?又混在一起了,暂且不谈“发现故事线”正确与否。
6. 在“扎根理论运用策略”这一部分(pp.1275-7),完全错误。譬如,“修改访谈提纲”,“如果理论缺乏解释力,需进一步理论抽样”,“是否解决了 ‘如何、为何’等核心解释力问题,而不是对 ‘是什么’问题的描述性分析(Low, 2019)?”,“四级、五级编码”,“灵活使用编码程序”,各种持续比较策略等。对何木叶、刘电芝(2022)来讲,张秀敏、杨莉萍(2018)等人的研究都是“扎根理论”研究。为什么不是?参考讨论记录。
7. “扎根理论研究并非完全遵循Glaser 和Strauss 最初的处方,需要对不可避免的新变化持开放态度(Corley, 2015),持续改进与更新,才能更有生命力。”(何木叶、刘电芝,2022,p.1277)我翻了一下Corley(2015),看到了Corley和Gioia的合作,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参考之前有关Gioia的讨论。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30 08:43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