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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如期在北京举行。与往年一样,仍然是德高望重、贡献卓越的老先生获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迎来了89岁的国际著名力学家、中国爆炸力学的奠基人和开拓者之一的郑哲敏院士和74岁的中国著名雷达专家、现代预警机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王小谟院士——仍然是自然科学家一等奖空缺;仍然是央视和各路媒体对获奖的先生的深度报道。但在科学家们活跃的科学网上,或者在青年科技工作者扎堆的果壳网上,这些奖项仍然得不到科技工作者们的太多关注。
在各种奖项中,人们似乎尤其漠视科技进步奖。在颁奖大会举行后不就一个网站评出来了中国各大学获得科技进步奖的排名,结果得到了一篇嘘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国家科技进步奖对于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而言一直相距遥远。
让我们先看看这些奖的定义: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为中国科技界最高奖项,是为了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而设立。授予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每年不超过两名的国家最高科技奖,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但要摘取这项桂冠,需经过重重筛选。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但是既然是一项荣誉,我们就要知道其为何而誉。我们始终不能看到国家科技奖的各项奖励是如何产生的。我们可以看到各个科研单位发布通知:“该报今年的科技奖了”,我们偶尔也能听说,某某某今年可能要获奖了,但是我们不知道,评委们(匿名当然是应该的)是如何选举产生的、如何评价获奖项目的,获奖项目还有哪些不足。大家也许不会忘记,2011年,科技部经过调查后,最终宣布取消了造假的西安交通大学李连生课题组2005年获得的科技进步奖。
其次则是表彰的对象。我们发现,除了国家最高科技奖带来的毋庸置疑的荣誉外,其他各个获奖团队(个人)和获奖项目最大的价值似乎在于评职称或者工作验收,而其本该具有的荣誉价值,除了本单位或许还会召开一个表彰会外,基本上已经荡然无存。在大多数情况下,获得上述各种国家科技奖的获奖者,基本上也是隐身于项目的后面。而荣誉和同行甚至是公众对一名科学家的认可,本应该是科学界设立奖励的最大褒奖。
让科学界博主们对高校获得科技进步奖不感冒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中国促成科技进步的主力角色这一重担被过多地放到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身上,而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工作者的专业本来是基础科研和与“促成科技进步”距离遥远的基础应用科研。
让企业成为创新主体,这一点早就成为了中国决策者和科技政策制定者的共识,并出现在近年来的历次重要科技会议的讲话稿中。然而两组数据代表了不同的方向,一个是统计显示,2011年,中国共授权发明专利17.2万件,是2001年的近11倍;其中企业的发明专利年度授权量更是迅猛增加,从2001年的1000余件增长到2011年的5.8万多件。企业的发明专利授权增幅的确很大,达到了50多倍。但仍然刚刚到总授权量的三分之一。而另一方面,2011年,中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8687亿元,比2010年增加1624.4亿元,增长23%;其中企业投入占到了76%。
这两个数字说明,企业从投入上讲已经成为了创新活动的主体,但从以发明专利来体现的创新成果上,还远远没有成为主体,这就导致了促进科技进步的重担被继续压在学术界身上。而由于学术界缺乏对市场需求信号的捕捉,这些科技进步的成果最后有多少真正促成了实际的科技进步则未可知。
这也就难怪,在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研发工作者中间,对科技进步奖乏人喝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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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3-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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