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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通过网络公开索取版面费牟利现象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1年2月25日发布
我们经常收到一些通过网络公开索取版面费牟利的现象,这些空手套白狼的所谓杂志编辑部,公开群发版面费通知书,明确收费标准,甚至将你已经发表的文章列入入选优秀论文一等奖之类的目录中,邀你参加颁奖大会或学术讨论会等等,将版面费、旅游、优秀论文集于一体,可以公费报销等等,这样的活动已经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来体现学术“繁荣”,你说怪也不怪。更怪的是主持这项活动的往往挂靠在国家人事部等部门,且有高官任主任委员,所有这些,新闻出版署、中宣部、教育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认真查了没有?
这种现象由来已久,下面是笔者近六年前发表在学术交流网上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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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擅发文章、无端索取版面费:岂有此理?——从深圳《社科研究》编辑部的一份“录用通知”谈起
2005年4月8日 学术交流网
今天笔者收到发自深圳《社科研究》编辑部的一份“录用通知”,简直令人哭笑不得。在媒体不断揭发在某些人利用学术非法牟利的恶劣行为后,现在依然发生这类事情,令人十分气愤。
录用通知称:
“素仰阁下潜心学术研究,业绩斐然。您撰写的论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刘宗绪教授与高考命题、中学历史教材改革》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学术性,经本刊审核录用,计划安排在4月期刊登。”
“杂志简介:本刊由世界华文传播媒体协会和香港现代教育研究会主办,由香港新闻出版社和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联合出版,经香港政府正式注册(渗册号NR?3995/1lI/01),
国际刊号1SSN?1562-3211,月刊,世界发行。”
“栏目设置:哲学研究、法学研究、史学研究、经济学研究、金融研究、管理研究、文化研究、文学研究、语言研究、艺术研究、教育研究。”
“为您服务:A.入选论文经专家委员会审议符合资格者,给予颁发‘优秀论文’证书;B.杂志出版后,免费赠送样刊二册(与证书发票一并挂号寄给作者)。C.您的论文世界华文期刊网上发布(http:www.hktmc.Com)。”
“录用程序:A.请惠寄或传真用回执至编辑部。B.提供个人简介一份(300字左右)。C.交纳版面费人民币600元(按文章每千字200元计算)”
“特别说明:A.本刊对入选论文有删改权,如无需删改,请在文末注明;B.文稿务必认真校对修改,所有资料概不退回;C.自收函之日起,作者两个月内不与本刊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
“香港总部:香港元朗青山道99-109号元朗贸易中心24字楼《社科研究》杂志编辑部
香港电话:00852-24750383/95530331(手机)
香港传真:852-24751168
咨询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桂花苑丹霞阁27楼F座宣海军小姐收
邮编:518053
咨询电话:0755-26925936?61325775
工作手机:13554868125
传?真:0755-26902722
联系人:宣海军小姐
网址:http://WWW.hktmc.com(点击专业期刊)
电子…信箱:E-mail:shekeyanjiuxhj@hktmc.com
shekeyanJiU@163.com
主办:香港现代教育研究会
出版:香港新闻出版社 社会科学出版社
编辑:《社科研究》杂志”
对于《社科研究》的上述录用通知,笔者的意见是:
第一,笔者从未向《社科研究》杂志投过稿。《鞠躬尽瘁 死而后已——刘宗绪教授与高考命题、中学历史教材改革》一文最初发表在学术交流网上,后授权《云梦学刊》发表在2005年第1期上。全文在9000字左右。
第二,《社科研究》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发表拙文,是违反本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法的。笔者不同意在《社科研究》上发表。
第三,《社科研究》未经同意擅自发表文章,不仅不付给稿费,反而向作者索取600元版面费,这属于“钱学交易”,应当立即停止这种非法敛财手段。
第四,建议深圳新闻出版局调查《社科杂志》上述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该向香港新闻出版局、社会科学出版社通报上述不正当行为。
近年来,笔者经常收到此类信件的骚扰,不胜其烦;这种扰乱学术正常秩序的赢利“行业”,确实到了应该引起主管部门重视和整治的时候了。同时,我也呼吁学界中人抵制这种“权学交易”行为,坚决维护学者的合法权益。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2005年4月8日
(《旧题新议的版面费》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7年11月20日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415&do=blog&id=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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