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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万亩超级稻两优0293严重减产绝收事故继续发酵并最后被命令退出生产,我写了博文“超级稻认定是一场虚夸浮躁的骗局”,揭示了“超级稻育种”的来龙去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南方一位水稻专家打来电告,“谢谢佟先生替我们说出长久窝在心底的话啊!”尽管农业部科教司官员赶忙出来辩解,择清两优0293超级稻不是科教司“认定的”,袁隆平也声明两优0293不是他培育的,不能因为一个事件否定整个超级稻计划;农业部也表态称减产事件不会影响后续对超级稻的研究,还赶快公布所谓《超级稻认定方法》和“中国超级稻育种计划”等等。试图掩盖虚夸浮躁的面目,解脱责任。
纸里包不住火了。
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已经制定,明年就要开盘了!敦请农业部立即终止科教司实施的“中国超级稻育种”和“超级稻认定”蒙骗国家、忽悠农民的的项目!
一、说说“超级稻认定”来龙去脉
先介绍一下现今农作物品种审定程序。农业部品种管理局下设一个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还有省一级),负责新品种的区试和审定。申报一个新品种要经过预试、区试(两年)、生产试验到最后审定,一般要经过五年的时间,每个品种都有自己的适宜种植地区以及产量、抗性表现。应该说,凡是通过审定的品种都具有法律效力和知识产权,任何人不能更改取舍。
什么是“超级稻”? 农业部品种管理局已经审定的水稻品种,科技教育司再组织拼凑几位“专家”开上会,从中再挑选出某几个品种重新给命名为“超级稻”,以此纳入“中国超级稻育种”项目,再为袁隆平搭建“卫星”升天平台,轻而易举地获取巨额科研经费。这就好象是别人家养的一群孩子,科教司从中挑选出若干就放在自己的篮子里。就是说,凡是种植面积稍多、产量比较高的水稻品种,几乎统统被科教司开个会认定为“超级稻”,招摇撞骗算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了。这实际是窃取别人劳动成果,违反国家法规!
科技教育司立项“中国超级稻育种计划”,册封若干已经审定水稻品种为“超级稻”,从1996年至2012年,有108个水稻品种被命名为“超级稻”,种植面积1.21亿亩,每亩增产60公斤以上,累计增产稻谷415亿公斤,骗取经费3.4亿元。科教司就这么给贴上个“超级稻”标签,全国就有415亿公斤稻谷“被增产”出来了!蒙骗国家,忽悠农民。
二、册封为“超级稻”违反国家法规
农业部《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严厉取缔“易使公众误认为该品种具有某种特性或特征,但该品种并不具备该特性或特征”命名的夸大欺骗不实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品不得使用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或其他特点的文字。如此类推,在农作物品种命名上诸如高产、优质、抗病、高油、高蛋白等形容文字,在营销宣传命名为超级稻、超高产、超吨粮等夸大宣传的名称都是违法的,这样容易产生误导乃至诱骗的作用。
请你到种子市场或乡镇代销店看一看,就会发现很多的种子包装袋上凸显招惹眼球的“超级稻”商标;你再到农村百亩或千亩水稻超高产示范方转一转,就会看到巨幅广告牌或宣传画上显示的“超级稻”标识,并且还都要与袁隆平超高产“卫星”联系起来。农业部科教司的官员情何以堪,是否考虑承担可能发生的什么样的后果吗?
为什么农业界和科技界没有人提出异议呢?你想啊:农业部科教司主持“超级稻”立项,获得增光添彩的政绩;科研人员育成品种被命名“超级稻”,有助于宣传助势报成果;种子企业借“超级稻”之名,增加营销噱头扩大市场份额。“天上掉馅饼”一举三得的好事啊!何乐而不为?
最了解内情和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农业部各个部门的官员,特别是种子管理局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官员,肯定意见特别大,但没有人愿意或敢于质疑,不说是官官相护,也可说是难以启齿。你想啊:不能干预人家挖空心思获得的项目和经费,彼此彼此吧!
三、“超级稻”是一个浮夸概念
水稻从分类上有籼稻和粳稻,从改良方式上有杂交稻和常规稻(严格地说常规稻也是通过杂交培育的),从种植季节上有早稻、中稻和晚稻。这是千年耕耘传承下来的农业经验。每个类型的水稻品种都有适应的生态区域和产量水平,根本不存在有什么“超级稻”!
“超级稻”是一个虚拟的浮夸概念,没有任何科学内涵和形态标识。上世纪80年代日本人曾提出水稻“超高产育种”浮夸名词,尔后国际水稻研究所用过“超级稻育种”这个词语,均无实质形态和内涵,最后无果而终。中国的某些水稻专家未加思考和辨识就原封照搬过来了,如果不是虚夸浮躁的余毒作怪,那就是崇洋媚外的思想作祟了。
科学研究毕竟是永无止境的前沿,创新是一种不确定性的持久探索。水稻种植几千年,在人类长期的选择和驯化下,它的产量逐步增加了若干倍。怎么会冒出个“超级稻”让业界人士惊咤和费解。须知,在古来社会流行语义中,“超级”就含有“巨无霸”、“绝无仅有”的意思,今后科研人员育成的水稻该如何命名呢?“超超级稻”还是“顶级稻”?还有继续创新和培育水稻新品种的必要和空间吗?
四、“中国超级稻育种”项目该终止了
“超级”成为农业领域的时尚用语,反映出科技管理部门和某些育种人员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的思维,确切地说,反映了农业科研领域的虚夸与浮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种推广主要是市场行为;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督。农业部科教司以政府的信用作担保,炮制虚拟的“超级稻育种”概念,再组织专家验收命名,是锦上添花呢,还是画蛇添足呢?水稻品种都被册封为“超级稻”,水稻丰收岂不都要归功于“命名”的功劳?一旦被命名的这些品种在生产上出了问题,是追究种营销部门呢?是归过于品种审定部门呢?还是降罪于“命名”单位呢?政府自觉不自觉地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干预了种子市场的正常运行。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国家计划》开篇的年份,蒙骗浪费纳税人钱财的“中国超级稻育种”和“超级稻认定”项目该终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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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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